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行车调度工作规程3.0

营至终点站后退出运营;

(3) 如列车有多种异常情况(如异响、焦味、非正常晃动、震动)同时发

生(有时也伴有主回路等故障)时,调度员须安排列车就近车站清客后退出运营;

(4) 对车辆部门事先声明有裂痕但暂不影响运营的列车,调度员应重点监

控,一旦有备车应立即替换。

新车/大修车上线空车调试及载客运营的控制流程

5.24.1新车/大修车上线空车调试及载客运营应遵守以下控制流程:

序号 1、 2、 名称 调试前确认 空车上线调试 条件或要求 (1) 新车须有外方授权及公司批文 (2) 大修车须有设备单位申请及公司批文,并办理相关施工计划 (3) 设备单位负责确认具备上线条件,司机负责出车前再次确认 (1) 技术人员随车且作为排故主体指导司机操作 (2) 司机应无条件执行调度命令 (3) 设备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对调试中故障予以分析、整改 (1) 设备单位形成“是否能作为运用车载客运营”的评估意见报公司 (2) 公司有关部室审批 (1) 有同意载客运营的公司批文 3、 调试评估 4、 运营前确认 5、 正常载客运用 (1) 原则上第一天不安排超高峰时段的运营 (2) 最初的2天技术人员随车保驾,但操作责任人为列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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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安全防护措施的注意事项

5.25.1为了满足运营的需要,上海地铁运营线路中有多处长大坡道设计。如

一号线上海南站出库32‰的长大坡道,二号线出库24‰的长大坡道等。调度员应尽量避免安排故障列车停放在坡道上,如需要停放在坡道上必须提醒司机做好防溜措施。

5.25.2 对于无安全防护的列车或施工作业车出入库,调度员应预先排列进

路,避免列车司机制动不及时冒进信号。

5.25.3在非正常作业方式下,如故障救援列车回库、中间站折返的作业等,

调度员也应预先排列防护进路,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正线调车注意事项

5.26.1正线调车由调车指挥人提出申请,调度员在接到申请后确认不影响正

常运营时方可同意调车申请,并作好相应记录。调车进路的排列由车站进行操作,但调度员必须加强对调车进路及调车全过程的监控; 5.26.2遇正线调车,调度员应事先取消相关进路的自动进路功能; 5.26.3正线调车遇有轨道电路压不死等不正常现象时,必须采用单锁道岔的

方式,必要时需现场加钩锁器以确保安全。

5.26.4如涉及越出站界调车,调度员应发布调度命令,令相关车站办理闭塞

后方可进行。

第六章 施工检修作业实施细则

施工计划的申请、批复与调整

6.1.1 公司所属单位由指定部门的相关人员直接向控制中心提交计划申请,若非

公司所属单位办理计划申请,必须由经总调度所培训合格的专人提交书面申请;需其他单位配合的施工,控制中心应确认其附有配合单位的意见与计划,非公司所属单位办理的施工必须是由地铁委托或配合,经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批准作业方案、安全保障方案、人员配备方案等,涉及其他安全问题的还需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并附有委托配合单位的配合计划及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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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

6.1.2 控制中心每月10日、25日(各控制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召开施工协

调会,具体协调、编排施工检修计划,3日以内批复施工检修计划,并以施工检修通告的形式发布至相关单位。 6.1.3 施工检修单位更改、增加、取消施工检修计划,由计划申报负责人按规定

提前申报并说明调整原因,由控制中心视情况予以安排,施工计划员在调整相关施工检修计划后,应及时公布调整后的施工检修通告,并在及时通知该项施工申报人。 6.1.4 因特殊情况临时变更施工检修计划,由施工计划申报人或施工负责人向当

班主任调度员提出申请,当班主任调度员核准后实施。

施工检修通告的审核与班前布置

6.2.1 控制中心施工计划员在每日16:30前将次日施工检修通告交当班各专业正

值调度员,并将施工重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向主任调度员和专业调度员说明,主任调度员及时审核确认。 6.2.2 对于当日运营开始至次日运营开始前之间,各单位提出的临时作业计划申

