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述分析,《初步设计》设计的技术和经济参数与当地煤矿平均生产力水平相近,参数选取基本合理,项目经济可行,可作为本次评估经济指标选取的参考依据。 11.2保有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根据《勘探报告》、《勘探报告评审意见》和《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截止2006年6月30日梁北二井划定矿区范围内(-300~-1100米标高)勘探提交并经评审通过的二1、二3、四6、七2号煤层查明资源储量(331+332+333)21758万吨,其中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2897万吨,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6354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12507万吨。按煤类划分,瘦煤(SM)14293万吨,焦煤(JM)6948万吨,肥煤(FM)517万吨。
该矿为拟建矿井,勘探提交的资源储量尚未开采动用,上述查明资源储量即参与评估的的保有资源储量。
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本次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21758万吨。
保有资源储量详见附表三。 11.3《初步设计》设计矿井工业储量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测》及《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探明的和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11b)和(122b)全部参与评估计算;估算可采储量时应根据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确定,根据“初步设计”,(333)可信度系数为0.8,(331)、(332)资源储量全部设计利用。评估时对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信度系数取0.8。
设计矿井工业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
=2897+6354+12507*0.8(万吨) =19256.60万吨
因此,开发方案设计的矿井工业储量为19256.60万吨。 详见附表三。 11.4开采方案
《初步设计》确定梁北二井采用立井开拓,初期设置主、副、风三个井筒,首采区以一个水平上、下山开拓,水平标高-700m。采用走向长壁大采高一次采全高采煤
法,中央分列式通风系统。拟建矿井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原煤产品外运采用铁路运输。 11.5产品方案
梁北二井二1煤原煤为低灰(Ad 14.40%)、低硫(St,d 0.56%)、特高热值(Qgr,v,d
30.77MJ/kg)、中等可选~极难选的瘦煤~焦煤,可作炼焦配煤、工业动力用煤和民用燃料;二
3
煤原煤为低灰(Ad 13.94%)、特低硫(St,d 0.4%)、高热值(Qgr,v,d
29.52MJ/kg)、中等可选~较难选的瘦煤~焦煤,可用为炼焦用煤或动力用煤;四
6
煤原煤属高灰(Ad 31.23%)、低硫(St,d 0.59%)、中热值(Qgr,v,d24.94MJ/kg)、难
选的焦煤,可作为工业动力用煤和民用燃料;七2煤原煤为中灰(Ad 27.12%)、低硫(St,d 0.79%)、高热值(Qgr,v,d 26.30MJ/kg)、极难选的肥煤,可作为动力用煤。《初步设计》设计本矿采出原煤洗选后生产洗精煤、中煤和煤泥产品,作为炼焦配煤、动力用煤和电厂用煤对外销售。考虑到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为避免将原煤后续洗选加工增加值计入采矿权价值并简化评估计算,按国土资源部出让收益评估对煤矿产品方案的有关要求,本次评估确定产品方案为瘦煤、焦煤及肥煤原煤的产销,作为炼焦配煤、动力用煤和电厂用煤就地销售。设计原煤生产规模120万吨/年。 11.6主要技术参数
设计损失量:根据《初步设计》,确定本矿矿区范围内二1、二3、四6、七
2
号煤层留设各类永久煤柱〔即(331)+(332)+(333)×0.8〕合计4424万吨,其中井田境界煤柱356万吨、浅部煤层露头防水煤柱246万吨、断层煤柱2678万吨、郑石高速公路煤柱594万吨、500kV超高压线煤柱550万吨;临时煤柱〔即(331)+(332)+(333)×0.8〕合计2860万吨,其中工业场地煤柱1727万吨、主要井巷煤柱1133万吨。由于本次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计算与设计利用工业资源/储量口径一致〔即(331)+(332)+(333)×可信度系数0.8〕,本次评估据此确定该矿永久煤柱设计损失量为4424万吨(即井田境界煤柱356万吨、防水煤柱246万吨、断层煤柱2678万吨、高速公路煤柱594万吨、超高压线煤柱550万吨),可回收的临时煤柱2860万吨(工业场地煤柱1727万吨、主要井巷煤柱1133万吨)。详见附表三。
采矿损失量: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和《煤矿安全
