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管理制度2

表)

(十六)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完成,要求必须按计划,按标准,保质量完成,保证系统完整,可靠,合理,经济。

第二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严格按质量要求构筑。 第三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建立台账,登记编号,明确责任人,规格尺寸,砌筑时间等,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

第四条、严格执行循环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周一次,做到实施完好,符合各种要求。

第五条、管理要求: 1、密闭

①密闭外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邦,杂物,淤泥积水, ②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③密闭前应设臵栅栏,警标,检查牌,并有瓦斯检查。 2、风门:

①每组风门至少保证两道,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必须安装反风门。

②两道风门的距离,行人风门至少5米,行车风门必须保证一列车长度,且不能同时打开。

③风门墙不得漏风,风门不得变形,否则必须尽快修理完善。 ④主要进回风风门设专人负责开闭管理,其它风门能自动关闭,过往行人要严格执行随手关门制度,否则必须严肃处理。

风门前后不得堆放杂物,瘀泥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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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窗:

①调节风窗必须设在风门(闭墙)的上部,且能灵活调节,其断面大小,应通过计算具体确定。

②风窗断面大小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③风窗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免风量过大而浪费或过小而造成无风,微风以及瓦斯积聚。

4、栅栏

①设臵栅栏的地点包括:瓦斯超限区,暂不工作的巷道,回采面尾巷口,放炮贯通的巷道,两巷间贯通超过6米的对头巷道,不需或暂不能封闭的盲巷。

②栅栏的设臵必须全断面进行,栅栏条间距不超过20cm,并且要捆绑牢固。

③栅栏前必须悬挂“禁止入内”的危险警戒牌,未经通风科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

④栅栏前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确定专人巡回检查。 (十七)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第一条、通风实施: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因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臵永久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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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臵风门,如果必须设臵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臵,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第二条、通风设施验收制度:

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凡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总工,每月由总工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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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第一条、瓦斯员必须按循环计划图认真检查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情况,填写瓦斯检查循环报表,严禁空班,漏检,假检。

第二条、瓦斯报表必须实行”五人联锁制”且必须当日交回瓦斯队,瓦斯队长必须于班后认真审查报表,分析掌握瓦斯情况。

第三条、值班员,应将各检查图表汇总,于次日交调度会。 第四条、各有关领导必须领导进行审批签字。

认真审核报表,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做出批示及处理意见,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审批后的报表分送矿长,总工及有关领导留存。 (十九)测风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指令,政策等。

第二条、坚持每月5日、15日、25日三次全面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写在测风站内的测风牌上,并将每次的测风结果及时填报矿总工程师及有关领导。

第三条、坚持每周一次的局扇风量,工作面风量的测定,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领导,做到安全生产。

第四条、根据需要,随时进行采掘工作面的测风,进行风量调配,满足工作面要求。

第五条、测风员要经常检查井下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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