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

训,龙头企业建设,调整和优化结构,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强生产基地建设等措施。贫困地区要结合当地各自的实际,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循序渐进。 (一)加大对农民的培训教育,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含量。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不能把农民的思想引向商品经济的路子,也就不可能把农民引向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所以“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现在贫困地区的各级干部已经逐步认识到农民教育的重要性,会宁县就十分重视农民教育,2006年制定并印发了《会宁县2006—2010农民教育规划》。在具体做法上,一是经常兴办各种培训班,给农民宣传市场经济知识和实用科技知识,教育群众向科技要效益,靠科技求发展。二是通过转移劳动力,让群众在饱了肚子、挣了票子、缓解了供需矛盾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长了见识、学了技术,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也实现了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的信息沟通与交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的科技含量,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产品供求关系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大部分已转向买方市场。农业结构调整的关键不是种什么养什么和种多少养多少的问题,而是要解决种了养了以后农产品的市场销售问题。所以贫困地区要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确定主导产业和生产规模。一是在农区要调整种植业结构,在增加口粮种植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经济作物;在农牧交错区,要对用地结构进行大的调整,积极推行西部大开发退耕还林还草还牧工程,发展旱作精耕细作的稳产田、人工优质牧草田互补系统,同时开发草产业,加快转化增值。二是大力发展畜牧业。据调查分析,牛、羊、奶类及猪的商品率比粮食要高,发展畜牧业的经济效益比较高。因此要充分利用退耕还草的优势,开辟饲料资源,加速粮食转化,改良畜禽品种,大力实施“种子工程”提高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三是要调整经济结构,大搞农畜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狠抓流通业。 (三)确实加强龙头企业建设。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是要加强龙头企业建设,使其成为管理水平先进,技术力量雄厚,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进行农畜产品深加工,带动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服务中心等重要作用的桥梁和纽带。今后,新建的企业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尤其要向贫困地区引导,以就地利用原料和丰富的人力资源。 (四)加强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建立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其目的是实现规模效益。贫困地区要充分利用国家的扶贫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把扶贫项目选择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市场导向作用,立足资源优势,选准主攻方向,培育主导产业,采取引导龙头企业与贫困户订立购销合同等方式,促进农牧民的专业化生产。 (五)搞好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贫困地区在服务体系建设上相对薄弱。农业产业化经营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公司+农户+基地”,作为政府尤其要搞好服务,确实解决好“+”号的问题,要协调规范好经营主体的利益,发挥好服务作用,当然仅靠政府的力量建立服务体系,健全服务功能是不够的、暂时的,要引导、鼓励各种经济成份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主要是通过“龙头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户”、“行业协会+农户”等形式,实现千家万户与市场的对接。 (六)大力推广科技成果。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要成为“科技兴农”的先锋。要引导龙头企业研究、开发、引进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要加大技术应用的投入力度;要加强对贫困农牧民和龙头企业管理人员的科技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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