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保卫科
1)、保卫科二十四小时值班制。科长对当班人员进行现场监督,负主要管理责任。
2)、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大胆工作,不徇私情,保持高度的警觉性。
3)、负责维护好矿山生产秩序,保卫矿山安全,保卫公司财产安全。 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努力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生产及生活环境。
4)、负责维护好运煤车辆的运输秩序,做好过磅房运煤车辆的检查工作做到按章放行。加强对外来车辆的管理,严禁停放在矿区及生活区内。若要停放在我矿区内,必须有领导的批示,方可停放。
5)、负责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检查、制止和调解,敢于挺身而出制止犯罪活动及违法乱纪行为。发现在我矿区内非法私挖乱采时,必须进行制止,情节严重应立即报公司领导或阿舍乡企业办协助处理。
6)、在矿区及生活区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做好突击行动的准备工作 和保密工作,立即向领导汇报情况,随时听从领导调遣。
7)、加强炸药仓库的管理,认真做好基础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爆炸物品的发放工作。对爆炸物品的运输、领用进行情况监督检查,并做好保卫工作。保持库内风流畅通及仓库四周环境的清洁,每月必须做好爆炸物品采购计划,满足矿井日常用量。
8)、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着装上岗、依法执警、文明 执警。要经常开展技能、体能训练、以提高自身素质。
9)、对公司总经理负责。按时完成总经理、生产副经理及经营副经理交办的工作,矿区保卫人员必须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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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1、采煤队长
1)、采煤队队长对本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遵守生产服从于安全原则。
3)、必须支持和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4)、严格按《作业规程》作业,必须坚持跟班指挥生产,不得迟下井早升井或跟班期间离开工作现场。
5)、坚持监督瓦斯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的贯彻落实,没有进行“一炮三检”或炮眼没有填塞炮泥、水炮泥的要制止放炮员放炮,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6)、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首先安排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在工作现场的安全没有保障时,不得命令工人进入工作面。
7)、必须密切注意工作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要及时上报调度室,在危急情况下,必须果断撤出人员。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亲自进行接班检查,升井后要认真填写当班情况记录。
9)、负责主持召开的班前施工会,讲明现场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2、掘进队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是本队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组织制定本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全面负责本队的管辖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按照质量标准搞好巷道掘进、支护、轨道铺设、水沟掘砌、巷道卫生方面的工作,推进标准化管理。
4)、深入现场检查处理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在组织生是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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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管好用好“一通三防”设施。 6)、负责抓好本队的安全生产,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上周的安全情况,制定安排好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本队作业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在巷道开口、贯通、过空巷、施工煤仓大型峒室、工作面过断层、陷落柱等重要生产环节时,必须亲临现场跟班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8)、加强火工品的管理,严格领退制度,预防火工品丢失现象发生。 9)、负责开好本队班前会,抓好现场交接班和质量验收工作。
3、机电队长
1)、机电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三大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负责抓好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4)、负责管好用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设备及大型固定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确保安全正常运行,搞好安全供电。
5)、负责抓好管辖范围内的雨季“三防”和冬季“四防”工作。 6)、负责抓好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7)、负责抓好管辖范围内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管辖区域内的文明生产。
8)、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9)、负责组织本区安全事故的追查分析,找出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10)、负责管好用好全矿井提升、运输设备及安全防护,确保运行安全。 11)、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及矿灯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及矿灯失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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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会,按要求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整改。
13)、负责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4、运输队长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执行、落实矿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完善正常使用斜巷提升的各项安全保护设施。 4)、负责对运输设备线路的标准化管理,做到文明生产。 5)、负责执行绞车运输系统“三固定、四保险”。
6)、负责出入井验身制度的落实,建立火工品出井、登记制度,并认真落实。
7)、负责副井大型设备及长型材料的装卸安全工作。
8)、切实抓好本队的提升、运输工作,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隐患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落实处理。
9)、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按章指挥,制止“三违”,负责各项隐患的整改落实。
10)、负责落实完成矿下达的各项指标,为职工创造一个文明、良好的劳动环境。
11)、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有权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并组织人员处理。
5、通风队长
1)、通风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队安全生产和矿井“一通三防”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三大规程”及安全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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