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下设9个工作小组。人员由救护队、井下、地面各基层单位和机关科室人员组成。
(附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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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指挥职责:(1)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救援工作。 (2)根据现场的危险等级、潜在后果等,决定本预案的启动。 (3)指挥和组织协调应急行动期间各救援小组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4)批准向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和对外信息发布。 (5)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继续发展,超出集团公司处臵能力时,向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 现场救护组 救护大队 等 由公司生产副经理、安监处长任组长,各生产副总工程师、各生产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区队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分析组 技术科 通防科 地测科 机运部 救护大队等 由公司总工程师任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各生产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由公司生产副经理牵头,安监处、现场勘察组**集 团**能源 有限责任 公司生产 安全事故 指挥 部 安监处 各生产科室等 各生产业务科室、纪检、监察、工会等参加。主要负责控制事故有关责任人,调查核实事故性质、原因,追查事故责任等。 由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经营副经理、总会计师任副组长,医院、办公室主任、调度值班主任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总指挥 董事长 经理 副总指挥 各分管副 经理 总工程师安监处长 人力资源医疗救护组 部、医院等 通讯组 调度室 通讯信息中心等 由公司机电副经理任组长,机电副总任副组长,调度中心主任、通讯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治安保卫组 公安科等 由公司经营副经理任组长,分管后勤矿长助理副组长,保卫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由齐河县公安局协助,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等工作。 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 (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 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 经管部 供应分部等 党群办公室 宣传科 调度中心等 人力资源部 公司工会 财务部 办公室等 由公司总会计师任组长,分管后勤矿长助理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供应分部主任为成员,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由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办主任任副组长,宣传科、调度中心等部门人员参加,负责统一掌握事故态势和处理情况,收集救援行动的有关信息资料,向有关人员、单位、媒体等通报情况。 信息发布组 由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经营副经理、总会计师任副组长,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 善后处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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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抢险救援人员岗位职任制
(1)刘端举、张广辉负责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 (2)李宗峰、宋召谦、赵新达、董凤宝、刘炳尉、乔英伟、赵大友协助公司经理和党委书记抢救事故指挥工作。
(3)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制定分工范围内抢险方案,解决事故抢救工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调度室:负责事故抢险救灾调度指挥,及时调度事故抢险救灾情况,传达领导命令,调集事故抢险队伍、车辆、物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5)安监处:负责监督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负责向上级安监部门汇报,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处理、分析、调查事故。
(6)通防科: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研究制定瓦斯、煤尘、矿井火灾等事故的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7)地测科: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研究制定矿井水害、灾害性天气事故的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8)生产技术部: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研究制定顶板事故的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负责抢险工程的设计。
(9)机电运输部: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研究制定机电、提升运输、供电、锅炉事故的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10)医院:负责伤员的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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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党群工作部、供应分部:负责保障事故抢险物资的供应。
(12)公安科: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
(13)党群工作部、行政办公室:负责事故的抢救事务的协调、接待,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发布信息。
(14)调度室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保障事故抢险期间通讯线路畅通。 1.4预防与预警 1.4.1危险源监控
对矿井的重大危险源建立检测、监控治理等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由安监处负责。每月由各专业组织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情况填写重大危险源监控卡,上报安监处,安监处进行分析、登记、存档,严格监控和管理。
⑴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排查的依据为?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国家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排查完成,上报总工。
⑵由总工负责排查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并组织汇总资料,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检测、监控、治理、救援措施并负责落实。
⑶由各专业负责组织本专业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检测、监控、治理措施。每月将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上报安监处。各专业必须对已确认的本专业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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