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财务部门的有效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利,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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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财务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二、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及时报账,

三、财会人员一定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以利于会计核算的连续性。

四、财会人员因故调动或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否者不得离职,交接内容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账本,报表,款项,财务专用章及相关印鉴,实物及未了事项。交接必须有会计主管监交。

五、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物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坚决抵制,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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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现金的管理

一、根据本公司的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超额存放现金,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赔偿,但特殊情况例外。

二、出纳人员必须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

三、出纳负责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及时核对收入、支出和余额,保证账实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四、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经相关部门领导和总经理的签字方可入账,否则不予报销。

五、因公出差、购买物品及借款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借款,借款应在七日内结清,不得拖欠,否则出纳人员有权拒绝,特殊情况例外。

六、非因公或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七、财务经理、会计主管对库存现金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八、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出纳人员要及时、准确掌握银行卡的余额及透资归还额度和日期,及时归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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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银行账户是公司最重要的资金收付渠道,必须加强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公业务需要不得外泄。

二、银行账户印鉴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三、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书写、记载必须统一用钢笔或碳素笔,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书写。

四、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资金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不准以收抵支记账。

五、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账项,应及时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六、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给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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