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 二、前附表 三、投标须知 四、评标办法 五、合同条款及格式 六、发包人的要求 七、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解释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提出。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及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统一以答疑纪要形式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进行解释。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可以以网上答疑形式修改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关注相关网站上的信息,自行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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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请投标人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hzyhzbw.cn
或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hggzy.com.cn/ 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9.3投标人不得以未及时下载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理由否认已在网上公开发布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本项目所有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及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均视作投标人已确定接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备案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信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各部分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1.1商务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5)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6)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11.2资信技术标 11.2.1资信部分
(1)企业基本能力情况(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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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 (3)投标人业绩所获奖项情况; (4)投标人人员安排情况;
(5)人员配置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施工图送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1.2.2技术部分
详见第六部分发包人要求EPC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 11.2.3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及《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等相关要求进行报价。
13.2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包括本次招标建设范围和内容范围内的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总承包管理及试运行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最高限价见前附表规定。投标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有效的在各分部分项中控制建设经济指标进行报价,凡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均作废标处理。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设定投标总报价的风险控制价(见前附表规定),如中标价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以电汇转账形式(无息)额外提交的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13.3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总承包管理及试运行服务费等均为含税全费用价格。
13.4相关费用包含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项目采用EPC方式发包,包含建设范围和内容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发包人(代建单位)完成工程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的报批报建工作。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图编制、配合发包人(代建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物业移交等相关手续、落实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外部协调等管理和控制,并无条件配合由发包人另行委托的10KV变配电、数字电视、燃气、二次供水等基础配套项目的实施,其中:
2.2.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外立面、强弱电、暖通、装修、人防、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路灯、室外道路及广场、雨污水、消防、监控安保等)、室外综合管线、交通标志标线、信报箱、高低配(一户一表后的、专变后的配电部分)等专业以及标示标牌、电梯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工作、各类专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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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论证等相关的专家费等。
2.2.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及电梯、空调、充电桩、信报箱、门牌标牌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其中电梯采购标准严格按照住房保障办出台的标准进行采购。
2.2.3、建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如: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幕墙、公共部位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线(其中电信、华数、联通及移动仅预埋管)、机电抗震设施、电梯、标志标线、围墙、大门等、以及现场障碍物清理、老桩处理、场地平整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2.2.4、总承包管理服务及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日照分析、节能评估、施工图审查、幕墙评审、基坑围护评审、深基坑评审、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含两户联体)沉降观测及证据保全,含以上所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服务费。涉及由招标人委托对投标人提交的完工工程进行质量评价的第三方服务,由招标人直接委托。
配合完成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消防绿化表计、燃气、华数、三网合一综合通信、电力、给水、一户一表等)工程及生活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物业办公经营用房的提留手续办理、施工、过户、移交、备案、产权证等一切相关资料的办理工作,以上只计服务费。
本项目10KV变配电(含公变一户一表)、数字电视(华数)、燃气、二次供水等基础配套项目(包括相应设计等)将另行由发包人直接与余杭区相关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具体涉及范围、界面根据区相关文件以及后续10KV变配电协议,其中高低配部分(一户一表后的、专变后的配电部分)的设计、施工属于本次EPC招标范围。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 不可预见费=[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3%。(不发生不予支付)。
13.4关于品牌的相关要求:
①招标人对材料设备品牌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确定品牌,并充分考虑供货、产品更新换代等风险进行报价,若投标人选定的品牌在实施时无法供货或无法正常供货,将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推荐的其余品牌中指定,材料(设备)价格不予调整。
②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设定了品牌范围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若提供了招标人推荐品牌外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当于招标人推荐品牌产品的证明材料。评标时,评标专家应根据投标人的证明材料进行谨慎评审,对推荐品牌外的产品能否满足招标人要求作出明确说明;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不足时,评标专家在详细说明的情况下可以废标。
③对于招标人未推荐品牌范围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采用中档及中档以上品牌或国内外知名厂家生产,在采购前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
13.5除非招标人规定,投标人自行报价的内容不得以暂定价的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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