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作用效应计算
一、荷载计算
应按《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CECS:102)的规定采用,包括以下荷载工况:1. 永久荷载
(1)结构的自重(包括屋面、檩条、支撑、刚架、墙架等),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采用;
(2)悬挂在结构上的非结构构件的重力荷载(包括吊顶、管线、天窗、门窗等),按实际情况考虑。
一、荷载计算
2. 可变荷载
⑴屋面活荷载,当采用压型钢板轻型屋面时,屋面竖向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应取0.5kN/m2;对受荷水平投影面积超过60m2的刚架构件,屋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可取不小于0.3 kN/m2。
⑵设计屋面板和檩条时应考虑施工和检修集中荷载(人和小工具的重力)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取用,标准值为1.0kN,并在最不利位置进行验算;
一、荷载计算
⑶屋面雪荷载和积灰荷载,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采用;
⑷风荷载,垂直于建筑物表面的风荷载,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荷载计算
wk??s??z?w0式中:wk——风荷载标准值(kN/m2);
w0——基本风压,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值乘以1.05采用;
?z——风荷载高度变化系数,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采用;当高度小于10m时,应按10m高度处的数值采用;
?s——风荷载体型系数,考虑内、外风压最大值的组合,且含阵风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