这是中国人民根据革命历史和现实国情在政治生活中的创造,是当代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第十五章 人权
98.人权: 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所谓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
99.自然权利说: 该理论认为,每个人在作为人的意义上都享有某些权利,这些权利与生俱来、不可转让、不可剥夺。在汉语里,“natural rights”又被译为“天赋权利”、“天赋人权”、“天然权利”或“天权”
100.天赋人权说: 自然权利是指人生而有之的权利是天赋的、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权利,是理论上存在的权利。自然权利是人人所共有的、任何个人都可对其社会所要求的重要利益.在当今时代,更为人偏爱的术语是“人权”概念。
101.集体人权: 以集体为变量的人权学说就是集体人权说.集体人权学说认为享有人权的重点是集体而非个人,他们认为个人人权学说摆脱不了\自私自利\的藩篱.主张把集体放在人权的第一位.
102.个人人权: 人人权的主体是个人,内容主要是指人身人格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集体权利主要是指社会群体、民族和国家等集体应享有的各种权利。个人人权是集体人权的基础,集体人权是个人人权的保障。
103.生存权及生命权: 生存权应当只有一种含义,那就是相当生活水准权,是指人们获得足够的食物、衣着、住房以维持相当的生活水准的权利。将生存权界定为明确、单一的相当生活水准权,既有利于深化对生存权本身的研究,又与国际人权宪章的规定相适应,并符合我国政府人权白皮书的精神,还有利于我国公民生存权的实现。生存权与生命权、社会保障权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
104.平等权: 平等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意指公民同等地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宪法对之最为经典性的表述就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05.自由权: 自由权是人权的一个基本权利.其内容如下:
1.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106.政治参与权: 即公民参与制定、通过或 贯彻公共制度的行为的权利。它也是人权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当代,民主被视为一个国家政府体制合法性的基础,政治参与的普遍性和有效性则是检验民主制度真伪的标准
107.安全权: 安全权:是人权引申的权利即公民享有人身、财产 、 精神 、不受侵犯 、 威胁 、 胁迫、欺诈、勒索的权利。
108.监督权: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实行民主监督,既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110.社会保障权: 社会保障权是一种基本的和谐人权,一种选择性社会权利,一种接受权亦即积极人权。应然逻辑从平等生存权、人的尊严、平等发展权等三个维度要求国家社会必须保护农民社会保障权,实然逻辑要求国家社会建构以宪法为核心、立法为基础和司法为手段的农民社会保障权网络化的法律保护体系。
111.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112.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