规程》(2006年国家安监总局10号令修改),煤炭矿井开采正常块段采区回采率按下列规定确定:
厚煤层(大于3.5米)不应小于75%; 中厚煤层(1.3~3.5米)不应小于80%; 薄煤层(小于1.3米)不应小于85%。
梁北二井二1、二3、四6、七2煤煤层平均厚度分别为5.08米、1.42米、1.33米、1.14米,分别属厚煤层、中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正常块段采区回采率分别不应小于75%或80%、80%、85%。《初步设计》设计二1、二3、四6、七2号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为75%、80%、80%、85%。评估认为《初步设计》确定的采区回采率合理,本次评估据此确定二1、二3、四6、七2号煤层正常块段采区回采率取值分别为75%、80%、80%、85%。
本矿工业场地煤柱和主要井巷煤柱属矿井后期可回收利用的临时煤柱,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国家煤炭工业局煤行管字〔2000〕第81号),其回采率取值一般在30%~50%。《初步设计》没有设计回收,考虑到出让收益评估目的,按社会平均生产力原则确定临时煤柱(工业场地煤柱和主要井巷煤柱)后期回采时回收率为40%。评估认为临时煤柱回采率合理,本次评估据此确定临时煤柱即可回收煤柱后期回采时采矿回采率按40%取值。
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1-采矿回采率) =2867.85+1716.00=4583.85(万吨)。 11.7设计利用可采储量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如下:
可采储量=评估估算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19256.60-4424-4583.85=10248.75(万吨)
因此设计利用可采储量10248.75万吨。 可采储量估算详见附表三。 11.8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矿划字[2005]009号《国土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列示梁北二井规划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11〕14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河南平顶山矿区平禹九矿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复梁
北二井矿井建设规模为120万吨/年;《初步设计》按90、120及150万吨/年三个生产能力方案进行对比,推荐梁北二井的建设规模为120万吨/年,矿井以一个综采面达到设计能力,河南省能源规划建设局审查核准了该设计;从本矿开采技术条件分析,我们认为该矿井120万吨/年生产能力是合适的。本次评估生产规模按经审批的《初步设计》设计生产规模120.00万吨/年取值。
据以上分析确定矿井服务年限,具体计算如下: 式中:T—— 矿井服务年限
Q—— 可采储量,10248.75万吨
A—— 矿井设计生产规模,120.00万吨/年 K—— 储量备用系数。
《初步设计》设计矿井储量备用系数为1.4。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井开采储量备用系数取值范围为1.3~1.5,本矿地质构造条件为中等类型,主要可采煤层总体属较稳定至不稳定煤层,开采技术条件总体属复杂类型(工程地质条件),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评估认为《初步设计》设计合理,本次评估根据《初步设计》确定储量备用系数取值1.4。
T =10248.75÷120.00÷1.4=61.00(年)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确定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基本原则是: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时,估算评估计算年限内333以上类型全部资源储量的评估值,并计算其单位资源储量价值,矿山服务年限超过30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按30年计算。矿山服务年限长于30年,因此,本次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30年。
《初步设计》设计矿井建设工期(施工工期)为61个月,矿井以一个综采面达到设计能力,矿井投产即达产。本矿煤层埋藏深(-300~-1100米),且井田第三、第四系冲积层厚度大,开拓工程量大(井口标高+104.2米至首采区井底标高-700米,其中主、副井及风井井筒冲积层冻结施工冻结段深度380~540米工程量1460米,井巷开拓工程量412756米3),类比类似矿井实际,评估认为《初步设计》确定的矿井建设工期等反映本矿技术经济条件及当地平均生产力水平指标。由于矿山已于2011年7月开工,2013年4月停工,主井设计井深810米,完成606米,副井设计井深830米,完成545米,风井井筒已经落底,完成井深517米,井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