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代收类业务根据处理方式,可分为网点柜面缴费、自助渠道缴费、预存代扣。

(一)网点柜面缴费

1.客户到开办代收业务网点以现金、卡/折或支票交纳费用时,柜员应根据客户提供的账号、缴费种类、客户号(如手机号码、电表卡号、气表卡号、个人社保编码等)为其办理代收业务。用卡或折缴费的客户,由客户输入卡/折密码确认,并根据与委托单位签订的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要求,为客户打印代收业务专用发票或凭证。

2.缴费当日营业日终结束前发现缴费金额、客户号有误,造成错误缴费,可在原缴费网点为客户办理缴费取消。办理取消业务时,应将原缴费打印的所有凭证(包括通用凭证、收据、发票等)收回,并在原凭证上打印或加盖“作废”字样,从新打印业务取消交易凭证,交客户确认签字;在柜面缴费后打印收据或发票等凭证时,出现断电或打印机故障等情况,可进行收据或发票等凭证重打。

(二)自助及电子渠道缴费

自助渠道缴费包括ATM、POS、商易通终端、自助终端缴费等;电子渠道缴费包括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视银行缴费等。客户通过自助及电子渠道办理缴费业务时,可根据操作提示,输入账号、缴费种类、客户号等项目,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客户索取专用发票或收据可根据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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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签订的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办理,自助及电子渠道缴费成功后不可取消,如须取消,原则上应由客户找委托单位协商处理。

(三)预存代扣

1.由邮储银行机构发起的扣款:在取得结算账户所有人授权后,邮储银行机构可根据协议约定、委托单位提供的扣款明细信息,从已授权的结算账户中扣款办理代收业务。扣款成功后,客户索取专用发票或收据可根据与委托单位签订的代收付业务合作协议办理。

2.由委托单位发起的扣款:委托方应与邮储银行签订代理协议,同时个人客户应与委托单位、银行签订两两或三方委托扣款授权协议。委托单位只能对签订了委托扣款授权协议的客户发起扣款。

第二十九条 代付类业务处理方式

代付类业务根据处理方式可分为指定账号代付、按址汇款代付。

(一)指定账号代付

办理代发工资、代发社保、新农保等代付业务时,如委托单位仅限于个人客户客户号(工号、社保编号)、卡号/存折账号、姓名作为代付依据,对于客户号、账号、户名等基本信息不全的,不得办理代付业务;如委托单位不仅限于个人客户客户号、卡号/存折账号、姓名、证件号等作为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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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对于如客户号、账号、户名、证件号等基本信息不全的,不得办理代付业务。在代付系统处理时,须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基本信息是否匹配进行校验,校验出信息不符的,不得立即办理代付,必须将信息不符(如户名不符、证件号不符等)的客户反馈回委托单位,经委托单位核实码正确后通知处理再办理。如果办理了个人客户签约关系,代付时必须校验签约关系,且只对签约关系客户进行代付。

(二)按址汇款代付

因收款人地域偏远等原因,委托单位需要通过按址汇款方式办理代付业务时,应要求委托单位提供收款人姓名、邮编、具体地址等信息,由主办行指定网点进行汇款处理,并将汇款结果返回给委托单位。

第三十条 批量处理基本规定

(一)办理代收付业务时,邮储银行机构可按协议约定,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批量文件,从指定的结算账户上进行批量扣款,或将委托单位的代付款项批量存入指定的收款人账户。

(二)基本批量业务(凡是由委托单位提供电子数据,由邮储机构发起批量账务处理的业务),委托单位须到委托的邮储机构辖内任一营业网点申请批量处理密钥,提供的电子数据文档必须由是委托单位使用离线转换器加密生成。全国中间业务平台处理系统对加密电子数据文件自动解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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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代收或代付。各邮储机构须教会委托单位相关经办人员使用离线转换器,须告之在文件加密处理生成加密电子数据文档前,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加上个人信息校验标志,对各个人客户信息正确与否进行校验。对个人信息校验不仅可降低业务操作风险,也加强资金安全风险的防控。

(三)任何部门或个人应根据委托代理协议处理批量业务,未经委托单位许可,不得修改或删除委托单位提交的批数据文档信息,不得擅自解密委托方电子数据文件,也不得受理未加密或不符合银行规范的数据文件,不得代委托单位加密。

(四)办理手工逐笔录入批量业务。手工逐笔录入批量业务是指从柜面录入客户信息,交易明细记录在100笔以下(含100笔)交易,且委托单位只提供纸字明细清单的批量业务。邮储银行机构应指定网点集中办理。办理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数据在录入过程中真实、准确。

(五)根据对批量处理方式不同,可分为由委托单位直接发起的联机批量业务,以及邮储银行机构行内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电子数据发起的批量业务。

(六)办理行内发起的批量业务,委托单位须提供与电子数据介质所记录的内容一致且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字的纸质明细清单或汇总清单。委托与代理双方应进行当面交接,并在《批量代收(代付)业务交接登记簿》(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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