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释义2015-09 - 图文

(一)、独立法人形式

机关法人——政府依法设立事业法人——由政府编委审批注册

企业法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注册社团法人——由民政部门审批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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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法人

机关、事业单位,其内设部门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可由其法人授权其申请资质认定。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申请资质认定,但应当遵循检验检测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相关从业规定。返回首页

(三)、其他组织

1.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2. 私营独资企业;

3.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即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检测机构);4. 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是指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检测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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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机构应能承担法律责任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

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条文解释]

1、独立法人的法律责任。2、非独立法人的法律责任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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