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进行,并履行书面交底签字制度,接受交底人必须全员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相关责任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 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班前安全讲话, 对当天作业的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对班组进行新的安全技术交底:
1、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技术措施;
2、 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3、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4、 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或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第二十四条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并对安全技术交底书进行备案。
第二十五条 安全技术交底需要涵盖以下内容:
1、 工程名称; 2、 施工单位名称;
3、 施工班组名称或隶属分包单位名称; 4、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5、 施工部位;
6、 施工环境简介(要说明危险点、危险源); 7、 针对危险点采取的防患措施; 8、 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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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施工安全纪律; 10、 11、 12、
一旦发生事故如何采取避险和急救措施; 交底人签字;
交底审核人员签字(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
人双签);
13、 14、
接受交底人签字; 交底时间。
第四章 安全验收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验收制度,各类安全防护用具、设施、架体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七条 项目自有、租赁、分包企业自带,以及现场实施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应执行验收制度。
第二十八条 验收范围如下:
1、 安全防护用具:脚手杆、扣件、脚手板、安全网、
安全带、漏电保护器、电缆、配电箱以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 各类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红
脚手架、爬架、挂架、井架、大模板插放架、马道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
3、 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4、 现场临时用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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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其它机械设备; 6、 现场的各类消防器材;
7、 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或公司要求需要验收的其它用
具、设施。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组织验收,并备案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合格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
第三十条 一般落地式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大模板插放架、马道及其它类型的脚手架由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方案编制人、安全负责人和搭设班组参加验收。
第三十一条 超高或特殊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爬架、挂架、井架、龙门架,由现场生产经理组织,方案的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及搭设班组参加验收,企业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针对特别重大项目可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
第三十二条 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项目安全人员和分包班组参加验收。
第三十三条 临时用电工程,由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施工班组参加验收,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
第三十四条 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由设备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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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或拆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项目责任工程师、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第三十五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中小型机械,由项目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分包单位参加验收。
第三十六条 项目要建立和落实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专人管理制度和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检修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同时必须检验防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