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镇玉皇坝村建成了“红盾书屋”1个、“红盾果园”1个、“乡村农家乐示范街”1条。十是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开展12315维权进村组、进社区、进市场、进校园活动,强化科学消费引导,建立专门的12315执法中队,改进消费维权服务,强化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监测,建立打假维权协作机制,快速调处消费纠纷,逗硬查办消费侵权案件,使全县消费维权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全县工商系统全年受理调处消费纠纷374件(调结率达100%),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23万元,受到了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好评。“别在腰杆上的12315”已成为通江工商局的代名词。
【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 全系统采取市场巡查+重点监管+集中整治+交叉执法
检查+重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加强了对农资、食品、房地产、汽配销售、粮食、烟草、成品油、广告、文化等17类重点市场的侧重监管整治,农村食品市场、高危行业的监管整治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中,查办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231起,立案查处209件,查缴假劣化肥11个品类40.74万公斤、过期失效农药5139瓶(袋)、掺杂使假的种子1538.25公斤。在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中,查处违章违法行为257起,立案查处236件,查缴假冒伪劣食品61个品类6542.35公斤,责令并监督3名经销商将1.4万公斤无标识的大米予以退市处理,成功端掉了1个仿冒“通江银耳”的制假窝点。在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中,查处无资质等级证书、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违法案件37件,查处使用劣质建筑建材的违法行为3起,查处房产开发商违背合同侵害购房户利益的案件4件。在文化市场整治中,重点加大了对农村“黑网吧”的查处和取缔,查办违法案件16件,依法取缔“黑网吧”3户,没收电脑29台。同时,查缴诲淫诲盗类书刊2107册(套)、光盘、磁带1097张(盒)。汽配销售、食粮、烟草、成品油、广告等13类市场的专项整治,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在整治涉及安全生产的煤矿、非煤矿山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建立了高危行业安全监管专门档案,推行了劳动用工实名登记制度,加强了劳动、安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强了对劳动用工行为的规范,加大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在深化商业贿赂查处工作方面,不仅探索总结出了切实可靠的执法办案经验,而且在案件查处数量及涉案金额上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41.5%、46.7%。
【执法模式改革创新】 为了有效解决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三多一少”(复
议案件多、撤销案件多、诉讼案件多、证据事实少)问题,切实强化执法,推出了以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司法化”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主要内容的人性化执法新模式。一是对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全面推行了“司法化”式的说理表述。即:在每一宗案件的调查终结报告中,负责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必须将涉案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来源、案件基本情况、案件调查经过、涉案证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案件定性分析、处罚依据及处罚建议等内容详写,准确表述。待经局长或分管执法办案工作的副局长、会同县局案审领导小组集体审鉴后,案件承办单位持相关批件才能进入制作处罚决定书的程序。二是对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全面推行了说理式的表述。即:要求案件承办单位在所制作的处罚决定书中,案件当事人、案发时间、案发地点、违法事实、提取的证据、违法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逐一予以准确的叙述,尤其是要将证据详细列举、务必形成严谨的证据链,把案件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理由与依据以及案件的定性、处罚建议等阐述得一清二楚,使当事人能够一目了然的从处罚决定书中明白自己行为的过失,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自觉接受和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三是局、所、队都成立了案审领导小组,对每一宗一般程序案件的立案、调查、办结过程都予以全程监督,杜绝了迟办、拖办、案件承办人员独自掌控自由裁量权、受人情关系影响办人情案和将大案办成小案等不良现象。四是县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系统内各执法办案单位所办案件进行通报,促进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司法法”、说理式行政处罚
决定书的全面推选和落实,避免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五是在全系统积极开展了“最佳执法办案单位”、“最佳办案能手”评比活动,并制定了相应的奖励办法,调动了执法办案单位、执法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全员办案、办大案、办铁案的工作格局形成。六是进一步强化了与县人民法院的协作,保障了强制执行案件或个人的回访,避免和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有效杜绝了上访、群访事件发生,营造了和谐监管执法良好氛围。八是推出了日常巡查+交叉巡查+集中整治+所、队联办+部门联办+错案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办案联运机制。一年来,全县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办一般程序案件376件,结案373件(另外3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执收入库罚款100余万元(其中通过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入库的达38.63万元),取得了无一例外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发生的执法成效。
