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无,扣0.5分; 3.2 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制度。无,扣0.5分; 3.3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无,扣0.2分; 3.4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无,扣0.3分; 3.5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无,扣0.2分; 3.6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无,扣0.3分; 3.7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例会制度。无,扣0.3分; 3.8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无,扣0.3分; 3.9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无,扣0.3分; 3.10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无,扣0.3分; 3.11 小型机械、工具安全管理制度。无,扣0.3分; 3.12 安全施工作业票实施细则。无,扣0.5分; 3.13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无,扣0.5分; 3.14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无,扣0.5分。 4.安全检查(3分)
4.1 按规定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 4.2 项目部领导定期参加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 4.3 安全检查记录。每少一次扣0.5分;
4.4 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每一次做不到扣0.3分;
4.5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系列项目如期完成。每一项未如期完成扣0.3分,整改后未及时反馈每一项扣0.2分;
4.6 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记录。无,扣0.2分; 4.7 质量问题通知单。每收到一份扣0.5分。 5.安全教育(5分)
5.1 每年初对全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未做到扣1分;
5.2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临时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次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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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安全教育扣0.5分;
5.3 对违章人员进行再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每发现一人.次未进行再教育和考试合格即上岗者扣0.5分;
5.4 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未持证上岗扣1分; 5.5 施工机具操作人员不懂操作规程,每一人次扣1分;
5.6 变换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全教育,每一人.次扣1分。 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5分)
6.1 每个项目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无措施,每项.次扣1分; 6.2 施工措施中必须有危险点预测、预控措施。无,每一次扣1分; 6.3 施工措施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履行,每一次扣1分; 6.4 施工措施必须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未交底,每次扣1分; 6.5 施工措施交底后必须进行签字。未履行签字手续,每次扣1分。 7 安全工作例会(2分)
7.1 安全例会须按规定召开,项目部每月一次,安委会每季一次,安监部每周一次。每少一次扣0.5分;
7.2 安全工作会议应做到研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阶段的工作要求。未做到,每一次扣1分;
7.3 安全工作例会需有完整的记录备查。未做到,每次扣0.5分。 8 劳务包工队、临时工管理(3分)
8.1 对包工队进行资质审查、安全教育、考试,并要求设置专(兼)职安监人员等。未做到,每一项扣1.5分;
8.2 雇佣临时工须签定正式用工合同。未签定,每一人.次扣1分; 8.3 临时工须经体检及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工作。未做到,每一人.次扣0.2分;
8.4 临时工须有正式职工带领进行工作。没有正式职工带领进行工作的,每一人.次扣0.2分;
8.5 临时工应纳入本单位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未纳入本单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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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进行安全管理的,每人.次扣0.1分。
9 事故处理(2分)
9.1 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未做到,每次扣1分;
9.2 事故发生后须有完整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等档案。不完整,每次扣0.5分;
9.3 发生事故后按规定时间报告、统计。未做到,每次扣0.5分。 10 个人防护(3分)
10.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次扣1分; 10.2 安全帽不系帽带或安全帽不合格,每人.次扣0.5分; 10.3 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安全带,每人.次扣1分;
10.4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未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每人.次扣0.5分。 11 施工用电:(8分)
11.1 接装施工电源未按规定和要求布线私拉乱接,每处扣0.5分; 11.2 施工用电设施未装漏电保护器,每处扣0.5分; 11.3 现场配电箱、柜未装漏电保护器,每处扣0.5分; 11.4 多路电源配电箱、柜的负荷未标各路用电名称,扣0.5分; 11.5 一闸多用,每处扣1分;
11.6 移动式电动机械和移动闸箱、电动工器具未使用软橡胶电缆,扣1分;
11.7 有爆炸危险的场所未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扣1分; 11.8 在同一系统中的用电设备一部分接地、一部分接零,扣1分; 11.9 施工人员违章用电,每次扣1分; 11.10 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每处扣1分。 12 防火防爆(5分)
12.1 消防设施与器材是否完好,布设满足不了消防要求,扣1分; 12.2 消防设施、器材未采取防漏、防冻、防坠落措施,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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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消防水源是否可靠,压力满足不了消防最高点需要,扣0.5分; 12.4 火、电焊作业未采取防火措施,易燃物未及时清理,扣0.5分; 12.5 易燃易爆等防火重点部位没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扣1分; 12.6 易燃易爆区域未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动火,扣1分。 13 高处作业(8分)
13.1 未落实施工方案中的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扣1分; 13.2 高处作业人员未经过体检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扣0.5分; 13.3 孔洞、沟道未设标准护栏和安全色标扣0.5分; 13.4 特殊高处作业未设安全警戒区,没有明显标志的扣1分; 13.5 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有安全防护栏杆扣0.5分;
13.6 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垂直攀登没有防护、保护措施扣0.5分;
13.7 高处作业没有可靠畅通的安全通道、危险出入口无围栏扣1分; 13.8 高处作业场所堆放的物料、工件未采取防坠落措施扣0.5分; 13.9 高处作业人员未配戴工具袋、没有保险绳扣0.5分; 13.10 立体交叉作业未设可靠的防护隔离措施扣0.5分; 13.11 高处作业场所垃圾废料未及时清理扣0.5分; 13.12 从高处向下抛、扔垃圾、物料扣0.5分; 13.13 随意拆除安全设施且未及时恢复的扣0.5分。 14 脚手架(5分)
14.1 脚手架搭设,架子工无证上岗每人扣0.5分; 14.2 脚手架,材料未经检查或不合格扣0.5分;
14.3 立杆、大横杆、小横杆不满足规程要求每处扣0.5分; 14.4 脚手架无扫地杆、剪刀撑不满足规程要求每处扣0.5分; 14.5 脚手板未满铺,脚手板未绑扎每处扣0.5分; 14.6 未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梯子扣0.5分; 14.7 悬吊架没有设计,未采取保险措施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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