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情况下行车办法2011[1].3.3日修改(印刷) - 图文

确认(遗留车列、信号机、火距火光、响墩响声)”的程序,确保列车不追尾。

2.确认前方闭塞分区有车时不得进入前方分区。 3.停车后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呼叫后续列车,提醒注意运行,并通知运转车长和前后方站。

4.禁止长度不足29米的列车、机车、车辆等全部停留在调谐区内,特殊情况确须停留时,应在后方调谐区外适当地点以短路铜线防护。

5.严格执行单机在区间停车后的处理办法。

(1)单机在区间停车后的防洪护工作由机车乘务员负责。 (2)在自动闭塞区段运行的单机,采取紧急制动停车后,按以下规定办理:无论可否继续运行,司机均应立即向就近车站值班员报告停车位臵。司机确认前方无运行障碍,应先将机车前移不少于15M停车,再按信号显示要求和有关规定开车运行,并报告就近车站值班员。

案例:*年*月*日, SS4G-0193号机车,单机运行至呼西~台阁牧间,因与侵限的施工机具相撞,司机实施紧急制动停车,由于轨道电路分路不良,防护该闭塞分区的通过信号机仍显示绿色灯光。后续HXD1-0095号机车牵引的DG839次货物列车,按机车信号和地面信号显示的绿灯运行,进入该闭塞分区,发现停留的单机后制动不及,以41km/h的速度与停留的单机相撞,构成一起性质严重的列车追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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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1、SS4G-0193号机车司机在区间被迫停车后,没有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呼叫后续列车,提醒注意运行,并通知运转车长和前后方站。

2、单机在区间采取紧急制动停车后,即没有向前移动也没有对机车后部的轨道电路进行短路,造成后方信号机无法起到防护作用,致使后方运行的列车进入区间发生追尾事故。

第十三条 防止途停运缓的措施

1.出勤时,根据天、地、人、车、时等情况,做好预想,采取预防措施。

2.对机车要精检细修,彻底给油。消灭跑、冒、滴、漏,保证砂路通畅,砂管流量标准,油、水、砂充足。内、电机车禁止甩牵引电动机和保护装臵,柴油机甩缸,以及乱用保险出库。

3.准备好再开车。内燃机车在动车前应适当提高油水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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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禁止在低于容许温度下加负荷。

4.根据吨位、线路纵断面、地形、天气等情况,合理操纵,采用“先闯后爬, 闯爬结合”,充分利用动能闯坡的操纵方法。

5.在曲线和速度发生变化,容易发生空转的地点,应施行预防性撒砂,防止空转。

案例:*年*月*日, 10802次货物列车,SS6B1044+SS34168机车,列车在渠江站4道侧线通过时,进站速度最低7KM/H,当列车运行到渠江上行“八跨”前时速度12 KM/H,此时自动过分相动作,机车被迫停在无电区内。前机前弓过了“八跨”,后机停在“八跨”中,前机试图升前弓将列车往前拉,因前方是9‰的上坡道,一台车牵引力不足,列车开始往后溜逸,立即非常制动,再度停车后前机停在“八跨”内,后机溜出“八跨”外,后机又试图往前顶,还是顶不动救援。

分析:1、预想不足。车机联控时渠江站预告4道侧线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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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前方是9‰的上坡道并有“八跨”,前机没有及时抢速,后机回手柄过早,通过渠江站最低速度只有7KM/H,过分相动作时速度只有12 KM/H,造成了后机停在“八跨”中,违反了《操规》第42条。

2、前后机配合严重失调。自怀东开车,前机一直没有鸣笛通知后机提回手柄,后机在出站离过分相1100M时就回手柄,提回手柄前后机没执行鸣笛回示制度,错过了出站抢速的最后机会,违反了《操规》第34条。

3、制动机使用不合理。渠江进站是2.9‰的上坡道,列车在以71KM/H接进站双黄码时,司机一次减压150千帕,至进站缓解时速度只有14KM/H,既违反了制动机操纵规定,又影响了列车进站速度。

第十四条 防止列车折角塞门关闭安全措施

1.客、货列车一律实行制动保压停车。停车超过20分钟再开时,必须按规定对列车制动机进行简略试验;停车不超过20分钟再开时,司机必须在确认出站信号机开放并与车站车机联控后方可缓解列车。列车在沿途各站停车或调小机车在站内停留时,机车乘务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车有人看守。

2.司机应严格遵守试风规定,且必须亲自进行,并将排风时间记录在司机手帐上,作为本次列车制动机减压排风时间的参考依据。客、货列车运行中调速和停车制动时,司机应注意掌握制动管排风时间和观察列车降速情况,发现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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