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和合同的签订 - 图文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Commercial Documentary Credits),它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各国银行对信用证的不同解释, 减少因解释不同而引起的争端,调和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而制定的。最早的《跟单信用

证统一惯例》拟订于1930年,并于1933年正式公布采用。于1951年、1962年、1974年和1983年曾先后对该惯例进行了修订。现行的《统一惯例》是1993年修订的,即《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UCP500),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被170多个国家的银行所采用,并成为一种公认的国际惯例。

安徽财贸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国际贸易教程》教学幻灯片

二、国际货物贸易合同

(一)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2.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3.合同必须有对价和合法的约因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安徽财贸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国际贸易教程》教学幻灯片

(二)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国家民商法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安徽财贸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国际贸易教程》教学幻灯片

第二节国际货物贸易的一般程序

一、交易前的准备工作

二、合同的商订三、出口合同的履行四、进口合同的履行

安徽财贸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国际贸易教程》教学幻灯片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