请,由当班专业调度员(正值)审核并落实与注明安全防护措施,主任调度员负责协调并批复,主任调度员应认真核对,及时将审批意见反馈施工检修单位,并修改施工检修通告,防止人车冲突作业与停电区段不符的问题。 6.2.3 各控制中心的施工计划员、运营主管在当日16:30再次对当天晚间的施工

检修通告进行审核确认(双休日与国定节假日由日班主任调度员负责审核确认),交当班调度员实施。 6.2.4 当天夜班主任调度员应在21:30前进行施工作业布置会,组织当班调度员学习当天施工检修通告,协调各项施工作业,制定具体实施步骤,遇有问题及时与施工计划员确认并修改;班前布置重点确认触网的停送电操作顺序、要点销点作业顺序、动车走行范围等内容,并按规定标画施工线路示意图,施工线路示意图应标画出动车作业的运行径路、停电区域及其它需注明的事项。调度员在施工前后应填记、确认动车出入库及正线运行路径、触网停送电情况。

登记施工

6.3.1 施工检修作业负责人应于施工前15分钟在车站办理要点登记手续(由多方

配合的作业,配合单位负责人也必须分别办理手续),并通过车站值班员向调度员申请作业。值班员应仔细核对已经批准的施工检修计划申报单和施工检修通告(如有配合单位,须同时确认配合单位登记手续),报调度员。 6.3.2 调度员在接到车站值班员的汇报后,应根据施工检修计划通告的安排,及时与相关调度员、运转值班员等联系,核对施工日期、时间、地点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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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后,及时发布许可作业的施工令号。 6.3.3 许可施工令号按顺序从0001起至4999止,注销施工的调度命令号按顺序

从5001起至9999止,每日循环,不得重号。 6.3.4 施工检修作业地点为同一区段上下行的,计划、登记、注销时原则上均应

上下行分开办理。 6.3.5 车站拾道床、擦道岔、换广告灯箱以及区间巡查等作业内容相同、作业地

点较多的施工,可凭同一施工命令号进行施工,但登记、注销时应按作业车站、上下行分别登记,由控制中心制定专用登记表式予以记录(侧式站台的车站应不分上下行,统一登记)。 6.3.6 在组织施工时,应先安排接触网停电或有动力的施工,再安排其他施工,做到充分利用时间,尽量组织平行作业;动车走行区段必须保证线路空闲,其他施工在动车走行前或后安排。 6.3.7 施工中,作业因故需延长时间时,由施工负责人在原定施工检修截止时间

前20分钟,通过车站值班员与行车调度员联系,得到批准后方可延长到许可的作业时间。行车调度员可根据情况,在不影响运营及相关施工的前提下予以安排。 6.3.8 施工中,行车调度员如发现有危及设备安全或影响运营的事件时,有权取

消该项施工。 6.3.9 调度员在发布动车施工命令时,应注明列车开行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达

指定地点而影响其他施工计划执行时,调度员可取消该动车计划。

施工结束注销

6.4.1 施工检修作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工完场清,由作业负责人通过车站值班员向

总调度所申请注销(多方配合的作业,配合单位负责人也必须分别办理手续),经总调度所认可后下达注销命令号码。接到注销命令号码后,施工负责人方可离开。 6.4.2 施工检修作业中动用与运营有关的设备,作业完毕后必须试验完好,由该

设备所属单位和使用单位确认,保证恢复正常运营状态,方可同意其销点。 6.4.3 施工检修作业的登记、注销手续,原则上在同一地点办理。如需在其他车

站注销,作业负责人应在登记时说明注销地点(必须符合总调度所批准的施工检修计划申报单上的规定区段),由登记点行车值班员通知注销点行车值班员办理,且两站均须做好记录。 6.4.4 在注销时,调度员必须与车站值班员仔细核对该施工检修作业的各项要素,

确认与登记内容吻合,确保正确注销每一项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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