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设主扇开停监测系统,实现对主扇自动监测监控。
(2)按规定进行技术测定,巡回检查。 1.4.1.10原煤生产系统监测监控措施
(1)对原煤生产系统主运设备进行自动监测、监控。 (2)区队巡查、专业周检查。
(3)严格执行日历化检修,点检制度。 1.4.1.11起重、吊装机械监测监控措施 (1)自动监测、监控。 (2)强化巡查、专业检查。 1.4.1.12锅炉监测监控措施
(1)按规定进行技术测定、鉴定。 (2)强化巡查、专业检查。 1.4.1.13灾害性天气监测监控措施
(1)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接到异常天气预报,立即汇报救灾指挥部总指挥进行决策。
(2)连降大雨、暴雨,分小组对地面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3)发生灾害性天气时,立即组织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果断采取应对措施。 1.4.1.14地震灾害危险源预防措施
⑴与地震部门加强震情通报联系,随时掌握震情变化; ⑵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提出应急要求和防御措施,必要时,建议组织避震疏散;
⑶督导有关部门对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施;
36
⑷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发现地震谣言或误传事件及时平息,保持社会安定。
⑸按照?建筑法?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督促设计、施工单位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对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加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和施工管理,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督促或组织抗震加固。
⑹做好变供电所、调度中心等重要电力设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组织对电力设施进行抗震检查、加固,制定地震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⑺加强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在地震时的自救互救能力。做好各类建筑设施和住宅的抗震安全检查和加固。
⑻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在人口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地段,就近划定避震疏散场地。
1.4.1.16灾害性天气危险源预防措施
对“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霜冻、雷电、冰雹、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及时进行预警,采取应急措施。 1.4.2预警行动
各生产场所及主要岗位场所、调度室等安设电话,保持畅通,发生各类事故征兆时,现场人员立即用电话向调度室汇报,值班电话:***,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24小时值班,由调度室根据险情立即通知救灾指挥部成员及相
37
关单位,由总指挥针对事故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向集团公司、齐河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请求支援。 1.4.2.1预警条件
1.4.2.1.1水害事故预警条件
⑴矿区大到暴雨以上降雨;24小时降雨量大于50mm;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线,巴公河水位超过警戒值+30m;
⑵工作面出现底板出水量达到120.0m/h以上。 ⑶周边煤矿出现水害事故。 ⑷老空区出现突水事故。
⑸矿区、生产区域内及周边地区暴风、雷雨、暴雪、冰凌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线路接地、短路或线路遭雷击接地、倒架断线、短路引起跳闸,影响矿井总停电时,及时发出预警。
1.4.2.1.2灾害性天气事故预警条件
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霜冻、雷电、冰雹、大雾等自然灾害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情况;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雷电橙色预警信息;接上级通知矿井停产紧急撤人。 1.4.2.2.3地震灾害事故预警条件
与属地地震台网联系,对地震信息进行监测、处理、传递和存贮,对各类地震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及时传达上级地震趋势预测意见。 1.4.3信息报告与处臵 1.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重伤、死亡或有可能造成重伤、死亡的伤亡事故或较大损失的非伤亡事故发生时,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集团公
38
3
司调度室、安监局、齐河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鲁中分局等。同时按相应应急预案进行抢救事故。
**能源公司调度室值班电话:** 集团公司调度室值班电话: ** 传真** 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值班电话: ** 齐河县安监局值班电话:** 鲁中分局值班电话:**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电话:**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值班电话:**
传真电话:**
山东能源集团公司值班电话:**
传真电话:**
1.4.3.2信息上报
1.4.3.2.1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
重伤、死亡或有可能造成重伤、死亡的伤亡事故或较大损失的非伤亡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齐河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鲁中分局等。 1.4.3.2.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措施。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附事故现场示意图。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