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队核算管理暂行办法0408

辅助生产 –其他直接费-*拌合站 (**项目部) 辅助生产 –其他直接费-*拌合站 (**队) 借:工程施工-材料费-**工序或项目 (*其他往来单位) 贷: 半成品-自制混凝土-**拌合站 (7)项目对工程队发放工资 借:应付账款-劳务款(**队)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程队 [内部职工工资部分] 借:应付账款-劳务款(**队)[ 外聘工工资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工程队 [内部职工工资部分] 贷:银行存款-工资专户

(8)工程队主要管理人员社保金、工资附加费及交纳 借:辅助生产-人工费-*拌合站 (** 项目部) 贷:应付职工薪酬 - (**队) [单位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 (**队) [单位部分]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收款 应收垫付款 职工个人社保金 (**队) 贷:其他应付款 代扣个人款项 (**队) (9)工程队材料节余奖励工资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拌合站 (** 项目部) 贷:应付职工薪酬-**队 应付账款-劳务款(**队)

第 六 章 工程队成果考核

第十九条 作业成果考核 项目部应每月对工程队质量、安全、进度、材料节超等进行考核兑现。考核结果与当月工程队管理人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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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挂钩。通过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对于一类材料量差部分节约的效益由项目部和工程队按7:3分成,二、三类材料合理节约的材料效益由项目部和工程队按4:6分成。项目应在工程队退场前结算工费,确认工程队盈亏,区分工程队作业和项目管理盈亏责任。

第 七 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执行中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相关业务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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