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协议

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保证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确保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供应给甲方的产品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本协议中的“产品”包括甲方向乙方购买的所有产品。 二、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其质量符合本协议规定,并满足如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如下列要求有冲突时,以更高要求者为准):

1、产品规格书 2、封样样品 3、技术协议

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采购订单等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 2、甲方有权对乙方资质及产品质量进行不定期审核。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产品,并向甲方提交有关产品合格性、有效性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生产日期、有效期、检测日期的证明),以证明产品符合甲方的要求。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产品,需提供相关原厂代理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书、代理合同、原厂授权确认书。

3、乙方供应的产品发生物料变更、产品规格变更、产品参数变更等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发送书面说明文件给甲方确认,否则以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实际生产过程中发现乙方供应的产品出现异常或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分析并提供确定产生异常或质量问题的书面文件及配合甲方处理退换货、赔偿等事宜。

五、质量要求 1、环境管理物质要求

1.1 乙方保证销售或提供给甲方的一切产品符合最新版本的欧盟 RoHS 指令并符合甲方最新版本的《有害物质管理规范》等所有适用的法规、指令、标准、要求。上述标准存在冲突时,以更严格的指标为准。乙方保证自行查阅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环境管理物质法规和/或要求及产品标准并严格遵守,保证供货给甲方的产品符合上述要求。

1.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权威机构的环保测试报告(甲方只认可国家、国际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当甲方客户有指定第三方机构的测试报告时, 乙方应按要求提供,测试项目及方法应是国家、国际认可的),报告有效期限为12个月,乙方在报告到期前15天应提供新的测试报告。逾期未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接收乙方产品或在乙方供货产品中抽样送交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因此产生的测试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任何应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减,且乙方逾期未提交需承担违约金1000元。

1.3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真实的RoHS报告、测试分析报告、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环境关联调查、材质成分表、材质证明,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的3个工作日内提供RoHS报告给甲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其他报告和资料,如上所有资料或报告逾期未提供的,甲方有权在乙方供货产品中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因此产生的测试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任何应付款中扣减,且乙方逾期未提交需承担违约金1000元。

1.4 甲方对乙方所交产品的验收和使用不视为对该产品环境管理物质含量的认可,乙方仍承担产品环境管理物质含量导致的全部责任。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对产品进行环境管理物质含量的随机抽检测试,如测试结果不合格, 甲方有权停止接收全部或部分乙方产品,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对测试结果有异议,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2天内,可与甲方从供应给甲方的产品中共同取样并送样到双方确认的第三方机构测试,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此权利并无条件同意甲方测试结果。

1.5 乙方违反上述环境物质管理的任一条款,应按照下表承担违约金及损失赔偿。

等级 分类描述 乙方产品不满足甲方环境管理物质要求并一级 已经被甲方使用且已从甲方或甲方加工厂出货 不低于一佰万元/次 违约金(人民币) 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返工费用、误时误工费、交通费、运输费、物料损耗费、测试费、

乙方产品不满足甲方环境管理物质要求,涉二级 及的产品甲方已经使用到产品中,但是未从甲方或甲方加工厂出货 乙方产品不满足甲方环境管理物质要求,涉三级 及的产品甲方未投入使用 不低于伍万元/次 不低于伍万元/次 甲方被处以的罚款或给甲方客户、终端用户或消费者等第三方所造成的商誉损失、经济损失等损失和费用。 (如果乙方产品的违约情况同时符合以上任意两个或多个等级的,以违约金金额较高者为准。) 2、产品交付

2.1甲方接收产品后15日内检验完成,检验标准和方法按照《供货质量保证协议》执行。 2.2乙方交货的产品不符合包装规范要求,如缺少送货单、出货报告、外包装没有产品信息、相关信息写错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处理,并要求乙方按照200元/单支付违约金,并在当月付款中直接扣除。

2.3乙方每月在甲方供货合格率必须达到98%(月出现不合格品数/月来料使用数*100%),合格率每下降0.1-0.5%,乙方承担品质处罚500元,每下降0.6-1%,乙方承担品质处罚1000元,每下降1.1-1.5%,乙方承担品质处罚1500元,以下如此类推,最高上限5000元。

2.4 乙方产品在进料验收环节和来料在线使用环节发现存在缺陷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线、出货延迟、甲方客户取消订单、罚款等损失和责任时,乙方除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返工费用、对甲方客户的赔偿费用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第2.7的《附表一》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5乙方产品在来料在线使用环节或产品客户端环节出现性能、功能等方面的失效,在原因没有明确之前,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全部货款(如与合同付款条件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2.6 在甲方产品客户端发现乙方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导致甲方客户投诉,造成退货,返工,扣款时,乙方需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直到问题的彻底解决,并可视异常影响程度要求乙方按第2.7的《附表一》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7 附表一

发现质量问题的环节 问题第一次 类别 第二次 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品质负责人来我司检讨 违约金人民币不低于20000元 第三次 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且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所有订单的交货 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违约金人民币不低于50000元,且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所有订单的交货 进料验收环性能 回复8D报告 节(来料) 外观 回复8D报告 来料在线使用环节(制程) 性能 品质负责人来我司检讨

外观 品质负责人来我司检讨 产品客户端(客诉) 性能 违约金人民币不低于20000元 外观 违约金人民币不低于10000元 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违约金人民币不低于50000元,且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所有订单的交货 违约金人民币不低于20000元 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违约金人民币不低于100000元,且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所有订单的交货 违约金人民币不低于50000元,且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所有订单的交货 第二次:指甲方给予第一次质量问题异常通报后的再次发货中出现相同类别的问题; 第三次:指甲方给予第二次质量问题异常通报后的再次发货中出现相同类别的问题。 3、变更管理

3.1 下列情况属于本协议约定的变更:

3.1.1 物料更改;物料停产;原型号停产的物料升级 3.1.2 功能更改;物料功能升级;物料更正缺陷

3.1.3 性能更改;物料电性能、机械性能、热性能更改;物料品质或可靠性变化或更改 3.1.4 外观更改;物料外观(包含外形、尺寸及公差、颜色、标识、表面材料等项目)更改 3.1.5 工艺更改;物料主要原材料乙方更改;生产设备、分供方的更改、生产工艺更改 3.1.6 其它更改;物料订货型号更改

3.2 因乙方原因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发生前陆拾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重新就拟变更后的样品及相关资料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取得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甲方认为有必要对货品实施变更时,双方在协商一致并取得甲方同意认可后实行变更。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视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程度,要求乙方承担人民币伍万元以上/次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支付货款或单方中止或终止所有合作协议。

六、产品验收和退货

1、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产品不合格或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产品规格书,产品标签)缺漏或非原厂包装的时,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拒收产品,期间发生产品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收货但并不意味甲方承认乙方提供产品的合格性、有效性,乙方本身质量问题及产品引发甲方所生产的产品出现质量时,乙方不能以甲方收货等为由免除自身的赔偿责任。

3、乙方所提供的不合格产品交货时发现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和甲方产品交付至客户后发现不合格品,甲方经检验确定为乙方产品责任问题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及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甲方因此向其他供应商紧急购买产品以保证正常运营而产生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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