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规定四项制度

况,每年进行一次水害因素分析、预测,制定治理防范措施,纳入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修改补充。对避水灾路线及路标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保证行人畅通,路标醒目。

8、每旬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水情水患排查分析及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地测科水文地质专业人员每周对受水威胁的头面进行一次覆盖式检查。防治水措施不落实的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向总工程师、分管负责人汇报处理,重点头面要做到天天、班班分析,跟踪管理,直至消除隐患。

9、必须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编制治理方案措施。A级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B、C级隐患的治理方案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10、水患治理必须严格按防治水治理方案或设计组织实施。A、B级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C级隐患的治理由区(队)业务部门负责落实。

11、A级隐患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矿井的,由集团公司组织协调处理。因违法超层越界开采造成的A级隐患,除依法查处外,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限期解决。

12、水患治理应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治不好不采”的原则,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13、应根据水患的级别及具体实际情况,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测、评估和监控,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

14、对A级水患的治理资金应从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集团公司本着“先急后缓、重点工程重点补助”的原则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各矿自筹解决,确保水患治理资金的落实。凡是申请集团公司补助的项目,必须报单项工程设计,经集团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给予适当补助。

15、A级水患治理完毕后,矿组织自检,合格后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将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逐级上报备案。

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我矿目前预测预报包括地质预报、水情水害预报两种。 2.地质预报分为:临时性预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四种。

3.地质预报必须有正规的文字、图纸资料。预报的内容应包括地质现象(断层、褶皱、变薄、陷落柱、变质带)的位置、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

4.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总结)、月预报、季预报和年预报。此外,还必须根据情况做临时性预报。月分析(总结)应作为有水害威胁矿井的日常工作。汛期应注意做好临时性预报。对有突水的可能性的废弃小煤窑、老空区必须随时预报。

5.预报内容应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附录九的要求,并在其基础上充实、完善人为环境造成的充水条件,如小煤窑、老空区、充水钻孔等。

6.预报的质量主要看是否符合生产实际揭露情况,必须能够保证指导煤矿正常安全生产。

7.预报的形式要规范,规格要求全矿统一,且预报手续齐全,应按技术程序由相关人员签字,及时发放给相关单位、队组(上传OA)。预报原件要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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