【市场监管“三化”建设】 2007年,县政府明确将县城新南门市场确定为“三化”
建设试点,并多次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及新南门市场开办业主,召开专题会议就“三化”建设的实施作出了具体部署,批转了县工商局制定的《“三化”实施方案》。同时,组织考察组先后到巴州、成都等地的部分市场就“三化”建设的实施进行了观摩学习,借鉴别人的经验做法,加快了新南门市场“三化”建设的进程。至年底,该市场基本完成了相关软硬件建设任务,后续工作也正在加紧进行,市场的大部分区域已按期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还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相继在涪阳、平溪两场镇各选定了1个有型市场,开始在乡场镇启动市场“三化”建设,形成了市场“三化”建设城乡互动、城乡联建的良好格局。
【正副职名录】 党组书记、局长陈联坤,副局长李波、刘礼林、李卫华、陈志平,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刘大鹏(10月离)。
(唐 博)
物价管理
【价格调控】 2007年,市下达通江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控制率为3%。由于全国性的物价上涨,县内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实际为6.1%,粮、油、肉、禽、蛋、蔬菜等是拉动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一是强化价格监测工作。对生猪、猪肉、禽蛋、粮食、菜籽油等主要副食品价格监测坚持一日一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价格预警。二是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和标准。取缔重要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的非法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和经营者的负担。同时严格政府定调价行为,年内未出台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调价政策。三是强化价格监管工作。成立了主要食品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一些搭车涨价和哄抬价格的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收费管理】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工作,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的收费行为。对工商、国土、环保、公安等27个部门上年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年度审验,共年审32个收费许可证正本、302个副本,年审总金额1500余万元,并新办收费许可证18个,依法取消收费项目8个,变更收费项目6个,注销收费许可证2个。二是加强收费管理,规范各类收费主体的收费行为。按照国家规定,调整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标准、特种设备检验监测收费、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等收费标准。配合监察、经商委等部门做好对企业的收费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上报了诺水河景区楼房洞景点票价调整的请示;规范了出租车企业收费;调整了全县各中小学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暂定了城区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强化了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根据收费审批权限,核定了广播电视服务性收费、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培训、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等短期培训收费标准。
【价格管理】 一是严格政府定价管理。制定了集中招标采购上网药品和医用耗材临时零售价格作价办法,转发了农村地区广播电视运营用电价格政策及交通重点建设工程用电价格,转发了2007年度春运道路旅客运输价格、2007年蚕茧价格政策,核定了铁溪、火炬汽车客运站收费标准。认真测算城乡“一户一表”电力价格,在上级部门的关怀下,通江县从10月开始顺利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二是制定了全县化肥最高限价。制定了尿素、碳铵、复混肥全县统一的最高零售价格,尿素县城批发价每吨1880元,零售价格每吨1940元。碳铵县城批发价每吨590元,零售价格每吨680元。复混肥含量25%的县城批发价每吨1020元,零售价为每吨1100元。含量增加或减少1%,批发和零售每吨增加或降低35元。三是规范诺水河景区价格。6月,对诺水河景区各景点的票价和各类经营服务价格进行了集中清理和规范。要求各景点票价必须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严禁擅自涨价行为的发生;同时必须按要求统一制作公示牌,进行价格公示,公示内容须经物价部门审核。景区内的住宿、餐饮、经营服务业也必须进行价格公示,实行明码标价。四是加强交通建设地材料价格管理。为节省交通建设成本,支援全县交通大会战,会同县水利局、交通局对全县砂石资源价格管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对交通建设工程段委托专业砂石场开采的砂石价格进行临时干预措施,制定40元/立方米的最高限价。
【价格监督检查】 一年来,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8件,价格违法金额130余万元,没收罚款上缴财政13万元。一是认真开展春运价格检查。2007年春运是国家取消春运期间道路运输价格上浮政策的第一年,为把国家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县物价局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对少数无视政策规定,提高和变相提高客运票价,坑害旅客利益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与相关部门一道,共上路检查300多车次,查处价格违法12起,处罚12起,当场退还旅客多收票价300多元、处罚款500元。二是开展药品价格、民爆物品价格、农村沼气池建设、环保收费专项检查。查处县农能办在农村沼气池建设中违规提高技工费用、重复收取常规池密封涂料款、自立项目收取沼气建设管理费等违纪金额共8万余元,决定全额没收违法所得并上缴县财政。
