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汉字学从传统“小学”到古文字学,已经发展到一个相当深入的程度,但是,那些研究成果,在教学和普及领域,仍然难以被一般人接受。不论是学习传统“小学”,还是学习古文字学,入门都很困难。深究其原因,实在是因为汉字学缺乏基础理论,没有最基本的理论体系将初学者引进门的缘故。1999年,我们设计了一份关于汉字学基础知识的问卷,在541位中小学老师中进行调查,内容都是非常简单的属于“小儿科”的问题,结果,回答的错误率占到大约68%,有的问题错误率高到92%。为此,我们一直在探索如何从已经发展比较深入的传统“小学”和古文字学中,把最基础的部分抽取出来,给初学者和普及领域建立一种基本原理,以便多数人能对汉字有一个科学的认识。这些年,汉字的应用领域由于缺乏宏观和基础的理论导引,也出现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迫使我们加快创建基础理论的步伐。我在《我和中国的传统语言文字学》一文中曾经说过:“总结基础理论的确是一种不易被承认的工作。一种现象,初接触时迷惘困扰,脑子里翻江倒海,一旦弄明白了上升到理性,说出来却是如此平淡无奇。凡是总结得成功的规律都是十分平易的,不像解读一个谁也不认识的生僻字那样显得功夫深。”在总结汉字构形基础理论时,我们也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
总结汉字构形学的基础理论,我是从1985年研究小篆构形系统开始的。历时四年,到1989年,在构形系统描写的基本操作方法确立后,为了考验一些基本的原理和方法是否适用于历代的、各种字体的汉字,我请十几位博士用其术语系和操作程序先后对甲骨文、西周金文、春秋金文、战国楚帛书文字、战国三晋文字、睡虎地秦代古隶、马王堆帛书文字、居延汉简文字、东汉碑刻文字、唐代碑刻文字、宋代手写文字等实际应用的共时汉字,进行了认真地整理,对其构形系统进行了一一地描写。其结果,极大地增强了我对汉字构形具有系统性这一理论原理的信心。为了考验这一基础原理是否适用于应用领域,1997年,我把汉字构形学比较完善的操作方法运用于信息处理用现代汉字的部件规范,证明现代汉字也是具有系统性的。为了考验这些最基本的原理是否平易,能不能被基础教育第一线的老师们接受,1995年,我应《中国教育报》的约稿,用一整年的时间,在语言文字版连载了汉字构形学讲座,同时把汉字构形学的最基本的内容,引进了由我主编的北京市小学教师自学考试的教材《汉字汉语基础》,在此过程中,我收到了许许多多中小学老师的来信,帮助我进一步把汉字构形学的基础原理完善和进一步通俗化。在2000年北京召开的全国小学识字教学研讨会和香港召开的2000年国际语文教学研讨会上,我把《汉字构形学讲座》略作修改,配合我所作的《汉字教学原理和各类教学方法的阶段适应性及评估》的发言,印给老师们征求意见。在得到意见反馈后,我对《汉字构形学讲座》作了修改补充,把它印出来,以便就教于专家与同行。
这本《汉字构形学讲座》的小册子,是在《中国教育报》连载的十二讲基础上多次修改补充的,希望用最少的篇幅把在识字教学里能用和比较好用的部分凝缩起来讲一讲,因此,我第一追求的是简要和平易,而不追求高深。汉字问题涉及的方面很多,哪些属于最基础的,很难把握。要简要,就容易挂一漏万;要平易,就难以透彻。还有许多问题,只有在《汉字构形学导论》一书出版时再涉及了。
感谢在基础教学第一线的许多老师,他们从1995年至今,一直在帮助我把汉字构形学和汉字教学结合起来,并且告诉我哪些内容还需要增补,使这个讲座从《中国教育报》的2.1万字增加到现在的4.7万字。
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引发更多的人重视汉字学基础理论的探讨,重视汉字学基础理论在教学实践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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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宁
2001.9
第一讲 汉字的性质
