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以下所列的哪一类作品?( C ) A.音乐作品B.美术作品C.电视剧 D.文字作品
9.某大型商场在营业期间,通过录放设备播放音乐CD盘,以营造良好的购物气氛,依著作权法的规定,该商场应当( B )
A.经该录音制品的制作人许可并支付报酬B.经音乐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C.经音乐作品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D.经以上三方许可并支付报酬 10.以下所列举的表演者中,依法享有表演者权的是( B )
A.相声演员、电影演员、服装模特 B.杂技演员、歌唱演员、话剧演员
C.舞蹈演员、武术表演者、京剧演员 D.体操表演者、音乐演奏者、马戏表演者 11.以下对作品的使用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的是( A ) A.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B.表演者在营业性演出活动中演唱他人已发表的音乐作品 C.使用他人已发表的摄影作品制作公益性广告 D.将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改为盲文出版
12.计算机软件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是( D ) A.具有原创性、可感知性、新颖性 B.具有原创性、创造性、可再现性 C.具有显著性、实用性、可再现性 D.具有原创性、可感知性、可再现性 解析:计算机软件受保护的条件:
1、原创性。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
2、可感知性。受保护的软件需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只有当这种程序设计通过客观手段表达出来并为人所知悉时才能受法律保护。
3、可再现性。亦称可复制性,即把软件转载有形物体上的可能性。
13.北京西城钢窗厂研制的一种防盗窗,申请并获得专利权,在市场上销路较好。该厂发现山东省威海市C区某厂生产、销售的钢窗采用了其专利技术,但未经该厂许可并支付报酬。西城钢窗厂欲通过诉讼制止威海C区某厂的侵权行为,应到以下所列举的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C )
A.威海市C区人民法院 B.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C.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解析: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是: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2)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
14.甲拥有一项节能灯的发明专利,乙对其加以改进后获得重大技术进步,并申请获得一项新的发明专利,但乙的专利技术实施依赖于甲的专利实施,双方就专利实施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在这种情形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B ) A.甲可以申请实施乙专利的强制许可 B.乙可以申请实施甲专利的强制许可
C.乙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无须向甲支付使用费 D.乙实施自己新的发明专利无需取得甲的许可
解析:交叉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第二专利)比此前已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具(第一专利)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第一专利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第二专利权人的请求,可以给与实施第一专利的强制许可;在此情况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第一专利权人的请求,可以给与实施第二专利的
强制许可。
15.依专利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C ) A.外国优先权制度只适合外国申请人
B.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未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的,委托方申请并获得专利权后,完成方可以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
C.新产品制造方法专利受到侵犯时,诉讼中举证责任在被告方
D.中国公民在国内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可以先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
解析: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显然,此时的规定并不区分新产品和已有产品,对制造方法专利实行严格的举证倒置的原则,且被告需要对其产品制造方法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
修改后的《专利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制造方法的证明。”与1984年《专利法》相比,增加了一个“新”字,表明只有新产品的制造方法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从而将已知产品制造方法的举证责任分配仍划入“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范围之中。 16.范某于1998年4月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项产品的发明专利申请,1999年2月8日又将该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要求享有本国优先权。该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于2000年3月6日被授予专利权。该项专利的保护期限及起算日期是( B )
A.保护期为10年,自1998年4月5日起计算B.保护期为10年,自1999年2月8日起计算
C.保护期为10年,自2000年3月6日起计算D.保护期为20年,自2000年3月6日起计算 17.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应当根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来计算。上述两种情形难以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最高可以给予被侵权人的法定赔偿额是( C )
A.10万元B.30万元C.50万元 D.100万元
18.甲企业向乙企业转让注册商标,2002年3月2日甲乙双方签订转让合同,2002年4月1日,甲乙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2002年4月8日,甲乙就该转让合同办理了公证手续,2003年1月5日经商标局对该注册商标的转让核准后予以公告。乙企业自下列何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D )
A.2002年3月2日 B.2002年4月1日 C.2002年4月8日 D.2003年1月5日
19.下列关于商标专用权取得的原则,符合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的是( C )
A.登记原则 B.登记并公告原则 C.注册原则 D.使用原则
20.对于初步审定的商标,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期限及受理机构是自国家商标局作出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 B ) A.一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 B.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
C.六个月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D.十二个月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21.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BD ) A.WHO B.WTO C.UN D.WIPO E.WCTP
22.根据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导致品种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有( ABCD ) A.品种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B.品种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品种权的
C.品种权人未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检测所需的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D.经检测该授权品种不再符合被授予品种权时的特征和特性的 E.品种权人三年内不使用该品种的
解析:品种权的终止:品种权在其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的情形。 1、品种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品种权。 2、品种权人未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3、品种权人未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检测所需的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4、经检测该授权品种不再符合被授权予品种权时的特征和特性的。 品种权终止,由审批机关登记和公告。
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可以依职权或依他人书面请求,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植物新品种宣告品种权无效;对不符合名称规定的植物新品种予以更名。被宣告无效的品种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23.下列行为中,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是( BC )
A.故意销售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 B.未经许可,在广告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
C.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D.未经许可,采用他人专利技术制造产品
E.未经许可,进口他人专利产品
24.下列各项中,依法可以申请方法专利的是( ABD )
A.食品真空保鲜的方法 B.一种菜肴的烹饪方法 C.高血压针灸疗法 D.西红柿新品种的培育方法 E.变魔术的方法 25.一项产品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经初审合格由专利行政部门公布后,就会产生以下相应的后果( ABE )
A.可能构成对他人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B.使申请专利的发明成为现有技术
C.专利申请人可以禁止他人使用该技术D.专利申请人可以要求使用相同技术的单位支付适当的费用
E.专利申请人可以禁止他人改进该技术
26.以下主体中,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利的是( ABC )
A.音乐作品作者B.音乐作品表演者C.录音制品制作者 D.录音制品销售者E.录音制品出租者
27.翻译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经作者许可,不支付报酬? ( ACD )
A.为学生学习之目的,翻译他人作品
B.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汉语言作品在国内发行 C.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D.将中国作者的汉语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作品在国内发行 E.将外国人作品译成中文收编到大学语文教材中
28.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制裁的是( ABD )
A.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B.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
C.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D.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E.侵犯他人署名权
29.集体商标的特点有( ABCE )
A.以团体、协会等组织的名义注册 B.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
C.表明该商标的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D.表明若干企业所生产的同一商品具有不同的质量和规格
E.集体商标不允许转让
30.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包括( ABC )
A.时间性B.地域性C.专有性 D.创新性E.实用性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31.外国人的作品在哪些情形下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答:外国人作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我国法律保护: (1)外国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受我国法律保护;
(2)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我国法律保护。 32.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依法应当如何计算? 答: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或者1—3倍)确定;没有专利许可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酌情按照不超过50万元的法定赔偿数额确定(或者酌情在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最多不越过人民币50万元。)
33.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各以什么为准?保护期限各为多少年? 答:(1)发明专利权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3)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实用新型专利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34.表演者对其表演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答:表演者对其他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像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35.简述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 答:(1)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2)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