【价格服务】 一是加强价格法规宣传工作。坚持抓好《价格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二是认真开展价格认证及农业成本调查工作。全年为司法机关提供涉案物品价格认证案件35宗,认证金额39万余元。按时收集了各农本点基础性数据,按时汇总、测算并上报省、市物价局。
【正副职名录】 局长李述军,副局长黄秀平、杨彬彬、刘清文、马仁邦(12月离)。
(王志强)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计量检定工作】 2007年,先后4次组织执法人员对生产企业的计量器具进行了强制检定,要求企业按国家规定做好计量管理工作。11月,联合县国税局对全县加油站的165台燃油加油机进行了综合检查。全年共检定量器具7000余台(件),其中天平21台,各种衡器780余台(件),电子秤3台,电能表5600余台,压力表250只,出租车计价器85台,医用计量器具100余台。
【标准化工作】 全年完成72家企业的标准登记工作,帮助12家企业制定了企业标准,并审查备案。组织实施了通江旅游实业总公司旅游服务综合标准,建立了通江银耳城农产品标准化批发市场。指导、帮助县絮棉厂开展节能标准化工作,通过具体指导,企业节约资金1.7万元。帮助11个企业建全了生产标准,共消灭无标准生产企业23个。9月,通江火天岗茶叶和通江魔芋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验收。
【质量监督】 全年共完成212家企业的质量建档工作。认真开展通江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工作,共为12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了电子质量档案,开展了以白酒专项整治为重点的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通过一年的努力,企业的质量总体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的质量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通江县山霸王野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霸王牌通江银耳、通江香菇、通江木耳均获得四川省名牌产品称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加强对锅、容、管、特的日常监管和整顿,为保证特种设备不出安全责任事故起到积极作用。全年检查特种设备1100余台(件),查出安全隐患32起;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7份;发现违规使用特种设备单位7家,经质监局督促全部整改到位。全年无一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行政执法工作】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商)品、标准化、农资、计量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使用等工作重点,对违规、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打假和监督检查力度,努力遏止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生产、销售,为规范和整顿通江县市场经济秩序作出了贡献。全年共检查各类生产、加工、销售企业300余家,查获涉案货值320余万元;共办理立案案件32件,办理现场处罚89件;检查农资生产企业2家,农资批发部12家,销售摊点42家,立案查处不合格肥料18吨,无生产许可证复混肥10吨,不合格农机及配件2起,涉案货值12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权益。
【正副职名录】 党组书记、局长向勇,副局长王小松、李纳云。
(李纳云)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药械市场整顿规范】 2007年,一是建立健全了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责任制,完善了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库。建立了特殊药品监督网络,强化了对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监督管理。二是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跟踪检查,重点是质管人员资质、处方留存或记录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药品采购渠道、分类管理等,严厉打击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挂靠经营等行为。三是切实开展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开展了GSP执行情况、疫苗市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药械及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监督检查、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市场监督检查等五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劣药械的不法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车辆210车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852家,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药械及保健食品广告14起,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30件,处罚没款20万元。其中,一般程序案件42件,简易程序案件287件,没收假劣药械37品(批、种)次,确保全县药械市场安全有序。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法律规范”的原则,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一是完善了《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相关制度。二是采取集中培训、分片指导的办法,对全县49名协管员、524名信息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药学基础知识、假劣药械鉴别等培训,不断提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网络体系,统一设计制作了监督网络示意图、供应网络示意图和“药业药品配送点”等标识,切实规范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四是将“两网”建设、创建“合格药房”和新农合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县认真开展医疗机构“合格药房”创建工作,按照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标准帮促乡镇村医疗机构规范化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