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理性在这里有二律背反存在,这个二律背反的一种情况是追求幸福的欲望是达到德行的原因,另一种情况是德行的标准是达到幸福的原因。前者不可能,因为幸福的追求并不能达到道德;后者也不可能,因为世界上的事件由因果律决定,而不由道德律决定,即使完全遵守道德的规律也不能指望把幸福与道德联系起来达到最高的善。但从本体上看,假定人的灵魂不死,人有意志自由和上帝存在,上帝可以对德行与幸福的矛盾进行审判奖罚,而灵魂不死可以在肉体死后仍得到奖赏,意志自由可以保证行善的动力。把善良意志的实现与个人需求和欲望之间的协调推到彼岸世界。指出实践理性高于理论理性,因为人是积极的发展的,一切要务均归属于实践范围,而思辨理性的要务是受到制约的,只有在实践理性的运用中才可以达到。
实践理性(practical reason) 全称“纯粹实践理性”。离开自然界的必然性而指导人的道德行为的主观思维能力。与“纯粹理论理性”相对。是纯粹理性的一个方面。他认为实践理性以先天的道德规律,采取命令的形式和决定性的意志(善良意志),达到区别善恶,走向至善。实践理性的原则是自由,它与自然界的必然性有别。道德的实践应是自律的,道德的行为应着重于动机而不着重于效果。人类社会中的道德与幸福经常不能两全,有道德的人不一定得到幸福,幸福的人不一定有道德,因而要设定灵魂不死与上帝存在,以保证今生不能得到幸福的人可以在来生得到幸福,罪人可以得到惩罚。还提出目的的王国的概念。认为这个王国是一切理性者都依据于普遍的道德规律行事,他们虽然有个别的差异和私自的目的,但都可以在共同的道德基础上有一个共同的目的王国。
感性、知性和理性 (康德) 先天综合判断 先验统觉 自由(康德) 现象(康德) 先验幻相(康德) 自律与他律(康德) 意志自由(康德) 物自体(康德) 绝对命令(康德) 善良意志(康德) 实践理性
试论康德的道德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