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度类授信:按照额度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账户管理。 第四十二条 贷后账户管理程序
(一)对需要进行账户管理的存量贷款通过电话提示、约见借款人、现场核验、走访借款人所在单位等方式了解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变化;
(二)根据借款人违约情况,判断贷款的风险状况,了解主要原因,确定贷款形态;
(三)对出现重大风险隐患的借款人提出催收贷款或强制清收贷款的处理方案,包括增加担保、提前结清等措施,报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四)登记贷后账户检查台账,撰写贷后检查报告。
第六章 台账管理
第四十三条 个人信贷业务台账的建立和管理,是个人信贷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台账管理可以有效提升信贷管理水平,防范信贷风险。
第四十四条 个人贷款台账管理包括系统台账和手工台账管理。 第四十五条 个人信贷业务台账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各经营单位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个人信贷业务台账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二)台账的登记要求做到:格式规范 、登记及时、信息准确、项目齐全。
(三)根据台账的不同种类分别指定人员进行业务环节的跟踪监控和统计工作,并对跟踪情况以及统计情况在台账中予以记录反映。
(四)台账登记采用电子文档方式,同时做好备份,防止数据丢失。(五)台账需定期与有关部门进行相关账务和实物核对。 第四十六条 经营单位必须设臵的个人信贷业务台账种类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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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赎楼业务流程控制台账
本台账用于对采用卖方短期赎楼贷款模式的赎楼业务全流程的监控记录,经营单位应指定人员对赎楼资金及后续按揭贷款进行跟踪。
(二)一手楼按揭额度项下贷款台账
本台账用于对额度项下一手楼按揭贷款的发放及办证抵押的监控记录,按楼盘额度分别设立。经营单位应指定人员对办证、抵押登记、押品入库等按照预计进度进行跟踪落实。
(三)不指定楼盘按揭贷款台账
本台账用于对不指定楼盘一手楼按揭贷款的发放及办证抵押的监控记录。经营单位应指定人员对办证、抵押登记、押品入库等按照预计进度进行跟踪落实。
(四)担保公司台账
本台账用于对我行所给与担保公司的额度使用情况的监控纪录,额度中应明确纪录额度批准日期、批准金额(细分为赎楼担保金额、提前放款担保金额等)、担保余额(赎楼担保余额、提放担保余额)、未结清对方贷款的赎楼担保余额等。
对于担保公司提供全程担保的情况,应当特别加强管理,并建立担保公司代偿明细台账,包括:偿付日期、代偿情况或全额偿付情况、全额偿付后债权转移情况、保证金补足情况等。
第七章 资产质量分类管理
第四十七条 资产质量分类管理是账户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我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四十八条 个人贷款五级分类基本标准。
个人贷款五级分类的主要依据包括借款人的还款记录、逾期时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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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担保的可靠程度等,经营单位同时应及时跟踪借款人的收入、财产、负债等财务状况的变动,根据其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类。分类金额为分类时尚未归还的贷款余额。个人信贷系统根据贷款担保方式、逾期时间按以下基本标准进行自动初分。
(一)正常类贷款:
1.低风险业务,法律手续完备,质押足值,拖欠本息天数≤180天; 2.房产抵押类贷款,抵押物完好、足值,变现能力较强,法律手续完备,拖欠本息天数≤90天;
3.汽车抵押、担保类贷款,法律手续完备,拖欠本息天数≤60天; 4.信用类贷款,法律手续完备,拖欠本息天数≤30天。 (二)关注类贷款:
1.低风险业务,法律手续完备,质押足值,拖欠本息在181-270天; 2.房产抵押类贷款,抵押物价值下降但不致使抵押不足值,或拖欠本息在91-180天;
3.汽车抵押、担保类贷款,法律手续完备,拖欠本息在61-120天; 4.信用类贷款,法律手续完备,拖欠本息在31-60天。 (三)次级类贷款:
1.低风险业务,法律手续不完备或拖欠本息在271-360天; 2.房产抵押类贷款,法律手续不完备或拖欠本息在181-360天; 3. 汽车抵押、担保类贷款,法律手续不完备或拖欠本息在121-180天;4.信用类贷款,法律手续不完备或拖欠本息在61-90天。 5.违约贷款实施“贷款重组”后六个月内,至少分类为“次级”。 (四)可疑类贷款:
1.低风险业务,证实法律手续不完备导致质押失效或不足值,或拖欠本息在361-7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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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产抵押类贷款,证实抵押失效或不足值,或拖欠本息在361-720天;
3.汽车抵押、担保类贷款,法律手续不完备导致担保失效且拖欠本息超过90天,或拖欠本息181-360天;
4.信用类贷款,拖欠本息在91-180天。 (五)损失类贷款:
1.拖欠本息在720天以上的低风险、房产抵押类贷款; 2.拖欠本息在360天以上的汽车抵押、担保类贷款; 3.拖欠本息在180天以上的信用类贷款。
第四十九条 五级分类的初始分类由个人信贷系统根据贷款的担保方式和拖欠天数进行,但是在贷款出现风险状况恶化的情形时,应当依据特殊分类标准及时进行手工分类调整。
第五十条 特殊分类标准。
一、借款人、担保人或监管人的收入、资产和负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贷款归还的贷款,或者违反约定用途的贷款:至少归为关注类。
二、借款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涉及经济纠纷、民事诉讼(我行违约贷款≤180天提前诉讼的除外),抵押物被第三方查封,且拖欠本息超过60天的贷款,或者违规套取银行资金的贷款,或者借款人健康状况恶化或遭受重大人身伤害,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贷款,或者借款人死亡、宣告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合同的贷款,至少应被归为次级类。
三、个人房产按揭贷款和其他房产抵押类贷款,在贷款发放后,超过合理期限后的一年内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应至少下调为“关注”;超过合理期限后的18个月仍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应至少下调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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