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人员撤除防护,调车作业完了,再设置防护信号进行装卸作业。
货运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段关于货运监装卸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措施的各项规定。
2、 交接班时,车间根据日班装卸车重点布置人身安全工作,值班员要向参加作业的货运员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3、 粮专专用线有装卸车作业时,监装卸货运员可以骑 自行车顺路线检查,并注意道路上行驶的各种车辆,不得强行抢越,如强行抢越发生危险后果自负。
4、倍专、钢专、水专线有装卸车作业,参加作业人员不得骑自行车,货运员必须提前10分钟出场作业,如擅自骑自行车去专用线 发生意外由个人负责,并按信息处理。
5、糖专线有装卸车作业时,监装卸货运员可以骑自行车提前到作业现场,行走路线为:糖专检查专用线往站内方向的2个道口位置。并注意道路上行驶的各种车辆,不得强行抢越,如强行抢越发生危险后果自负。
6、装车作业完毕后检查捆绑加固和蓬布苫盖等情况,需上车检查时,必须从两端车梯上下,并做到手抓紧、脚蹬牢。
7、检查卸车时,要注意小车门是否挂牢,防止车门挂靠不牢砸伤人员。
8、卸车时,值班员必须自始至终跟班作业,对作业中出现的不安全苗头,必须立即制止,并有权停止作业。
9、吊车动车前,必须与车上及车下人员做好联系,联系不彻底,未听清或未看清对方意图时,不准动车,车上挂绳人员挂好绳后,必须站在安全的地方。
10、吊车起吊后,货物在半空吊运过程中,车下作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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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不得进入危险区内作业,防止货件脱落砸伤。
11、到作业车辆另一侧作业时,必须与值班员、吊车司机及车上人员相互联系好,停止作业,防止车上货物坠落砸伤。
12、货运员对货位时,严禁随车捎脚或途中抓车,作业中并对人身安全和货件安全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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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消防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铁道部《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和哈尔滨铁路局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并结合苇河站货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货场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违反者按治安条例惩处。
2、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电源。
3、每季度组织货装职工进行相关消防知识学习和考试 4、货装班组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三懂(1)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2)懂预防火灾的措施(3)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1)会报警(2)会使用灭火器(3)会扑救初起火灾。三知(1)知性能(2)知数量(3)知位置
5、货场仓库堆放的货物必须按规定留有足够的消防通 道。
6、实行每日防火巡检制,对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 上报
7、加强对货场区内闲杂人员清理工作,杜绝火灾问题 的发生。
8、消防器具任何人不得外借或挪作它用,班组每月对 消防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并纳入到双达标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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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产管理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时,各工种必须严肃认真,禁止信誉交待或指堆(车)交接,贯彻交清接明,接后负责的原则。
2、接班清点无误,在交接簿上签字或盖章,即为交接完毕,交方方可退勤。
3、必须现场对号交接。交接时无人接班,交班货运员不得擅自退岗。应立即向货运组织员或值班员汇报,由于无人接班而擅自离岗,按违纪处理,发生事故由退岗者承担。 4、交接责任划分:不清不接,接后负责,应交不交者,不交者负责,到点不接者,不接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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