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汇编(拿来即用)

2. 加班范围

2.1. 公休、法定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及其它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视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负责人复核,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若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须主管总监批准。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调休

3.1. 经公司行政人事部认可的加班天数,可安排同等时间予以补休,公司不再发放加班费,具体补休时间安排,可由员工填写《假期申请单》经批准后由部门负责人予以调配,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3.2. 主管级(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予调休。

第六节 考勤核算与复核

1. 各部门文员/助理须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门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员处,由行政人事部文员统一整理、汇总各部门考勤报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批后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之一。

2. 员工对本人考勤记录存在疑问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询申请,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进行复核,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回复,若因行政人事部门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错误,行政人事部须及时更正。

第七节 附 则

1.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考勤管理监督与稽查,各级管理人员有督促本单位人员按规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权力和职责,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对考勤违规、违纪现象监督,并向相关部门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拟定,经各部门会签、各总监审核、副总裁批准后实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三章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第一节 总 则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事异动管理,明确人事异动权限与流程,促进员工职业发展,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广东慧谷集团下属嘉享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入职管理

1. 行政人事部须审核报到人员的人事档案(员工入职登记表、个人证件复印件等),确认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安排食宿、办理工牌、介绍公司及部门状况等)。 2. 行政人事部协同各部门对已录用员工统一进行岗前入职培训,培训考试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3. 行政人事部须建立健全新入职人员档案,并及时跟踪新员工的工作学习情况,以便为公司的其他各项管理活动(如绩效考核、晋升、培训等)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

第三节 转正管理

1. 根据员工试用期由劳动合同期限决定。对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提前转正,但试用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 公司对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进行试用期考核,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员工的入职日期及时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并提前15天下发《员工转正考核表》。 3. 员工转正考核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行政人事部协助。主管级及以下员工的考核,由部门填写好《员工转正考核表》后交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主管

总监核准;经理级以上员工考核,须交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主管总监审核、副总裁批准。

4. 试用期工作状况评估由试用员工的直属上级主持,行政人事部监督。所有转正评估的相关资料(转正评估表、培训跟进表等)应交行政人事部汇总,然后转呈负责审批的相关权限人员。

5. 转正考核结果处理:员工的转正申请一经批准,由行政人事部下达《转正通知书》,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并享受转正后的待遇。对试用期不合格的,作辞退或劝退处理。

6. 每月5号前办理完上月需转正人员的所有相关手续。转正试用期的计算以每月的15号为分界点,14号(含)之前入职的该月计为一个月,即认同为当月1号入职;15号以后的则从下月1号起计算,当月不计,即认同为下月1号入职。 7. 试用期内调动的员工,其转正情况及时知会调入单位。

第四节 调动管理

1.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人员调动申请,员工亦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个人调动申请。

2. 调动申请经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向调出/调入单位下达《人事变动通知书》。调动员工接到调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所有交接手续(工作交接、事务交接),若因交接不清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奉调人员承担。

3. 行政人事部在人事变动通知书下达后调整调动人员的工牌与人事档案。 4. 由于工作调动而形成的职位空缺暂由调动人员的直接上级代理。

第五节 晋升/降级管理

1. 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或在储备人才需从内部晋升时,公司须及时公布该职位的晋升标准及任职资格等要求,晋升/降级申请由各部门负责人书面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行政人事部组织进行考核评估。

2. 公司对于拟晋升的员工须组织进行公开考核,由行政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考核项目/方式由相关部门配合行政人事部根据工作情况决定。

3. 晋升考核,并需建立健全晋升考核记录,为相关权限人员提供资料。 4. 晋升/降级考核结果处理:晋升员工从晋升决定生效的时间起,进入晋升后新职位的考核期,考核期原则上三个月,但不得少于一个月。其考核期内工资待遇不变,但福利及其他待遇按新职位的标准执行(如食宿、通讯费用、参加同级别会议和培训等)。

5. 降级员工从降级处理决定生效的时间起,其所有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降级后的职位标准执行。

第六节 离职管理

1. 试用期内离职员工

1.1 主管级及以下员工试用期内离职,应提前3日通知公司,并填写《人事 变动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主管总监确认后方可离职结算工资。经理级及以上员工离职,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主管总监审核,副总裁批准后方能生效。

1.2 员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工作表现未符合岗位要求者,须解 除劳动合同,当日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2. 转正合同期内离职 2.1. 辞职

因个人原因辞去工作,员工本人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人事变动通知单》向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主管级及以下员工申请离职,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主管总监核准后方能生效;经理级及以上员工申请离职,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主管总监审核,总裁批准后方能生效。 2.2. 辞退

辞退普通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主管总监批准后即可生效;辞退经理级及以上员工则由主管总监提出,经副总裁批准后生效。 2.3. 开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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