如果把新石器时代仰韵文化早期定为汉字起源的上限,那么,汉字已经有六千年的发展历史。即使是从殷商甲骨文算起,汉字也已经不间断地发展了三千六百多年。它书写了中华民族的历史,载负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它具有超越方言分歧的能量,长期承担着数亿人用书面语交流思想的任务;它生发出篆刻、书法等世界第一流的艺术;在当代,它又以多种方式解决了现代化信息处理问题而进入计算机,迎接了高科技的挑战。汉字是中国文化的基石。
讨论汉字构形问题,首先要明确汉字的性质,因为,不同性质的文字,构形的依据是不同的,维系字与字关系的纽带也不同,分析它们个体构形与构形系统的方法也会完全不同。不明确汉字的性质,就无法讨论汉字的构形问题。讨论文字的性质要依据下面三个原则:
第一,文字是记录语言的,文字构形一定要与语言有一定的联系,才能起到语言载体的作用。所以,文字的性质首先取决于这种文字的形体与语言如何联系。
第二,文字有自己的演变历史,有些文字——比如汉字——还有相当长时期的发展历史,讨论文字的性质要看这种文字历史发展的全过程。也就是要看这种文字在发展过程中性质是否发生了改变。考察汉字的性质,应当考察从甲骨文开始,历经两周金文、秦代小篆,直至隶变、楷化,从古至今性质是否发生了根本变化,是否有变化的趋势。
第三,文字不是孤立的字符,它的总体是成系统的,是按一定的区别原则和组构手段结合而成的体系。讨论文字的性质要看整体系统,而不应拘泥于一字一符或某一类字符。 根据第一个原则,世界上的文字只能有两种体系。费尔迪南·德·索绪尔说:世界上“只有两种文字体系:(1)表意体系。一个词只用一个符号表示,而这个符号不取决于词赖以构成的声音。这个符号和整个词发生关系,因此也就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这种体系典范例子就是汉字。(2)通常所说的“表音”体系。它的目的是要把词中一连串连续的声音模写出来。表音文字有时是音节的,有时是字母的,即以言语中不能再缩减的要素为基础。”我们在这里引用索绪尔的说法,是因为在根本原则上,他和我们的想法一致:他把世界上的文字体系分为两个大类,是从文字记录语言的本质出发的。口头语言有两个要素——音和义,记录语言的文字,只能从中选择一个要素来作为构形的依据;所以,文字形体直接显示的信息只能或是语义,或是语音。世界文字体系的两分法,也正是按照文字构形的依据来确定的。
根据这个原则,汉字属于表意文字体系。汉字构形的最大特点是它要根据汉语中与之相应的某一个词的意义来构形,因此,汉字的形体总是携带着可供分析的意义信息。从历代汉字的构形系统考察,各共时平面上的汉字的整体系统,都是按表意原则维系的。拿汉字和英文比较,可以清楚看出二者构形依据的不同。例如,英语book直接拼出了意义为“书”的这个词的声音而成为这个词的载体。汉语“册”则用皮纬穿竹简的形态表达了它所记录的书册一词的意义而成为这个词的载体。
需要说明的是,就两种文字记录语言的职能而言,它们既是语言的载体,音与义又是密不可分的语言的两大要素,当然同时记录了语言的音与义,表音文字绝非只记录音而与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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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表意文字也不是只记录义而“与词赖以构成的声音无关”。在记录语言的词的职能上,表意文字和表音文字并无区别。表音文字和表意文字一样,它的符号都是“和整个词发生关系”,只是他们连接词的纽带有的是语音,有的是意义而已。为了不把文字记录语言的职能和它构形的依据混淆,更准确的称谓应当说,英文是拼音文字,汉字是构意文字。
