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专业高级资格条件2008

2、在国家正式出版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省级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4、在市级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第七条 附则

一、 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正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资格,主要注重其本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解决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业绩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本条件中涉及的科研课题与新技术引进项目,必须是本专业或是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课题和新技术引进项目。

三、凡申报医师类、护师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资格后方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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