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可再生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作方案

附表20《“十二五”生物质能供气发展计划汇总表》、附表21《“十二五”村级秸秆气化站区域分布表》、附表22《“十二五”养殖场沼气集中供气区域分布表》。

2、生物质成型燃料。提供我省生物质成型燃料发展情况材料,填报附表23《“十二五”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度计划表》、表24《“十二五”压缩成型燃料区域分布表》。

八、有关企业提供资料:

1、光伏发电。优先考虑选择陕北、渭北光资源年辐射量大于5000兆焦/平方米、荒漠化空闲土地资源丰富的区域,按照“适度规模、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的原则,布局若干座光伏电站(单个项目规模为1-5万千瓦),填报附表25《“十二五”荒漠光伏发电发年度计划表》、附表26《“十二五”荒漠光伏发展项目计划表》。

2、水电重点项目(装机5万千瓦以上)。根据水电开发利用规划,结合各项目已开展的环评、移民规划深度情况等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对“十二五”期间水电重点建设项目汇总后,填报附表27《“十二五”水电建设重点项目汇总表》。

九、中国水电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依据我省编制的陕北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开发规划,与相关风电开发企业进行衔接后,提出合理开发规模和年度开发方案,填报附表28《“十二五”风电建设项目汇总表》。

十、电力公司:根据国家保障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可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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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电力的要求,依据我省新能源规划及百万风电基地建设规划,结合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现状,加快开展输电规划、市场消纳、运行方案等研究工作,提出我省“十二五”电网建设和运行方案。

十一、省地电公司:在摸清现有无电地区户数和人口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出户用光伏项目计划和无电地区光伏电站“十二五”建设方案,填报附表29《“十二五”无电地区光伏发展计划汇总表》、附表30《“十二五”无电地区光伏建设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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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可再生能源规划能源折算指标说明

一、 发电利用小时数

1、 水电:年利用小时数取3500小时。

2、 光伏发电:年发电利用小时数取1200小时。 3、 生物质发电:农林废弃物发电包括稻壳气化发电、木材加工废弃料气化发电,年利用小时平均为4000小时;沼气发电包括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沼气和畜禽养殖场沼气发电年利用小时平均为5000小时;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年利用小时平均为6000小时

二、 能源产出转换指标

1、 参考发电煤耗: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替代一次能源量按火电的发电煤耗计算。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按照供电煤耗0.34千克标煤/千瓦时折算替代一次能源,生物质发电、地热发电等按照发电煤耗0.32千克标煤/千瓦时折算替代一次能源。

2、 燃料热值:沼气发热值为5000千卡/立方米,折合0.714千克标煤/立方米。

秸秆中棉花秆、大豆秆、玉米秆一般高于3700千卡/千克,稻秆为3000千卡/千克,麦秆为3500千卡/千克。综合以上数据,秸秆平均热值取3500千卡/千克,折合0.5千克标煤/立方米。

薪柴(包含木材)平均热值取4000千卡/千克,折合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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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克标煤/立方米。

燃料乙醇平均热值取7180千卡/千克,折合1.025千克标煤/千克。生物柴油(含合成油品)平均热值取10000千卡/千克,折合1.43千克标煤/千克。

成品燃料平均热值取5000千卡/千克,折合0.714千克标煤/千克。

3、 沼气产气量:农村用户沼气池容积一般为8-10立方米,平均每口沼气池年产沼气约385立方米。大中型畜禽场沼气工程年平均产气约15万立方米。工业和城市污水沼气工程规模较大,平均每座工程年产气约200万立方米。

4、 太阳能热水器:2010年前每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年替代能源120千克标煤;2015年每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年替代能源110千克标煤。

5、 太阳灶:一台太阳灶年节柴约400千克,年替代能源230千克标煤。

6、 地热能热利用:1吉焦=0.034吨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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