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規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三、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四、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各组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五、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六、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经理批准后执行。 七、负责动火点的申请,落实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八、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本单位安全员的作用。 责任人: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二、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向施工方案。 三、督促项目部领导、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四、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权,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遇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先停产,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报处理。 五、负责组织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作业情况的检查监督。 六、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做好本项目安全生产文件资料的管理以及其它安全档案工作。 责任人:
项目部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 二、负责编制本项目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施工安全,如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及垂直运输设备等等,都要按建设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三、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四、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三、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规定,每年备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财务部、材料部及项目部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不断充实完善。 六、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本企业的产品符合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项目部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八、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