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 - 图文

h. 岩浆岩及变质岩区:布置在断裂破碎带,岩脉发育带,不同岩体接触带,风化裂隙发育带以及原生节理和空洞发育层;

i. 为评价边坡稳定性,一般应在典型崩塌或塌滑体上按其滑动方向布置纵横剖面。

6.4.4 对以往有勘探钻孔控制的地段,原则上不再布置或布置少数验证性钻孔,在施工顺序上应遵循由疏而密的原则,施工中发现重大问题时要及时修改设计。 6.4.5 勘探钻孔深度的确定:

6.4.5.1 水文地质钻孔一般要求揭露具有供水意义的主要含水层(组)或含水构造带(岩溶发育带、断裂破碎带、裂隙密集发育带等),并对主要含水层以下的含水层作一般了解,设计钻孔要考虑抽水试验和取得计算参数的要求。

6.4.5.2 工程地质钻孔,平原地区孔深一般为20~30m,但在滨海平原区,孔深可考虑为30~75m,控制性钻孔最大孔深控制在100m左右。基岩地区,若松散层厚度小于20m时,宜钻穿新鲜基岩5m左右;揭露构造破碎带的钻孔,应钻穿破碎带并钻入新鲜基岩5m左右;在岩溶裸露区的钻孔,一般应钻入灰岩层内20~30m;在有覆盖层地区的钻孔。一般应钻入灰岩层内15~20m;控制钻孔应酌情加深。

6.4.5.3 勘探钻孔尽量满足一孔多用的目的,对可能修建的大型工程地区布孔时,应据工程类型调整孔深。 6.4.6 勘探钻孔取心的确定原则

6.4.6.1 凡满足第6.3.7奈测井各项要求的地区,在地质、水文地质和地球物理特征上具有代表性或控制性水文地质钻孔采取岩心。取心孔数应占控制性水文地质钻孔总数的百分比,松散沉积层中不低于30%~50%,基岩中不低于40%~60%。

6.4.6.2 不满足第6.3.7条测井要求的地区,控制性水文地质勘探孔原则上均应取心。

6.4.6.3 工程地质钻孔一般均应取心。

6.4.7 水文地质钻孔的孔径在松散地层应大于400mm,保证下入200mm口径的滤水管及滤水管外有75~100mm的填砾厚度,基岩钻孔孔径应大于100mm。工程地质钻孔的孔径应大于110mm。

6.4.8 勘探钻孔竣工后,应及时提交包括钻孔地质柱状图,水文地质观测,岩心记录表,测井曲线,采样及分析结果等原始资料在内的地质成果,并编制钻孔综合成果图及钻孔施工小结。 6.5 抽水试验

6.5.1 抽水试验的目的是评价含水层(组、段、带)的富水性;获得含水层的水文地质参数,了解含水层之间,地下水与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确定抽水试验影响范围。

6.5.2 工作区如果进行过水文地质普查或专门性水文地质勘查工作,已有符合质量要求的水文地质钻孔控制的地段,可以不再布置水文地质钻孔和进行抽水试验工作。

6.5.3 一般以单孔抽水试验为主,结合带观测孔的抽水试验,单孔抽水试验采用稳定流抽水试验方法,带观测孔的抽水试验一般采用非稳定流抽水试验方法。 6.5.4 抽水试验孔布置原则

6.5.4.1 对工作区水文地质条件具有控制意义的不同含水层(组)的典型地段,应有单孔抽水试验;

6.5.4.2 带观测孔的抽水试验,在基本查明含水层(组)的分布及富水性的基础上,选择不同水文地质单元,有供水意义的主要含水层(组)的典型地段进行,并尽可能布置在资源计算断面上。

6.5.4.3 工作区有多个强含水层时,应布置少数的分层抽水试验。

6.5.4.4 抽水试验观测孔的位置,应尽可能利用机民井或天然水点作观测点,并补充一些专门的水文地质观测孔,观测孔的布置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为了计算水文地质参数,一般可在抽水孔的一侧垂直地下水流向布置一条观测线;为了测定含水层(组)不同方向的非均质性或确定抽水影响半径,可根据含水层的不同情况,以抽水孔为中心布置1~3条观测线;如布置2条观测线时,宜平行与垂直地下水流向;如布置3条观测线时,其相邻两条观测线间的夹角不宜小于45度;

b. 每条观测线的观测孔宜为3个。距离抽水孔最近的观测孔应尽量避开三维流的影响,最远的观测孔应有明显的水位降低(不小于0.1~0.2m)。

6.5.5 抽水试验孔和观测孔应采用完整井型。当抽水孔采用不完整井型时,观测孔宜采用完整井型或与抽水孔揭露含水层深度相同的不完整井。 6.5.6 稳定流及非稳定流抽水试验要求

6.5.6.1 抽水试验前应观测天然流场的变化规律。

6.5.6.2 稳定流抽水试验一般进行2~3次水位降深,其中最大降深值应视抽水设备能力确定。含水层厚度不大且水量很小时,最大水位降深,承压水不得大于承压水头,潜水不应大于含水层厚度的一半。如遇特大水量,水位降不下去时,最小降深值不应小于1m。不同降深的间距应均匀分布。

