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已建管道破裂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
1.8沟槽验收:沟槽开挖完后,应进行自检,并填写自检记录表,然后通知质检部门验收。
2 沟槽支撑 2.1支撑的安装
2.1.1沟槽壁是否需要支撑应根据施工设计要求进行; 2.1.2根据支撑设计的要求,领用材料并清点验收;
2.1.3撑板支撑应随挖土的加深及时安装,开始支撑的深度应根据不同的土质情况按下表1-2选用:
以后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米。
不同土质沟槽开始支撑的深度 表1-2
土 质 情 况 软土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及其它不稳定土层 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粘土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粘性土) 坚硬的粘土 开始支撑深度(米) ≤1.0 ≤1.25 ≤1.5 ≤2.0 2.1.4撑板的安装应与沟槽槽壁紧贴,当有空隙时,应填实。横排撑板应水平,立排撑板应顺直,密排撑板的对接应严密;
2.1.5横梁、纵梁和横撑的安装应与撑板同时进行,保证横平坚直,横撑应与横梁或纵梁垂直。横梁或纵梁与撑板间、横撑与横梁或纵梁间应密贴、支紧,若有缝隙应采用木板填实,保证联接牢固;
2.1.6采用横排撑板支撑,当遇有地下钢管道或铸铁管道横穿沟槽时,管道下面的撑板上缘应紧贴管道安装;管道上面的撑板下缘距管道顶面不宜小于100mm;
2.1.7若用钢板桩支撑时,应在沟槽开挖前,用打桩机按设计深度将板桩一次性打入土中;
2.1.8所有横撑不得妨碍下管和稳管。当因原支撑妨碍下一工序时,或支撑不稳时,或其它原因必须重新支撑时,应在工程师指定的位置将新的立柱和撑杠安装好后,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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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原支撑;
2.2支撑的质量要求:支撑后,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施工设计的规定,板桩的轴线位移不大于50mm,垂直度不得大于1.5%;
2.3支撑施工的安全措施
2.3.1上下沟槽应设安全梯,不得以支撑代梯,攀登支撑;
2.3.2支撑应经常检查,特别是雨季及春季解冻时期。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
2.4支撑的拆除
2.4.1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若出现不安全迹象,应及时通知工程师,由工程师制定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
2.4.2支撑拆除应与回填土的填筑高度配合进行,且应在拆除后及时回填,即边拆边填;若为钢板桩支撑应在回填达到规定要求高度后,方可拔除钢板桩;
2.4.3采用排水沟的沟槽,应从两座相邻排水井的分水岭向两端延伸拆除; 2.4.4多层支撑的沟槽,应待下层回填完成后再拆除上层槽的支撑;
2.4.5拆除单层密排撑板支撑时,应先回填至下层横撑底面,再拆除其上层槽的支撑,待回填至半槽以上,再拆除上层横撑;
2.4.6若一次拆除有危险时,宜采取替换拆撑法拆除支撑,即先在适当位置安装临时支撑,再拆除该支撑;
3 沟槽回填
3.1沟槽回填前应征得质检员或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3.2沟槽的回填材料,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含有机物、冻土以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物;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采用细粒土回填;
3.2.2冬季回填时管顶50cm范围以外可均匀掺入冻土,其数量不得大于填土总体积的15%,其冻块尺寸不得大于100mm;
3.2.3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按土类和采用的压实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量附近,最好由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定合适的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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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回填土的每层虚铺厚度,应按采用的压实工具和要求的压实度由工程师确定。对一般压实工具,铺土厚度可按表1-3选用:
回填土每层虚铺厚度 表1-3
压实工具 木夯、铁夯 蛙式夯机、火力夯 压路机 振动压路机 虚铺厚度(cm) ≤20 20~25 20~30 ≤40 3.4回填土每层的压实遍数,应按工程师交底要求进行; 3.5回填前的基本要求
3.5.1沟槽内的砖、石、木块等杂物应清除干净;
3.5.2采用明沟排水时,应保持排水沟畅通,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3.5.3采用井点降低地下水位时,其动水位应保持在槽底以下不小于0.5m; 3.6回填土运入沟槽的方法及要求
3.6.1开始回填前,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的回填土,应通过人工填入,并每次只能运入一层虚铺厚度的回填土用量,且不得在影响压实的范围内堆料;
3.6.2管顶50cm以上的回填土可以通过人工,也可利用机械均匀入槽,但不得集中推入;
3.6.3需要拌和的回填材料,应在运入槽内前拌和均匀,不得在槽内拌和。 3.7 回填压实的方法及要求
3.7.1回填压实应逐层进行,且不得损伤管道;
3.7.2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应采用轻夯(人工夯)压实,管道两侧压实面高差不应超过30cm;
3.7.3管顶50cm以上的回填土可采用人工夯,如木夯、铁夯;也可采用机夯,如蛙式夯、压路机、振动压路机等;
3.7.4管道基础为土弧基础时,管道与基础之间的三角区应填实。压实时管道两侧应对称进行,且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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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同一基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的基础底面位于同一高程时,管道之间的回填压实应与管道与槽壁之间的回填压实对称进行;
3.7.6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但基础底面的高程不同时,应先回填较低的沟槽;当回填至较高基础底面高程后,再按上款规定回填;
3.7.7采用木夯、蛙式夯机等工具时,应夯夯相连;采用压路机时,碾压的重叠宽度不得小于20cm;
3.7.8采用压路机、振动压路机等压实机械压实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Km/h; 3.7.9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梯形,且不得漏夯。
3.8每层回填完毕,应及时通知质检员取样测试,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回填工作。
(二) 管道安装的施工方法及要求 1 施工前准备工作
1.1由作业班长根据进度计划安排和施工图要求,编制物资需用量计划,指定专人到物资部门领取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管子及电焊条、粘合剂等工程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1.2组织二次搬运将管材运至施工现场:
1.2.1根据管材的型号、规格选用合理的起吊设备(如吊车)和运输设备(如平板车);若没有平板车,只有汽车时,应在车厢内安装管托架;
1.2.2车厢内管子的堆放层数或高度,除满足车辆的载重要求外,平板车内不得超过1.0米,利用托架运管时不宜超过一层。同时管子上下层之间及管子与绑绳接触处,应垫以草袋、麻袋等软衬,以免防腐层受到损坏;
1.2.3车厢内每根管子两侧应用木块或块石固定死,防止管子左右晃动;每根管子尾端应用插入式棍棒和大绳,通过葫芦与车大梁拉紧,防止上下坡时管子下滑;利用托架时,管上端应用大绳对每根管子进行绕缠绑扎在托架上,不得多根管子一起捆绑;
1.2.4起吊管子上下车时,应用钢丝绳等吊带绑套管子,找好重心,平吊轻放,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在不超过吊车起重能力的条件下,可单根吊,也可多根捆在一起起吊,但必须捆绑牢固,防止起吊过程中管子滑动。同时应在管子两端拴上细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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