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复习资料

社会对法的要求也越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也有密切联系,在法的各个层面都有经济发展的印痕。 74、近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所有权无限制使用原则,契约自由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75、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治经济在于市场经济是:主体独立的经济,契约经济,自由平等竞争经济,有序经济,开放性经济。

76、法对经济宏观调控的作用包括:对市场经济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评价作用。

77、现代市场经济需要国家对其实行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这种间接手段包括: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78、法在微观经济行为方面的作用表现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和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79、法与政治的区别有:政治的内容比法的内容丰富,政治的外延大于法,法还有执行公共事务的职能。

80、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的关系是:当代中国法与政治关系的一项突出的内容,法制建设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建设应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为法律建设提出崭新的课题。

81、社会主义法与党的基本精神一致,因此:法体现党的政策的内容,不能把法同党的政策对立起来。

82、法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共同点是:两者经济基础相同,两者体现的意志相同,两者的思想理论基础相同,两者的根本任务相同。

83、法与政策的区别在于:实施的方式不同,稳定性和灵活性程度不同,表现形式不同,调整范围和社会功能不同,制定的机构和程序不同。

84、社会主义法对党的政策起着:使政策具体化、规范化、定型化的作用,必要的制约作用。 85、说法正确的是:国家是一种政治实体,国家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权利,法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

86、同其他社会组织相比,国家的主要特征在于:设有系统的国家机构体系,是一种特殊的公共权利,兼有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是按地域范围加以组织起来的,居民按地域划分。 87、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政治制度、意味着:它包括国体和政体两个方面,它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为其服务,它是历史的概念。

88、作为资本主义民主的主要构成部分和表现形式有:分权制,普选制,议会制。 89、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90、精神文明与法的不同表现在:其内容涉及的范围比法更为广泛复杂,不是所有的精神文明一概具有阶级性,不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和国家强制力。 91、道德是:没有国家强制性的,有人们内心信念得以实现。

92、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违法行为一般来说违反道德的行为,犯罪行为是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违法行为一般来说是违反道德的,有的行为违法但不违反道德。 93、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区别表现在: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表现形式不同,调整范围不同,实施方式不同。

94、社会意识包括:政治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宗教意识。

95、我国实行宗教信仰政策的原因是:由宗教信仰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有利于民族团结、文化交流以及社会安定,有利于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加强与世界人民的团结。

96、对于科技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应当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这样作的好处在于:可以保障其严肃性,可以为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进步提供法律前提和依据。

97、目前欧美国家都在加速制定动植物基因资源方面的立法,现在已通过并实施的这方面的法律有:美国的《植物品种保护法》,德国的《品种保护法》,英国的《遗传操作规则》,德国的《基因技术法》。

98、科技法制建设的发展程度同哪些因素最为密切:科技本身的发展程度,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程度,国家的治理方略,科技赖以发展的经济形式,科技进步对法律的需求程度。 99、国家密切注视和跟踪科技发展的新态势,及时对法律进行废、改、力、立,可以使立法具有:现实性,时代性,预见性,前瞻性。

100、我国的技术市场制度包括:技术合同制度,技术市场管理制度,技术经纪人制度。 101、广义的立法,包括:全国人大制定基本法律的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活动。

102、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相抵触。

10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立法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

104、法的制定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思想的:规范化,具体化。

105、法制统一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它是现代社会法治国家所共同提倡和遵守的一个重要原则,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触,违背宪法的法律文件不能具有法律效力。

106、关于立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表述正确的是:立法缺乏灵活性,原则性就无法实现,立法的灵活性并不意味着执法、守法的灵活性,两者相结合,有利于保证立法正确、有效。 107、一个国家立法体制的形成,决定于:国体,政体,文化传统。

108、我国最高国家权利机关和它的常设机关的立法程序,主要包括:立法的准备阶段,法的形成确认阶段,法的完备阶段。

109、法的形成或法的确立阶段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和审议,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公布法律。

110、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立法提案权的享有者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

111、从我国立法实践来看,一般法律草案的审议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职能分工,对于属于自己范围内的草案进行审议,立法机关全体会议的审议。 112、属于立法技术范围的是:立法的预测技术,立法的表达技术,立法的监督技术,立法的规划技术,立法的决策技术。

113、在中外法学著作中,法的渊源有如下哪几个不同含义:法的历史渊源,法的理论渊源,法的形式渊源,文件渊源和文献渊源。

114、法的间接渊源,又称非正式意义上的渊源和非法定渊源,具体包括:宗教规则,道德原则,法理学说,社会习惯。

115、普通法法系国家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有:判例,制定法,习惯法。

116、根据法的制定实施的主体不同,法可分为:国内法、国际法。

117、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正式渊源有:试行或暂行形式的法律,授权法,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联合发文,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的决定和命令。

