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超过原合同金,10%,政府采购法律

告送采购人

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日答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构成犯罪的,通报:1与招标人恶意串通的2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4 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标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科学选择评审方法,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坚持低价优先、价廉物美的原则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节约采购资金,促进廉

政建设,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规范》

采购人要按照规定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申请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人要认真落实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当年自筹资金政府采购预算,省财政厅在12月20日后不再审批政府采购计划,省财政厅将予以撤销

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进口产品应按照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等工作,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前报经省财政厅批准 采购人应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对配置标准相对统一的项目实行“归集批量集中采购”

对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采购人可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直接填报“自行采购计划申请表”;对属于应急采购、涉密采购的,应按照规定报经省厅批准后,填报“自行采购计划申请表”

要优先选择省财政厅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计划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得委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代理机构

年度采购额较大的采购人,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定数量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并随机委托代理业务 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招标采购文件中不得指定供应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采购人需追加与原政府采购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

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一次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上述补充合同,应单独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人应当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登记、生成、打印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省财政厅备案

对于协议供货及定点采购,采购方式应填公开采购。对由公开招标转变的采购方式,应按照核准方式选择填写由公开招标转为邀请招标、由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由公开招标转为询价

XX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为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两部分

A、B、C品目属于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目录,由部门单位委托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不得委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D、E、F品目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由部门单位委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也可委托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由部门单位委托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采购

部门单位应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政府采购计划。A、B、C品目的报省级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D、E、F品目报省级部门集中采购计划申请表

省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政府采购标准限额以上项目,属涉密、应急等特殊项目,经省厅批准分散采购的,或部门单位采购自行采购限额及范围以内的,报省级分散采购计划申请表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8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为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报省财政厅批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货物、工程、服务项目,未经省财政厅批准,不得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或自行采购

采购进口产品的,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方法XX年12月1日实施

取得甲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代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采购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