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平面足迹,新鲜足迹轮廓清晰、边缘整齐,陈旧足迹轮廓模糊、边缘粗糙。对于立体足迹,新鲜足迹凸凹分明、边棱整齐,陈旧足迹凸凹不明、边棱不整齐。
(三)根据形成足迹的物质判断 作案人进入现场作案,有可能将在现场以外沾在足底的物质带入现场,而留下“特殊物质”或“外来物质”的足迹。所以,若形成足迹的物质与现场物质属于非同类物质,则足迹可能是作案人所遗留。
(四)根据足迹所反映的步法特征判断 主要研究足迹反映的步法特征和遗留部位,是否符合作案人当时的心理状态和作案手段。如:留在墙角、窗下的蹑手蹑脚、时走时停、时快时慢等不规律的足迹,还有攀登、爬卧等足迹;逃跑时不顾泥泞、不管高低、不择道路、大步快跑时形成的足迹多为作案者所留。
(五)根据足迹与其它痕迹的关系判断
根据足迹与其它痕迹的关系和足迹中的附着物质的来源,判断是否为作案人的足迹。
有的作案人以自行车、手推车等作为交通或运输工具,在留下轮胎痕迹的同时,会留下足迹,与轮胎痕迹紧密联系的足迹一般是作案人的足迹。
有些附着物形成的足迹,如血足迹、油漆足迹、墨水足迹等,多数与犯罪有关。 (六)通过甄别排除确定
如果现场足迹多而杂乱,确定作案人足迹较难,可通过对到过现场的人穿的鞋或足迹进行甄别,逐个排除,最后找出作案人的足迹。对事主和进入现场其他人员逐个澄清后,剩下的足迹往往与犯罪有关。
不论采用哪种办法判断作案人足迹,都必须根据现场实际,结合案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具体分析。同时还应该充分注意是否存在伪装或谎报案情等情况。 四、提取现场作案人足迹的方法
现场勘查时,对发现的作案人足迹,应根据足迹的种类特点,分别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提取,以便进行足迹检验和保存痕迹物证。
提取足迹,应先用照相法固定提取,然后再采用其他方法提取。对于立体足迹一般采用石膏制模法提取,对灰尘足迹,一般采用静电复印法提取。对于一些特殊客体上遗留的特殊成份的足迹,可以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或者用粘附法提取,对于在现场不好直接处理的足迹,可将原物提取,送实验室处理。 (一)照相法
照相法是固定足迹的一种方法,也是提取足迹的一种很适用的方法,这种方法能保持现场足迹的原始状态。
1、拍照要求
保持足迹不变形,在足迹内纵弓部边缘外附近平放比例尺。立体的、平面的、单个的、成趟的都要拍照固定。 2、操作方法
(1)拍照单个足迹
相机镜头光轴垂直足迹平面,并正对足迹弓部中间,取景范围应包括足迹的起落足特征。
拍照时选用的光线角度应根据不同足迹来确定,配光时保证足迹中不出现阴影。平面足迹光线角度一般选30度左右。立体足迹光线角度应大一些。原则是立体足迹越深,光线角度应越大。立体足迹一般要拍两张照片,分别反映地表和足迹底面的形态。使拍照足迹完整,特征清晰、真实。
(2)拍照成趟足迹
对成趟足迹一般采取直线连续比例照相。即在成趟足迹两侧各放一相互平行的皮尺,将相机固定在一定高度后,采用相同的嚗光参数分段连续拍照(图3-7-4)。 (二)提取嗅源
嗅源——是指作为警犬鉴别作业用的气味。
在现场勘查中,能否提取、保存好嗅源,对使用警犬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地面上的足迹,一般用镊子夹干净的纱布或脱脂棉在上面擦蹭30秒钟左右,连同地面上层的尘土一起装入广口瓶或玻璃管、塑料袋内封存。
地面干燥或冬季严寒下的足迹,可采用热蒸发的方法。将纱布平铺在足迹上,纱布上压一块干净的玻璃,在玻璃上面放热水袋或加热器,通过加热使气味很快蒸发到纱布上,等玻璃朝向
纱布的一面稍有蒸气出现即可。 提取嗅源要用干净的镊子,带上干净的手套,不能直接用手抓。 (三)提取原物
若现场足迹遗留在桌椅、纸张、衣物等轻便物体上,为了保持足迹的原始状态,有利于分析研究和检验,可以提取有足迹的原物,但必须经事主同意,并注意包装和运送过程中,要采取妥善措施,避免破坏足迹特征。 (四)制作足迹石膏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