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采工作面回风巷作业规程

渠县临江煤矿水井湾矿井掘进作业规程

五、搞好个体防护,使用好个体防尘用品。 六、施工过程中定期冲洗、清扫巷道积尘。

第五节 防灭火

一、所有设备均采用防爆或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性能完好,各种保护系统齐全。电缆必须使用阻燃电缆。

二、电钳工必须加强电气设备及电缆完好情况的检查,并做到班班有记录。杜绝电气失爆。

三、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四、严格执行本规程中有关爆破的管理规定。

五、若发生火灾,应视火灾性质、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报告矿调度室。

六、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干砂或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七、如发生火灾,不得随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防止因瓦斯积聚而导致爆炸。

第六节 安全监控

一、 采用煤矿KJ-110N安全监控系统连续监测瓦斯,主机安设在监控室;分站安设在辅排水泵房内。T1甲烷传感器悬挂在工作面后5m处。T2甲烷传感器悬挂在距回风口10m~15m处。信号电缆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二 、本巷回风第一组甲烷传感器(探头) T1的报警浓度CH4≥1.0%,断电浓度CH4≥1.5%,复电浓度CH4<1%。第二组甲烷传感器(探头) T2的报警浓度CH4≥0.5%,断电浓度CH4≥0.5%,复电浓度CH4<0.5%。断电范围为本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三、安全监控设备每隔一个月至少进行1次的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对其进行一次的调校。瓦斯检查工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通风调度室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七节 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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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巷道无涌水现象,主要水源为打炮用水,涌水通过水沟排放到±0m水平老车场水沟进入±0m水仓,最后通过主排泵出地面。

第八节 运输

工作面煤(矸石)采用刮板运输机传送到矿车内,再由人工推车至±0m水平老车场,最后经绞车提升至+279m水平,再由机车牵引至地面。

第九节 照明、通信和信号

通讯:巷道内安装井下专用程控电话机一部。电话机距工作面不得大于250m。

第六章 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节 劳动组织

劳动组织、劳动力配备

工 种 一 班 出勤人数 班 长 凿岩机司机 爆 破 工 刮板机司机 锚杆机司机 推 车 工 绞车司机 合 计 1 3 1 1 1 2 1 7 1 3 1 1 1 2 1 7 1 3 1 1 1 2 1 7 3 9 3 3 3 6 3 21 兼职 兼职 二 班 三 班 合 计 备 注 第二节 循环作业

施工循环图表

时 间min 1 2 3 4 5 6 7 8 工 序 交接班,安检 (20) 装矸、运输 (120) 打眼 (180) 吹眼,装药,爆破 (60) 通风,防尘,安检 (20) 支护 (120) 文明生产 (20) 注:1.接风管、水管,钉道,移耙斗机等工序与上述工序平行作业,但不能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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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爆破时所有平行作业的工序都必须停止作业。 3.每班必须将上班留矸装运干净。

第三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8 项 目 巷道设计长度 巷道掘进断面积 巷道净断面积 在册人数 出勤人数 出勤率 循环进度 日进尺 月进尺 循环率 单位材料定额 炸药消耗 雷管消耗 锚杆消耗 单 位 m m m 人 人 % m m m % 元/m kg/m 发/m 根/m 22指 标 350 6.28 6.35 7 7 90 1.2 3.6 97 94 435 12.3 29.2 8.75 备 注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一、 参与本工程的所有操作工人、管理人员必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掘进操作规程》及本规程,经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 每一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自救器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矿相关规定执行。

三、 各班组成员入井前,必须参加当班负责人和地面值班队长组织召开班前会,值班队长和班长必须清点好人数,并将井下当班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交待清楚,讲清当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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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必须将工作面上的生产、安全情况在现场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五、各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作业。

六、各班在接班后进入工作面作业前,必须由该班班长或安全员从安全地点由外向里逐段检查支护及顶帮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让其余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生产过程中每一作业人员必须随时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顶、帮围岩的变化情况,及时排除隐患,搞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第二节 顶板安全技术措施

巷道采用锚杆(锚网)作永久支护,临时支护为戴帽木支柱支护。支柱必须掺紧打实。其数量正常时3根(施工小断面时为2根),顶板裂隙发育,顶板破碎时,不得少于4根。在距工作面后方20-35m的地方备用5根作急用。

采用金属树脂锚杆支护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支护方式:锚杆间、排距均为1.0m,顶帮上松软的岩石必须取完,严禁将锚杆打在松动岩块上。

2、控顶距:掘进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2.4m,最小控顶距≯1.0m。每班打眼前控顶距不得超过1.0m,超过时,必须由外向里支护好锚杆后方可继续施工。

3、等强度预拉力金属树脂锚杆长度为1.8m,锚杆眼深为1.7m~1.72m,锚杆眼方向与岩层层面或主要裂隙面的夹角不小于75度,如果岩层层面或主要裂隙面不明显时,应与巷道顶板尽量垂直布置。

4、打眼前,先在风钢上作出眼深标志,打眼后用锚杆体测量孔深,超深时则重打,不够时则补打,锚杆眼位见巷道断面支护图。

5、 用锚杆杆体将树脂药卷送至孔底,再用联接器将锚杆机与锚杆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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