6.5.6.3 抽水试验在稳定时间内应达到涌水量和水位稳定或在一定范围内波动,不得有持续下降或上升的趋势;水位波动范围的误差一般不能超过平均降深值的1%,涌水量波动值不能超过平均流量的3%。

6.5.6.4 非稳定流掐水试验钻孔内出水量应保持常量,其变化幅度不大于3%。 6.5.6.5 抽水试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提交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表与试验小结。其内容包括:水位与流量过程曲线、水位与流量关系曲线、水位与时间(单对数及双对数)关系曲线、恢复水位与时间关系曲线、抽水成果、水质分析成果、水文地质计算成果、地质柱状图、施工技术柱状图、钻孔平面位置图等,多孔抽水试验还应提交抽水试验地下水降落漏斗平面图与剖面图。 抽水试验的技术要求按GB J27执行。 6.6 地下水动态监测

6.6.1 地下水动态观测点的布置,以能控制观测区范围内的地下水动态为原则,加工作区内已布设地下水动态观测点网,但不能满足控制全区,则应增设控制观测点。观测点一般按剖面布置,根据不同的情况应考虑:含水层富水性强弱,承压水或潜水,水质类型,所处的部位等。对泉水还应考虑不同成因类型,出露标高等,在多层含水层分布区,为查明含水层(组)间的水力联系,应布置分层观测孔组;为查明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力联系时,观测线宜垂直地表水体的岸边线;为查明污染源对水源地地下水水质影响,观测孔在污染源至水源地方向布置;为查明咸水与淡水界面动态特征,要垂直咸淡水的分界面布置。

6.6.2 对地表水动态也要作必要的观测,在地表径流流入和流出区,不同岩层地段以及与地下水有水力联系的地段,应设观测点,以了解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相互转化关系。

6.6.3 地下水动态监测的持续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水文年,以查明地下水流动年内变化规律,在地下水动态监测期间,应系统掌握有关气象和水文资料。 6.6.4 地下水动态监测项目包括水位、水温、水质、涌水量等内容。

6.6.4.1 地下水位监测:在同一地区应统一观测时间,一般每5天观测一次,在地下水丰、枯水期进行地下水位统测工作。

6.6.4.2 地下水水温监测:一般要求选择控制性观测点,与地下水水位监测同时进行。

6.6.4.3 地下水涌水量监测:对于地下水天然露头及自流井,可逐旬进行监测,雨季应加密监测,每年对生产井开采量应进行系统调查和测量。

6.6.4.4 地下水水质监测:一般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各取一次水样,在污染地区增加取样次数,为查明咸水和淡水分界面,宜每月取水样一次,作单离子分析。

6.6.5 地下水动态监测各项实际资料,必须及时整理,认真审查,最终应编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报,实际材料图,地下水位、水温、水质动态单项历时曲线及综合历时曲线,必要时,应绘制地下水动态与开采量、气象、水文等关系曲线图。 6.6.6 为了保证监测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观测孔、点不受破坏和堵塞;在勘查工作结束前应与所在省(市、自治区)地质矿产局地下水动态监测总站联系,移交继续进行观测。 6.7 试验与测试

6.7.1 水样采取数量按表2规定指标执行。采取水同位素测定样品及特殊分析样品数量按有关采样标准执行。

6.7.2 野外调查与钻探过程中,应系统采取原状土样与扰动土样;在无特殊要求时,野外调查采取原状土样数量可按表2规定执行,水文地质钻孔一般采取扰动土样,工程地质钻孔一般采取原状土样;砂、砾、卵石层地区可取扰动土样。采样数量,一般3~5m取一个,当层厚小于3m时,应取一个。

6.7.3 室内岩石试验一般进行常规物理、力学试验,主要包括相对密度、容重、抗压强度、抗剪强度、弹性模量、泊桑比、软化系数等。必要时应进行岩石矿物成分,化学成分的分析。

6.7.4 在第四纪地层资料不全、地层划分存在问题时,应进行第四纪地层测试,以查明地层成因类型、时代、岩相古地理、古气候演变,为含水层(组)、岩土体工程地质类型划分提供依据。测试工作应选取少量有代表性的控制钻孔,进行系统采样,测试项目根据需要灵活掌握。

6.7.5 野外测试主要用于弥补钻孔采样不足,验证主要土层的室内试验成果和采样困难的土体等。一般土体应以触探为主要方法,以获得土的容许承载力等力学指标。

6.7.5.1 触探测试点的布置,主要应结合勘探剖面布点和在钻孔中分层进行。考虑区域的控制性也可以沿工程地质条件变化大的方向布置测试剖面线。 6.7.5.2 触探分为静力触探、动力触探(又分轻、中、重型)和标准贯入三种类型,应根据土体的工程地质特性和使用经验,选择适宜的方法。 7 地质环境质量评价 7.1 地下水资源计算

7.1.1 地下水资源计算,重点是计算可利用的地下水资源,根据需要应结合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分别计算地下水的补给量和允许开采量,必要时,还应计算储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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