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附件1-7

附件5

新疆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评价指标(专家用表)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学生 指导教师 学号 指导教师 评定成绩 二级指标 指导思想(5分) 难度 (5分) 工作量 (5分) 评阅 教师 主要内涵 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 专业 评阅教师 评定成绩 班级 答辩委员会评定成绩 一级指标 得分 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难度;每人一题或每人有独立完成的任务。 题目大小适中,超过计划周数95%的工作量。 选题质量(20分) 理论意义结合生产、教学和科研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理论意义或实际应或实际价用价值 值(5分) 综合运用围绕选定课题,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分析、论证,知识 知识能力面广,运用恰当,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 (10分) 查阅文献资料能力(8分) 外文能力(6分) 计算机应用能力 (6分) 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恰当应用;引用的参考文献理工类15篇 以上,其他学科20篇以上, 且著录格式符合国标规范要求。 阅读、翻译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外文文献, 译 文准确流畅。 独立操作, 熟练使用软件或根据课题需要编程, 论文中涉及的图表统一用计算机绘制。 能力水平(30分) 撰写水平观点正确,论据充分,结构严谨,概念清楚,条理分明,文字(15分) 通顺。 质量 (40分) 规范程度符合规范要求 (15分) 创新性及成果价值论文具有创新性,且有较强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10分) 评阅答辩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和答辩委员会意见齐全,成绩评 (10分) 定恰当 总分 成绩 (10分) 评分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6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评选 1、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是指学生论文(设计)质量优秀,即有独立见解、或有创造性突破、或有较大的实用性或较高学术价值的成果。 2、评选办法及比例

从各院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选拔,比例不超过专业毕业生总数3%。由学生本人打印出2000-3000字的毕业论文(设计)浓缩稿(附电子版),经指导教师认可后,交学院审核。由教务处组织复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3、评选结果及奖励

经学校审查并遴选产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获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评选 1、评选条件

优秀指导教师必须是认真履行了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 2、评选办法及比例

由教师本人写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小结,由学院负责推荐,比例不超过当年指导教师总数的2%。经教务处组织复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聘请的外单位指导教师也可参加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3、奖励

评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者,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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