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 6)处理违约事件,对承包商的一般违约,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承包商予以纠正,并提醒承包商一般违约可能导致严重违约;对于承包商的严重违约,协助业主进行部分或全部合同的终止,指示承包商将其为该合同的目的而可能签订的任何协议的利益转让给业主;在认真调查并与业主、承包商协商之后,初签合同终止的支付证明,报业主批准。 4.3.7 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负责材料、试件、试块的见证取样工作; 4)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凭证; 5)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6)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7)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4.3.8资料员:
1)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相互往来的一切书面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2)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返回的文件数据,按统一的编目系统进行分类整理、归类;
3)各种文件的收发应办理签收、登记手续; 4)负责现场监理人员的考勤工作。 4.3.9 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实施; 2)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具、施工现场、检测仪器等准备情况;
3)检查所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是否经过验收,以及商品混凝土等混合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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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 试配比单,核查质量检验报告;
4)跟班监督施工过程按图施工、执行已批准的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5)及时填写检查验收记录和《旁站监理记录表》。 4.3.10 旁站监理程序:
1)实施旁站监理的监理人员应熟悉旁站监理部位的施工内容、设计文件、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验收标准;
2)旁站监理方案应报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部。施工单位项目部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通知项目监理部; 3)项目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时进行旁站监理,并按要求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4)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除要求施工单位临时停工外,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并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5)每次旁站监理完成后,旁站监理人员及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
6)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表》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5.1 开工条件的落实:
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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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需要。 5.2核查施工单位的各种有关证件
1)核查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审核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 3)审核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4)考核承包单位的实验室
⑴实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实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实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⑶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证书 ` ⑷本工程的实验项目及其要求 5.3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难点,明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对施工图纸中的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整理、汇总后,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关键部位,以及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要求,提出图纸中的技术难点;对施工中图纸上又发现的问题,先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给设计单位,以便进一步完善设计。 5.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1)审查程序:
⑴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⑵项目总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审核签认。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总监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审。
⑶施工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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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 更时,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重新审定。
⑷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工程,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定。 2)审查原则:
⑴符合性。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的法规的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条件,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宗旨,质量目标与进度目标应与投标承诺相一致。
⑵全面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齐全。
⑶可行性。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计划、流水段的划分、流水节拍以及各项交叉作业是否符合实际,合理可行。
⑷针对性。施工单位元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重点内容是否针对工程特点。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⑸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杜绝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施工工艺和材料。
⑹自主性。在满足合同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尊重施工单位的自主技术决策和管理决策。 3)审核内容有:
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项目管理机构;施工方案选择;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劳动力、材料、构件加工品、施工机械和机具等需要量计划;施工平面图;保证质量、安全、降低成本和雨、冬季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及项目施工方法等。
5.5审核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审核内容有: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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