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天津社保征缴培训材料

附件九:

编号:

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所在地 原参保地 个人编号 申请转移至 ( )原参保地( )待遇领取地 原参保地(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行政区划代码 原参保地(待 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地址 原参保地(待 遇领取地)社保机构联系电话 原参保地(待 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名称 原参保地(待 遇领取地)社 保机构邮政编 码 备 注 参保单位(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 1.落款中的参保单位和申请人,二选一即可。

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请在“申请转移至”所选项的“( )”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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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

编号:

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

(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名称): 兹有 ,性别: ,公民身份号码: , 已在本

地建立临时缴费账户,临时缴费账户个人编号: 。现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本人申请,将临时缴费账户转移你处,请将转移所需信息函告我处。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章): 年 月 日

(本函一式两联,一联发给对方社保机构,一联留存)

编号:

回 执

姓 名 性别 公民身 份号码 原参保地(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行政区划代码 原参保地(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开户全称 原参保地(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开户银行 原参保地(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银行账号

经办人(签章): 原参保地(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本回执一式两联,一联发给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一联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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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三 关于工伤保险费率的浮动

根据市劳动局和社保中心?关于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局[2003]454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工商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7]69号)(津社保[2007]]、

54号)文件精神,每年4月份对工伤保险费率进行浮动。

一、浮动的原则

工伤发生费用少,缴费少,工伤发生费用多,缴费多,“鼓励预防、奖优罚劣”,实现工伤保险费用社会共济,合理负担。

二、调整浮动费率的范围

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参加工伤保险且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属于二、三类的缴费单位。

以下单位不参加浮动费率核定: (1)行业风险类别属一类行业的;(2)参加农综险的;(3)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4)缴费不满一年的单位。 三、调整浮动费率的方法

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核定其本年度工伤保险费率,对支缴率低的企业,工伤保险征缴率下浮,反之上浮。

支缴率是指:一个年度内,支付给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与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

上浮最高不超过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最低不低于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基准费率为:一类0.5%;二类1.0%;三类2.0%)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小于40%的,费率下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支缴率大于等于40%,小于70%的,费率下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支缴率大于70%,小于90%的,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浮动;支缴率大于等于90%,小于120%的,费率上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支缴率大于等于120%的,费率上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

五、不予浮动的情况

用人单位上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年度的工伤保险费率不得浮动:

(1)一次性工伤死亡3人(含)以上的; (2)拖欠工伤保险费的;

(3)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以及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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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关于参保单位办理网上申报

电子数字证书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按照市中心有关网上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对网上申报电子数字证书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情况和时限要求

截止2011年底,全区共有参保户数2260户,已经办理网上申报单位1660户,占全区总参保户数的73%,但目前还有600户参保单位尚未办理网上申报,为了尽快实现经办方式的统一,请尚未签订网上申报协议的单位于2012年3月底以前将协议及相关凭证送分中心。

二、办理流程

(一)选择业务类型

首先根据本单位情况选择“开通新服务”、“申请证书副本”或“申请新证书”。(对于已有电子数字证书的单位,可选择 “开通新服务”或“申请证书副本”;对于无电子数字证书的单位,应选择“申请新证书”。)

(二)填写协议提交至社保武清分中心

1、申请新证书、证书副本的单位需提供:

?天津市劳动保障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专用申请表?(1份);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服务协议?(1份);

?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协议书?(2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利用原数字证书开通新服务的单位需提供:

?天津市劳动保障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专用申请表?(1份); ?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协议书?(2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网上申报业务培训

对于已经提交申报协议的单位,分中心将分批组织培训,凡经过培训并领取了数字证书的单位自即日起开始从网上办理申报业务,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到分中心大厅办理网上申报,分中心大厅设有自助网上申报系统。

(四)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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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