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工:82111150(萝岗街、联和街) 文秘岗联系人:朱小姐,电话:82112081
? 收案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330号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窗口(联系人:彭艳萍;电话:
82118346)
收案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45 下午1:30:—4:45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登记审批工作流程图 建设单位申报材料→窗口人员接收→经办人初审→组长复核→处长终审
→内勤结案→建设单位领取相关文件
Ⅷ.《建设工程监理任务发包、承包登记表》申报指南
办事依据 ?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
服务对象 ? 建设单位。
必备条件 ? 建设资金已落实。
? 所选监理单位在广州地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 已完善用地手续。
提交资料(凡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填报《建设工程监理任务发包、承包登记表》一式二份。
? 监理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工程项目总监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附年审页,原件备查);
监理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有效期内的网上企业基础资料登记页。
? 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附年审页)复印件一份(原件
备查)。
? 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同一时间担任不超过三项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
《承诺书》及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章。 ?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请在表格下载栏下载)
? 经市造价办备案确认的监理合同及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出让合同等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 监理单位资质等级为乙级或以下的情况,须提供的建筑平面图纸(要求能体现建筑物层
数和单跨跨度)复印件一份。
? 如有委托总监代表的,还须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 发改部门的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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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外资或私人控股占50%以上”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一份: 1、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2、监理费用在50万元以上。
办事时限 ? 资料齐全2个工作日
办事结果 ? 发《建设工程监理任务发包、承包登记表》一份给建设单位。
其它说明 ? 工程监理的招标,按广州市及区建设工程招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 《建设工程监理任务发包、承包登记表》自审批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建设工程质
量安全监督登记》,逾期作废。
办事机构 b) 区行政服务中心D栋101室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建设管理处 业务岗联系人:
谢工:82111636(夏港街、生物岛); 梁工:82118330(东区街、永和街); 黄工:82118331(中新知识城、九龙镇); 李工:82111150(萝岗街、联和街) 文秘岗联系人:朱小姐,电话:82112081 ? 收案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330号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窗口(联系人:彭艳萍;电话:
82118346)
收案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45 下午1:30:—4:45
建设工程监理任务发包、承包登记审批工作流程图 建设单位申报材料→窗口人员接收→经办人初审→组长复核→处长终审
→内勤结案→建设单位领取相关文件
Ⅸ.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须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的相关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本站按穗建筑[2005]89号文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权限划分的规定,对建设工程实施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根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办理监督登记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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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程序提供下列资料:
(一)、填写以下表格(在开发区网站下载) 1、建设单位委托书;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一式5份; 3、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查勘表 一式2份;
4、原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授权书 一式2份; (二)、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在开发区网站下载) 1、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式2份; 2、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式2份;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式2份。
(三)、以上资料填写正确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后,请携带以下文件及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办理质监登记手续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3、工程项目编码,单项工程编码(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 4、地质勘探资料(桩基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需提供);
5、全套施工设计图纸及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复印件一套、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备案表);
6、施工组织设计;
7、建设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工程监理发包、承包登记表复印件; 8、监理工作计划安排。
(四)、根据市建委穗建筑[2004]139号文,应提供以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壹套,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一〉: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架构资料
1.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架构图(包括人员分工、职务等内容),注册安全主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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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应提交相应证书复印件
2.特种作业人员列表及相应证件复印件 3.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名册 4.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名册 〈二〉:安全措施费用资料
1.列明安全措施费用条款的施工合同复印件 2.安全措施费用计划 〈三〉:施工安全环境资料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A4纸清晰打印) 2.临时设施搭建情况说明表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置)计划 4.施工进度计划
5.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
6.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列表(包括型号、数量等内容)
受理地址:广州开发区东区骏功路7号 受理电话:82265408 传 真:82264253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货物及服务类)办事指南
二、办理依据
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第90号)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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