有些理论认为,世界文字发展要经历表形(象形)、表意、表音三个阶段,从这个理论出发,它们认为表意文字处于文字发展的第二阶段,因此必然要继续发展为拼音文字。这个说法首先是不符合世界文字发展的事实,世界文字大都起源于图画文字,但是并不一定都经历三个阶段,表音和表意是图画文字发展的两大趋势。世界上许多古老的文字,例如非洲的古埃及文字,西亚的美索不达米亚的楔形文字等,都经历过由图画文字向表意文字发展的过程,但是,这些表意文字很快就失去了使用价值,变得不可释读了,它们虽然经历了三个阶段,但是就发展趋势而言,向表音发展是其趋势。汉字也起源于图画文字,但是,延续图画象形文字的发展趋势是表意,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汉字顽强地维护着自己的表意文字特点,一方面又不断地为了适应被它记录的汉语而进行了内部调整,成为世界上最古老的、具有严密系统的表意文字。象汉字一样的表意文字还有不少,它们虽然没有汉字这么长的发展历史,但也绝不是“三阶段论”所能概括的。我们主张“世界文字发展两种趋势”论,不同意“三阶段论”的观点。
根据第二个原则,我们需要讨论汉字在漫长岁月的不间断发展变化中,是否一直属于表意文字,是否有向表音体系发展的趋势。
汉字在表意与表音的相互促进中,一直顽强地坚持自己的表意特点,不断地采用新的方式,增强个体符形和整个符号系统的表意功能。
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当意义发生变化或符形笔势化以后,汉字常要改造自己的符形和对字义的解释,以创造形义统一的新局面。例如,当汉字所记录的词所指的事物发生变化后,汉字总是及时调整它的义符,使之适应事物的特点。“砲”本从“石”,火药发明后,形体演变为从“火”的“炮”。“快”在唐宋本有从“马”的俗字,写作“駃”,交通发达后,马不再代表最佳速度,就由表示“快感”的意义“快”引申了等等。再如,当原初构形的意图因符形演变而淡化,汉字便采取添加意符的方式来增强其表意功能。象形字加义符的如“纹”、“韮”,会意或形声字已经有了相关的义符再度累加的如“捋”、“援”、“歌”等。这些都说明,汉字总要最大限地在符形上增加意义信息,来坚持自己的表意特点。
第二、由于书面语与口语可以即时互相转化(口语被记录,则转化为书面语;书面语被读出或唱诵,则转化为口语),在此过程中,语音信息一时之间会变得异常强烈,加之有些抽象意义的词因义构形又比较困难,因此汉字在甲骨文时代就产生了一批同音借用字,即,不再为某些词构形而借用同音字为符号。例如:“戚”的本义是“斧子”而借作“悲戚”字,“舍”的本义是“房舍”,而借作“舍弃”字,“介”的本意是“甲介”而借作“疆介”字等等。但是,表意的汉字群体对这些脱离意义的音化符号有“排异”作用,为时不久,它们便加上了相关的义符,分别写作“慼”、“捨”、“界”等,再度义化。正因为如此,汉字中的假借字向形声字转化,成为一种规律。形声字是以义符为纲,并利用声符作为别词手段的。
第三,汉字职能的发挥,是两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合成的,这就是书写和辩认。就书写而言,人们终是希望符号简单易写;而就认识而言,人们又希望符号丰满易识。然而越简化,就越易丢掉信息,给识别带来困难;追求信息量大、区别度大,又难免增加符形的繁度,给记录增加负担。二者的要求是矛盾的。汉字就在这易写与易识的矛盾中,不断对个体符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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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调整,以实现简繁适度的优化造型。调节字形的杠杆是汉字的表意性质。汉字总是不断减少构件与笔画,来减少书写的困难和减轻记忆的负荷,但是,这种简化一般是在不影响表意与别词的前提下进行的。汉字在第一次规范的时候作过一次有意识的省减,这就是从大篆到小篆的省减,这次省减主要是省去多余的部件。例如:
大篆很多从礜的字,小篆都改从辫 大篆“集”作亮,小篆作谅 大篆“流”作骀,小篆作骁 大篆“涉”作骅,小篆作骈
这是一次人为的自觉简化。从古文字到今文字的隶变,是一次自发的简化,简化的力度很大,但是,汉代碑刻的隶书文字经过归纳整理后,表意性尚存的占91%左右,马王堆出土帛书传抄上古典籍的隶书文字,保留表意性的占89%以上。现代汉字形声字已达90%以上,义符的表义能度也较好地保留下来。这些都表明,在历史上,汉字不论怎么简化,都不会把应有的意义信息全部舍弃,决定简化程度的下限,一般是汉字表意特性的保留。在这里,我们看不到汉字向表音发展的趋势,只看到汉字顽强坚持表意性的事实。