118、在我国,拥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9、行政法规可称为:条例,规定,办法。

120、在我国,哪些国家机关能够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121、在我国,法的渊源包括:行政规章,公认的国际习惯,行政解释。

122、划分部分法的原则一般包括:从实际出发,适当平衡,相对稳定,合目的性。

123、划分部分法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种类,社会关系法制调整的机制。 124、划分部门法时:应在本国法制实际基础上,借鉴外国法制合科学的经验,应注意法制合法学的国际化趋向,要考虑法律体系的建构。

125、在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时,我们应该注意做到:深刻理解与正确处理传统与创新的问题,认真对待合正确处理学习借鉴外国经验和立足本国的关系,全面分析和从整体考虑法律体系现状和未来发展关系。

126、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内容为标准,法的实施方式可分为: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

127、狭义的法的执行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

128、法律执行主体,从广义上讲,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司法机关公职人员。

129、执法的特点是:主动性,单方面性,权威性。

130、法的执行的原则有:依法行政的原则,讲求效能的原则。

131、法的适用具有:国家权威性,国家强制性,严格的程序性。

132、狭义的法律范围为: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

133、在法律对人的效力方面,世界各国所确立的原则有: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 134、法律的生效时间一般是:自法律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规定法律公布后至一定条件时生效,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135、可以客观评价法律实施状况的有: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其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的提高或提高的程度,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例,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可比性研究。 136、影响法律实施的主要因素有:个人方面的因素,体制方面的因素,环境方面的因素,法律本身的因素。

137、法律本身对法律实施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法律是否在本质上反映社会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符合社会文明发展趋势,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法律内容是否符合社会实际发展水平,立法的质量。

138、立法质量的要求有:明确,完整,和谐。

139、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140、以法律为准绳,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41、权利表现为权利人:可以作出一定行为,可以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可以要求他人不作出一定行为。

142、对世权是指:对其他任何人的权利,绝对权。 143、所有权属于:对人权,对世权,原权利。 144、原权利:包括所有权等,也称第一位权利。

145、请求损害赔偿权是:救济权,第二位权利。

146、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义务是:私义务,对人义务。

147、下列关于专属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它一般是一种因身份而发生的关系,它也可

因特别的协议而发生的关系,它与专属权利是对应的,父母子女之间的义务是一种专属义务。 148、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法律所结成的关系,思想社会关系。

149、法律关系的特征有:法律关系是依法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以法律本身为前提。

150、公民要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并能实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必须具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151、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权利义务的改变。

152、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

153、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有:主体,客体,权利与义务。 154、以下属于私法的是:债权法,物权法,商法。

155、法律责任的特点是:法律责任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156、违法行为构成要素包括:违反法律,行为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一般应有行为人故意或过失,行为人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

157、从广义上讲,违法行为包括:违反法律,违反宪法,违反法规,违反合同。

158、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有:未履行合同义务,不履行法定义务,没有过错,而仅因法律规定应承担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159、法律责任的功能包括:惩罚功能,救济功能,预防功能。 160、属于法学的基本范畴的是:权利,权力,义务,责任。

161、以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为标准,责任可划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

162、法律责任依行为的不同性质可分为不同种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

16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罚款,训诫,修理,拘留。

164、民事违约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的区别是:所违反的义务和所依据的法律不同,受侵害的权力和利益的性质不同,受害人与责任人的范围不同,责任构成不同。

165、行政制裁可以分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劳动教养。

166、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字面解释。 167、19和20世纪出现的关于法律解释的学派有:概念法学,目的法学,自由法学,利益法学。

168、进行法律解释时两种不同的态度是指:严格解释,自由解释。 169、文义解释又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

170、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171、我国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检察解释。

172、形式推理的主要形式有: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

173、中国古代的法律监督体系特点有:机构发达,法律详细,实效有限,从属于皇权。 174、实现法律监督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法律监督的主体,法律监督的内容,法律监督的权力与权利,法律监督的规则,法律监督的客体。

175、根据系统论的理论,按照监督的主体和客体是否同属于一个组织系统,可以分为:内部监督,外部监督。

176、在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体系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

177、下列选项中,了作为法律监督的主体有:人民法院及其组成人员,各民主党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民个人,人民检察院及其组成人员。

178、为进行行政监察,行政监察机关拥有:调查权,检查权,建议权,行政处分权。

179、司法机关的监督具体包括:检察机关的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

180、依法由检察机关实行的专门监督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一般执法违法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一切犯罪行为,对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和渎职的犯罪行为,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经济领域的犯罪行为。

181、社会监督有: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法律职业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

182、社会组织监督中的监督主体是: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团体。

三、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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