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时候一直听到一句很无敌的话叫做事实胜于雄辩,当时虽然不知道怎么反驳,但隐约觉得很奇怪,如果事实胜于雄辩了,那还要辩论干什么?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打的辩论赛越多就越会明白,真正能够直接论证观点几乎是没有的,事实最多只能作为一种佐证,其本身是不可能作为论证主体的。现在很多新辩手很喜欢举例子,也很怕对方举例子,说到底是因为他们没有注意到,从事例到结论中间还有很大的逻辑空间的,不仅是事例,理论同样是这样,恐怕所有的高中生辩手都会用马克思内因决定外因论,从而论述自律比他律更重要的,但问题在于马克思老爷子有没有说过内因就比外因更重要了呢?为什么A决定了B,A就比B 更重要?在高中生比赛中很少能听到这样的质疑。事实上,我们应该关注的不是那个理论的结论,而是他得出结论的论证思路,这才是我们可以借鉴的地方,而作为防守方,也可以从当时研究理论的条件与现实条件的差异着手来破解对方理论论证的攻势。
从事例论据来看,一般包括数据和新闻事件等,首先新 闻事件是不能起到比较的作用的,它最多能够说明利的方面或者弊的方面,它本身是无法进行利弊比较的。数据有时候能够进行比较,但是数据的问题在于受到数据采集样本、处理方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曾经有个辩题是央视春晚好看还是不好看,正方举出了央视春晚收视率高的数据,反方当即指出这个收视率的计算方式是只要频道停留在春晚节目过,就算春晚的一个收视点,这样的计算方法是不科学的,这样的反驳就会显得很有力很出彩。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不太喜欢用理论或者事实论据来进行论述的,同样的例子,对于双方都是机会均等的,高明的辩手往往可以利用对方的论据来反证本方的观点,所以大家在使用各种例证的时候请务必慎之又慎,同时也要关注利用对方例证的方法和技巧。4、 承认与否认
每次讲到这个话题,我总会以高中时候一个趣闻作为开头,话说高中辩论赛的时候,有一同学一时激动,把自己的立场给说反了,把利大于弊说成了弊大于利,全场愕然,结果对方更激动,站起来就说,不对啊对方辩友。。。全场晕倒。。。
谁 都知道辩论要去反驳对方观点,但不是每个人都知道,为什么要反驳对方,于是就会出现为反驳而反驳,为否认而否认的问题,其实,反驳的目的在于反过来论证本方的观点,我们看到很多高手之间的对决看似也是就事例打事例,但深究一下就会发现,他们往往都是在用本方的逻辑体系来反驳对方的逻辑体系,也只有这样系统性的对抗才打得出真正的火花嘛,所以我一贯倡导,不是体现对方论证逻辑的问题可以不回答就不回答,体现对方论证逻辑的问题,就应该用体现本方论证逻辑的方式来进行回答。具体方法和案例在中级篇里再做介绍。
在实战过程中,特别是在攻辩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方不管什么问题通通不同意或者通通想 方设法回避的现象,这当然是一种很保险的做法,也有些教练会告诫辩手万万不可承认对方的问题,这种做法对于初学者来说固然具有可操作性强的优势,但对于辩手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我认为辩手不能养成这样的思维习惯。从我自己曾经当二三辩时的经验来看,攻辩手设计攻辩问题总是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般不会一上来就放杀招,通常是先问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然后试图在不知不觉中偷换掉某个概念或者模糊某层逻辑关系,给答辩者仿佛自相矛盾的感觉,从而从中获利。一般前几次使用效果都会不错,当和一个对手交手过几次以后,当对方摸清了我的攻辩习惯,那么我的攻辩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因此也反过来证明了一
个道理,没有所谓打不破的攻辩陷进的,而打破攻闫凤娇327M辩陷进的最好方式也不是一味否认问题,而是找出那个偷换概念或者模糊逻辑的关键点,并把它给抓出来,要做到这一点,一则当然是经验,二则是对自己的立论非常清楚熟悉,以及对本方立论与对方立论的根本矛盾点也非常清楚,从我自己的答辩经验来看,只要在对方提问的时候知道对方提问的意图,那就没有打不破的道理,那么在了解对方攻击意图的情况下,将计就计的承认一些常识问题既不违背常理,又显得很有大将分度,何乐而不为呢?大家必须要记住,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承认常识问题都是不会错的,对方从你的常识问题的回答能够推导出他的结论就说明他一定是用了某种诡辩,只要把这个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