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一节 土地生态建设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建立土地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一、强化生态用地保护 (一)重视特殊生态功能区保护

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加强对水面及湿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保持水库、洲滩和森林生态系统的基本稳定,充分发挥其特殊的生态功能,到2020年,全市各类自然保护用地总规模达到20000公顷。 (二)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

切实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特别是涟水、孙水河流域森林资源,通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加强防洪护堤林、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实行护、造、管相结合,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50%。 (三)合理布局城镇内部生态用地

保护城镇滨水地带的生态环境,建设并合理布局城镇内部生态走廊,发挥城镇滨水地带的水利、交通运输、休闲等综合功能。在城镇合理安排绿地和水面等生态保护用地,不断改善和提升城镇生态质量和品位,保障城镇生态安全。 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一)开展污染土地治理

建立土地环境质量评价和监督制度,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有效控制城市生活污染源,保障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污染防治设施用地。采取有效措施对因采矿、冶炼及其他工业污染土地进行治理,特别是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污染耕地进行综合治理。 (二)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通过封山育林、荒山绿化等措施,逐步提高丘岗山地区域植被覆盖度,降低水土流失程度,提高区域水土涵养能力。加强小流域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坡改梯和移土培肥工程。 (三)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力度

有计划、分步骤地复垦历史积累的工矿废弃地,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改进土地复垦的生物、工程技术,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

第二节 城区压覆矿产查询与评估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于2007年9月18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和调查管理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7]151号)。根据文件精神,涟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办公室委托湖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对市域城区新增规划建设用地及其影响范围内压覆矿产资源的情况进行查询及调查。 一、压覆矿产资源调查

通过查询“矿产资源储量空间库”,对调查区的区域地质、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和调查,在涟源市城区新增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设置有五个采矿权和一个探矿权。 涟源市城区新增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压覆了六亩塘镇三步桥村石苗采石场、六亩塘镇增荣采石场、六亩塘镇树亭村采石场、六亩塘镇桔山采石场和蓝田街道办事处兰郊村采石场;设置了一个探矿权,为湖南省涟源市金竹山矿区良溪区段石膏及煤综合普查(见表10-1)。

表10-1涟源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矿业权基本信息表 矿序 权 类型 号 矿区 矿权名称 矿权人 矿种 面积 (km2) 六亩塘镇三步桥村石苗采石场 六亩塘镇增荣 采石场 六亩塘镇树亭村采石场 有效期 拟建项目与矿区位置关系 1 六亩塘镇三步桥村石苗采石场 建筑石料用灰岩 建筑石料用灰岩 建筑石料用灰岩 0.01 2008-12-12~ 2009-12-12 位于城区西部新增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内 采 矿 权 2 六亩塘镇增荣采石场 2006-12-20~ 0.01 2008-12-20(延续登记中) 2008-12-15~ 2009-12-15 3 六亩塘镇树亭村采石场 0.01 4 六亩塘镇桔山采石场 六亩塘镇桔山 采石场 蓝田街道办事处 兰郊村采石场 石灰岩 0.01 2008-5-21~ 2010-5-21 5 蓝田街道办事处 兰郊村采石场 建筑石料用灰岩 0.02 2007-12-10~ 2009-12-10 探 矿 6 权 湖南省涟源市金竹山矿区良溪区段石膏及煤综合普查 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勘探队 煤 5.70 位于城区西部新增建设规划2006-1-17~ 用地2007-12-31(延续范围登记中) 内,与矿权范围东北部重叠 二、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结论

涟源市城区新增规划建设用地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1°37′29″~111°44′48″,北纬27°40′34″~27°43′01″之间,已建成区面积12.92km,新增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

15.47km,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未压覆具有工业价值的重要矿产。 三、压覆矿产资源对涟源市城区土地利用的影响

根据《湖南省涟源市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结论,城区规划区未压覆重要的矿产资源,在协商处理好5个采矿权和1个探矿权相关矿权事宜后,不会对今后城区建设造成不良影响。 四、建议

该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设置有5个采矿权和1个探矿权,建议用地单位与所压覆矿业权的矿权人协商,妥善处理相关矿权事宜。

第三节 城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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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城区地质环境,防止工程建设活动加剧、引发地质次生灾害,为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和审批建设用地提供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规定,对涟源城区进行一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范围为61.80平方公里。 一、评估区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涟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区新增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估区内仅有2处小型滑坡地质灾害,其它地段未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不均匀沉陷、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二、评估区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一)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评估区内共有2处小型滑坡地质灾害,工程建设加剧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程度均为小,因此,规划城区工程建设加剧滑坡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

(二)引发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1、引发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城东新区北部预测评估工程建设引发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程度小、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城北新区北部预测评估规划工程建设引发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程度小、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规划区其他地段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2、引发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涟源市规划城区分布大面积石炭系船山组和黄龙组灰岩、白云岩,岩溶较发育,含水量丰富。预测评估规划区内的经济开发区中南部、城东新区中南部、城北新区南部及城西新区工程建设引发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程度中等、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3、引发其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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