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法竖井监理实施细则

1)台阶法施工作业过程中,应遵守“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2)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应按文件要求报公司审批、组织专家论证、监理审批,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3)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监控量(探)测数据超标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

4)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

5)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作业人员需通过门禁进入现场作业;掘进作业面应实施机械化作业,严禁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6)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装备,严禁事故发生后违章指挥、冒险施救。 七、安全检查制度

(1)监理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并责任到人,落实执行。

(2)安全检查分为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等五种。 1)节假日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前3—5天进行综合安全检查,督促责任单位、部门认真抓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2)季节性检查:结合防汛、防突风、防暑降温、防寒防冻、防雾等季节性安全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及早布置、落实防范措施。

3)专业性检查:配合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安全卫生监督机关机关等单位对项目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

4)定期安全检查:除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还需定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日常安全巡查:现场安全员每日现场巡查,对施工环境、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正确使用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进行全方位监控,发现习惯性违章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如实填写安全员日志。发现较大隐患及时上报并责令责任人员限期落实整改,对存在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待隐患排除后再恢复作业。

6)不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部领导带队,有关部门派员参加,正常情况下不通知被查工段,根据施工进展危险程度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过程中,被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认真接受检查,虚心接受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并予及时整改。

7)安全检查必须保证实效,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进行表格式检查。 8)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按局“三单制度”的要求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反馈。

9)确因资金和技术等原因而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10)遇有可能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造成危害的紧急情况,来不及向项目部领导报告时,立即查封,事后再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待整改完毕经过复查验收,才能恢复生产。

11)安全检查过程中,可视情进行消防、救生演习和安全规章制度的抽查考试(考核)。 12)检查工作结束后,在相应的月、周例会上通报,并视情发检查情况通报。 13)安全检查等必须按有关要求做好记录,真正做到有据可查。 八、监测监控 1、监测技术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测量规范》,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技术要求: 1)沉降和位移观测的闭合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测量规范》执行。 2)监测点埋设结束后,及时绘出正规的测点位置图。 3)沉降观测采用闭合路线;位移测量采用视中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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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项监测点埋设完毕且稳定后,初始值测试应不少于两次,并取两次稳定值的平均数作为原始基准数据。

5)所有测量器材及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定。

6)测量器材及测量仪器运至测量现场后必须进行检查校正,以保证设备完好。

7)在监测过程中要加强对现场测点的保护,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若有因施工不慎损坏测点,应当尽最大努力进行补救。对于被损坏而无法进行补救的测点,应及时发出工程联系单,告知各方认可。

8)当监测数据超出所要求的报警值时,立即报警,并及时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供有关方参考。

9)施工单位应注意对监测点的保护,并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监测内容

1)竖井及横通道监测项目(见表7.4-1、7.4-2) (1)地表沉降监测

(2)地面建(构)筑物沉降监测 (3)横通道收敛变形监测 (4)地下水位观测

(5)横通道拱顶沉降监测 2)监测方案设计原则 (1)本工程项目监测方案以安全检测为目的,根据施工步序、地段和参数等确定监测项目、监测仪器及精度、测点布置等项目,监测频率及变形速率为主要的报警值,针对监测对象安全稳定的主要指标进行方案设计。

(2)本工程项目监测点的布置能够全面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工作状态。 (3)监控量测工作设专人负责,按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监测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及时做好数据处理和信息反馈,并以此指导施工,从而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表7.4-1 竖井及横通道监控量测表 监测部位 监测 项目 锁口圈沉降 竖井 地表 沉降 井壁净空收敛 地表 沉降 横通道 拱顶 沉降 净空 收敛

方法及工具 精密水准仪 精密水准仪 收敛计 精密水准仪 精密水准仪 收敛计 量测频率 开挖1~7天 开挖7~15天 开挖15~30天 1次/2天 开挖 30天后 1次/3天 开挖前一定距离开始量测 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1次/3天 开挖后立即进行,沿洞身竖向每5m一个断面 开挖前一定距离或临时支护拆除后开始量测 备注 2次/天 1次/天 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1次/3天 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1次/3天 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1次/3天 开挖后或临时支撑拆除后立即进行 2次/天 1次/天 38

1次/2天 1次/3天 地下管线沉降 精密水准仪 由开挖面距监测点的距离和沉降速率综合决定 表↓ 拱顶沉降和净空收敛监测频率

每5m一个测点,拐点处及位移变化敏感部位加密 沉降或收敛速率 >2mm/d 0.5~2mm/d 0.1~0.5mm/d <0.1mm/d 基本稳定后 距开挖面距离 0~1B 1~2B 2~5B 5B以上 / 监测频率 2次/d 1次/d 1次/2d 1次/周 1次/月 注:1)当连续两周沉降或上浮速度小于0.02mm/d,则判断为沉降或上浮已经稳定,基本稳定后需再持续

监测,以确保隧道自身及周边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2)当拆除临时支撑时以及出现异常情况时,增大监测频率。 3)B为隧道开挖跨度; 3)测点布设原则

(1)观测点类型和数量的确定结合工程性质、地质条件、设计要求、施工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

(2)为验证设计数据而设的测点布置在设计中最不利位置和断面上,为结合施工而设的测点布置在相同工况下的最先施工部位,其目的是及时反馈信息、指导施工。 (3)表面变形测点的位置既要考虑反映监测对象的变形特征,又要便于应用仪器进行观察,还要有利于测点的保护。

(4)埋测点不能影响和妨碍结构的正常受力,不削弱结构的刚度和强度。

(5)在实施多项内容测试时,各类测点的布置在时间和空间上应有机结合,力求使一个监测部位能同时反映不同的物理变化量,找出内在的联系和变化规律。

(6)根据监测方案在施工前布置好各监测点,以便监测工作开始时,监测元件进入稳定的工作状态。

(7)测点在施工过程中遭到破坏时,应尽快在原来位置或尽量靠近原来位置补设测点,保证该点观测数据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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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监测点布置

十、各主要监测项目说明 1、邻近建筑物变位监测

1)监测项目:对横通道附近的建筑进行倾斜沉降及开裂监测。

2)监测方法:在承重墙或柱上布置观测点,观测点应通视良好,以利于精密仪器测量。倾斜观测在两个垂直方向设置不少于4个点,通过观测同一垂直面的垂直度来确定倾斜程度; 3)监测频率:施工期间房屋倾斜观测每5d一次,地面位移每天1—2次。 4)量测仪器:高精度J2级经纬仪及S1级水准仪;精密测斜仪。 2、地面沉降观测

1)监测项目:横通道周围的地面沉降监测。

2)监测方法:分别沿横通道宽40m范围布设观测点,每10-50m布置一条横测线在特殊地段加密测点,该线上设7-15个点作观测之用用水准仪对各点进行定期观测,与初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并绘出变形沉降曲线图,根据业主提供的地面沉降允许值,拿测得沉降值与之进行比较,若较为接近,立即对地层进行加固,同时主体施工时尽量做好防水,以免周围地层因地下水流失而下沉。

3)监测频率:开挖断面距量测断面距离L<2B时每日1-2次;L<5B时,每二日一次;L>5B时,每周一次。

4)监测仪器:S1级精密水准仪。 围岩内部位移量测:

1)监测项目:横通道围岩的径向位移分布和松驰区范围。

2)监测:选择在代表性地质地层,在地表钻孔埋入位移计、测斜仪,进行量测。 3)监测仪器:多点位移计、测斜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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