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工手册请示稿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约定相应之试用期。试用期满前,由所属部门主管评核员工表现,按公司要求完成试用期考核,提交人力资源部完成后续审批手续后,将试用期满通知书交员工本人签认。 3.6 调职

公司保留根据运营状况改变或调动员工岗位的权利。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与员工进行调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公司调派员工至其他相关项目工作。

员工被调职后若因工作不称职或因犯过失受处分的,公司可作降职、免职处理。

员工调职后,调休不受影响。 3.7 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终止、解除

3.7.1 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期满或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期满,双方任一方无续签意向的,劳动/劳务关系即时终止。

3.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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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

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将根据《员工手册》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对违纪行为给予处分,乃至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7.3 离职通知期自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双方收到书面通知当日算起,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期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或以相等于一个月的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及企业津贴)替代提前通知期。试用期内员工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对方。通知期不足需支付不足通知期相应的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作为替代金。

3.7.4 员工辞职须按离职通知期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部门主管及项目主管在三个工作日内(试用期间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给予反馈并确定员工离职时间。

3.7.5 辞退员工须由直接上司填写《员工过失记录》,注明辞退原因,经部门主管、项目主管、人才资源经理及总经理审批。需按离职通知期提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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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通知员工(即时辞退除外)。

员工根据《辞退通知书》上要求的离职日期,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若人力资源部在离职日期前3 日内无法将《辞退通知书》送达离职员工的,将以挂号信形式通知。 3.8 离职工作交接程序

3.8.1 员工无论何种情况的离职或调职,均需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将原职位所担任的工作内容及有关资料交接清楚,并呈《离职移交表》及《员工领用、返还物品记录》予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至人力资源部作最终结算。

3.8.2 移交手续一般在离职通知期内开始办理,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特殊情况(如合同到期不续等)可视情节经所在部门主管及项目主管批准后相对延长或缩短移交期限。离职员工,须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以假期冲抵交接期。

3.8.3 员工离职时应交回属于公司的一切财物,以及因公司业务在工作交往中获得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制服、员工名牌、职员证、更衣箱/办公桌/储物柜钥匙等)。倘若员工未能交还上述财物、资料和文件,均按公司决定之重购价偿还,直至其离职手续办理完毕。 第四章薪酬制度 4.1 薪酬发放

薪金在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薪金按月直接转入员工的银行账户内,除在劳动合同内有特别规定者,所有员工的薪金将按月计算(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以现金发放)。 薪酬包括: - 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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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津贴

公司实行的是整体薪酬(含国家及地方规定之补贴及企业提供之其它福利津贴)

4.2 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员工收入所得须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依照国家及当地法律法规执行,由公司从员工月薪中代扣代缴。员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亦在每月发薪时一并扣除。 4.3 薪酬调整

公司会按年度调整薪酬,调整幅度会按公司之业绩、本省市的市场情况、经济指数及员工之绩效、经验、资历等因素作综合考量,调整日期参照人力资源部相关规定。员工必须于试用期后,方可参加薪酬调整的考核。 4.4 薪酬保密

公司实行薪酬保密政策,所有员工需遵守以下内容:妥善保管个人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薪资福利类文书,保证不向他人泄露;不向他人打探薪资福利信息;不向公司外部任何团体或个人泄露任何薪资福利信息。如证实发现有违者根据公司处罚条例严重过失处理。 第五章考勤制度 5.1 工作时间

5.1.1 标准工时:按国家规定执行,具体以公司/项目岗位作息制度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 至12:00 下午13:00 至17:30

(12:00 至13:00 为午膳时间)

5.1.2 综合工时:具体依据公司/项目岗位作息制度及排班表安排的时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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