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对危险废物、医疗垃圾进行安全处置,加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建设。

第17.06条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规划城市用地布局,引导工厂向工业园区集中,避免工业生产对居住区的噪声污染,确保居民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大力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实施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加强对交通、工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治理。

加强交通管理和道路设施建设,保持城市道路畅通。

第十八章 城市环卫设施规划

第18.01条 规划目标

实现垃圾收集分类化,垃圾运输密闭化,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的产业化发展。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密闭压缩式收运和分类处理,压缩转运率达80%,垃圾清运机械化程度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医疗垃圾等特种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达到70%。

2020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940吨/日。 第18.02条 环卫工程设施规划

规划完善燕子岩垃圾处理场。在双峰县洪山殿镇梓木村规划医疗垃圾处理处置场。

加强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公共厕所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座设置,果皮箱在城市道路两侧和人行道上宜按50~100m设置,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方式的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为2~3km。

生活垃圾由垃圾资源化处理场。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 餐厨垃圾处理中心的处理能力为190吨/日。

全市医疗垃圾统一收集后密封运输至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场进行无害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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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处理规模为12.5吨/日。

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逐步实行容器化、密闭化。推广源头分类以实现减量化,分类收集方式应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

改善环卫作业和装备条件,在各组团内布置环卫所,每处占地0.5hm,规划环卫作业车辆32辆,环卫工作房按30~40m2布置在道路两侧的空地,水上环境卫生管理船队使用岸线为200m左右,陆上工作房用地约1000m2。

第18.03条 城市街道洒水每天进行两次以上,街道清扫面积达到100%,宜在晨练前完成清扫工作。

第18.04条 垃圾箱设置为固定封闭式垃圾箱,生活垃圾收纳逐步向袋装化、上门收集方向发展,垃圾收集、运输逐步实行全封闭作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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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第22.01条 防洪排涝规划 1.防洪标准

2020年,娄底市城市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2.排涝标准

2020年,娄底市城市排涝标准为闭闸期10年一遇最大24h暴雨24h排干。 3.防洪排涝工程设施规划

工程布局采取“疏控结合,以疏为主”的策略,加强河道的维护与管理,保障涟水等河流的泄洪能力,满足防洪设施的用地需求。

按照防洪标准和防洪安全要求对堤防进行加高加固,并充分考虑景观、生态等功能。

沿涟水、孙水河采用路堤结合及路堤岸分离的形式。规划在涟水河段涟钢北大桥至娄湘公路区段新建排渍站2处,即渡头塘排渍站、红旗排渍站,孙水河段新建排渍站1处,即石浦排渍站。

第22.02 条 抗震减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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