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司职工培训管理制度(2012)(1)

机,并校对无误。

第三十条 职工学校对教学计划负责实施。

第三十一条 培训班结束,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对参加考试学员安排考场进行考试。

第六章 奖惩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一次扣200—1000元。

第三十三条 有关管理人员不能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造成工作不到位的,造成工作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一次扣50—200元。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解释权属公司职工学校。

应急培训制度

一、为促进应急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泰安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山西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3、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5、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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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三、职工学校负责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由职工学校牵头安监部协助,要加强对职工自救互救知识、避难硐室使用方法的培训,使职工知道各种灾害发生的预兆、避灾方法、逃生路线,尤其是井下避难硐室、移动式救生舱、佩戴自救器的方法和常识。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四、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及公司所有员工。

五、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职工学校负责公司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公司每个员工的应急知识培训、任职培训、新进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工作调动时的岗位培训。

六、所有应急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培训,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七、培训的主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点学习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分析我公司应急工作形势任务、了解兄弟单位应急管理经验、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学习运用应急指挥新技术设备和指挥手段等。通过培训,强化培训对象对应急管理的宏观认识和依法实施管理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能力。

八、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职工学校集中脱产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1、以岗代培。通过参加工作实践和接受指导,提高应急管理的规划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学代培。大力倡导和鼓励工作人员自行组织学习和培训工作,通过自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内在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组织各种研究活动,安排有关人员参与,提高工作水平。 九、职工学校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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