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采工作面回风巷作业规程

渠县临江煤矿水井湾矿井掘进作业规程

镙杆连接,锚杆机、联接器及锚杆杆体同心,操作人员开动锚杆机将锚杆旋转推进至设计位置,连续搅拌树脂,时间根据药卷说明确定。拧紧镙母应根据药卷说明确定的等待时间后进行,镙杆外露长度15㎜~30㎜,托板必须紧贴岩层

面。锚杆初锚力不小于5吨,锁紧扭矩大于100N2m。托板规格:长3宽3厚=120mm3120mm38 mm。

第三节 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打眼做到五定,即定人、定眼、定位、定钻、定时间。炮眼要准、直、齐,即眼位要准确,不得有偏差;炮眼要直;量钎打眼,心中有数。在打眼时,钻杆下严禁过人,防止断钎伤人。打眼的操作严格按新临江煤矿水井湾矿井编发的《掘进工种岗位技术操作规程》中第二章执行。

二、炮眼的布置见炮眼布置图,眼深、数量、角度、装药量、起爆顺序详见爆破说明表。炮眼的装填结构见装填结构示意图。

三、爆破作业时,必须使用2#煤矿乳胶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火工产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按《掘进工种岗位技术操作规程》第三章第一节中的第39、40、41、42、43条之规定执行。

四、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五、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

严禁乱扔、乱放。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可靠,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六、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短路。

七、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掘进工种岗位技术操作规程》之规定: 1、 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可靠、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班需要的数量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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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或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用竹木棍扎眼,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严禁将电雷管斜插或捆绑在药卷的中部。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八、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缠绕好放置于炮眼口处,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九、炮眼封泥应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十、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爆破大块岩石等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① 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② 爆眼必须封满填实炮泥。

③ 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若浓度≥1%时,不准爆破。

④爆破时,必须设好警戒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挥。

2、 炮眼深度为0.6m~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 炮眼深度超过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 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岩浅眼装药爆破大块岩石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十一、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装药、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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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作面的支护不完好。

2、 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 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 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岩体松散等情况。

5、风量不足。

十二、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电设备、缆线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 十三、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隐蔽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十四、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爆破母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 爆破母线严禁使用裸线。

② 母线接头不应过长,以免发生漏电或短路故障。 ③不得使用两种材质、规格不同的导线作爆破母线。 ④严禁用多芯或多根导线作爆破母线。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钢丝绳、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3、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4、 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5、 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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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作回路。

6、 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十五、爆破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

十六、 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和警戒站岗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弯巷不小于150m、直巷不小于200m的安全掩护地点。

十七、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十八、 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十九、每次爆破后,必须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视线良好时,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取下钥匙,将爆破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扭结成短路,至少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二十一、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待清楚。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严格按下列规定执行:

1、因联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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