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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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指挥部人员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由总指挥亲自向政府或负责人发布消息,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2)24小时内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公司应急救援人员之间采用内部和外部电话(包括手机、小灵通、对讲机等)线路进行联系,应急救援小组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之日起48小时内向行政部报告。行政部必须在24小时内向各成员和部门发布变更通知。

6. 信息汇报与通报

6.1内部报告

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火灾等事故时,事发岗位人员(第一发现人)立即电话汇报车间主任,车间主任收到事故信息后立即拨打应急电话报警,向公司总指挥汇报事故情况(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

6.2信息上报

发生较大环境事故后,总经理指示相关部门于事发后一小时内向**环保局(000)报告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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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事故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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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事发单位、事发时间、事发地点、伤亡、损失情况、应急救援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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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应急响应与措施

7.1分级响应机制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公司各类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等。

1、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人员发生死亡;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2、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 含10万元)的;引发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3、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引发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引起厂方与群众冲突的;对环境造成危害。

4、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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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响应程序

7.2.1应急响应程序图

关闭 接警 应急反馈 警情判断 响应级别 物资供应 相关应急人员 应急启动 应急资源调配 救援行动 警戒与交通管警报 工程抢险 医疗救护 人群疏散 事态控制 进入扩大应急 现场检测 进入应急恢复

7.2.2发生Ⅰ级事故及险情总指挥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本单位各方面力量处置的同时,还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事故情况,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门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及援救。

7.2.3发生Ⅱ级事故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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