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制度规定

(2).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收文的签收、登记造册及统一管理,按照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及时交由相关部门承办,并及时跟踪、反馈承办结果。

(3).公司外来文件凡属公司领导亲收件,应及时送交收信人本人。

(4).需承办的公司收文,由办公室交由承办人,承办人需按规定迅速办理,不得拖延;如需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部门间应做好协调工作,尽快办理。

(5).如需进行收文转办的,应由第一承办人及时转办和催办,以确保公司收文的事项及时落实。

(6).各部门因外出开会或通过其它渠道直接收到的收文性质的文件,应及时送达办公室登记存档,并按上述程序阅办。

3.内部呈文管理程序:

(1).凡以公司名义的发文,均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登记管理,并填写统一的文头纸。

(2).所发公文原则上应一文一事。

(3).一般不可越级行文,确需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报被越级的部门或人员。

(4).发文文稿应由主办部门拟定,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办公室承办o

(5).公司内部公文的发布,均由行政办公室以规定格式统一发布。下发给个别部门的公文,应履行签收手续。

4.公司公文的行文要求:

(1).拟定公文时,应按公司规定文种拟定,文头纸须符合公文规范,并使用电脑打印稿,做到用词恰当、标点准确,言简意赅。

(2).公文格式:公司公文由发文文号、签发人、标题、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主送单位、抄送单位等组成。

(3).公司发文统一编号:

(4).公司发文落款应标注公司全称:

(5).公司发文时间: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发的公文,以其签发日期为准;经公司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公文,以通过日期为准;公司性法规公文,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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