根据第三个原则,我们需要考察汉字不同类型的符号是否都能列入表意体系。其中特别需要论证的,是带有示音构件的形声字是否仍然可以在表意系统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早期形声字主要有三个来源:
强化形声字。象形字构成以后,由于识别的需要,为它增加一定的信息。有的增加声音信息,如象形字“星”加“生”,象形字“雞”加“奚”等。这种用声音来强化象形字的方式,很快就没有能产量,不再用来构字了。另一种强化形声字,就是前面所说的,象形字的象物性淡化以后,加表义构件强化它的意义类别从而使原字转化为声符的形声字。
分化形声字。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借义分化,也就是前面所说的,假借字与本字共用一字,加表义构件将它们分化。例如:
“房舍”与“舍弃”因假借共用一字,加“扌”作“捨”,表示“舍弃”。 “亲戚”和“悲戚”因假借共用一字,加“心”作“慼”表示“悲戚”等。
第二种,广义分化,早期一个字表示的意义比较宽泛,后来为了区别,分别加表义构件或另改表义构件分化为意义指向更具体的字。例如:
“介”——加表义构件分化为“界”、“紒”等字。 “和”——改表义构件分化为“盉”、“龢”等字。
第三种,引义分化,当字所记录的词引申出新的意义时,加或改表义构件分化出新字。例如:
“止”由“脚”的意思引申为出“停止”义,“脚”义改写为“趾”,再引申为“地点”义,分化出“址”。
“窄”由“狭迫”义引申出“压迫”义,分化出“榨”。 “化”由“变化”义引申出“差错”义,分化出“讹”。
类化形声字。形声字的格局形成后,有些本来不是形声字的字,受同类字的影响也加上了义符。例如,“示”部形声字形成后,“禮”、“福”等字因类化而加义符“示”。
从早期形声字的来源看,它们不但不是表音性的产物,而且明显是汉字顽强坚持表意性的结果。用加声符来强化象形字的方法所以很快就不再使用,正是因为这种做法没有增加意义信息,与表意文字的性质不相适应。而其它几类形声字,所增加的都是意义信息,声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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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加义符被动转化而成的。所以,形声字是以义符为纲的。
当形声字的声义结合的格局形成后,也有一些字是由一个义符和一个音符合成的,这种形声字也是以义符为纲,以音符作为区别手段的。
正因为汉字的声符不需要准确标音,没有引读作用,所以,汉字才能超时代,超方言。也是因为汉字的表音机制很不完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才是十分重要的。如前所述,汉字的形声字虽然有很大比例,但形声字的声符本来就是用近似的声音来起别词作用的,经过数千年的历史演变,声符对形声字的直接标音作用更加弱化。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必须有一套科学的记音符号来协助标音,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是弥补表意汉字不足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措施。
汉字的表意性质确定了,我们便可以知道,汉字构形的分析,汉字构形系统的描写,都是要考虑到意义因素的,是要把形义统一起来的,所以,它只能使用适合汉语与汉字的方法,西方语言学的方法和原则,它可以参考,但难以完全照搬。
第二讲 汉字学与汉字构形学
表意文字和拼音文字是世界文字中并存的、代表着两种发展趋势的文字系统,它们各有其特点,又各有其发展规律,而汉字又是表意文字的代表;所以,研究汉字的构形特点和使用规律,不仅是中国文字学的课题,而且是世界文字学的课题。
汉字学是以汉字为研究对象建立起的一门学科,从汉代的“小学”算起,这门学科已有
一千多年的历史,它发展到今天,实际上形成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分支:
1.汉字构形学。探讨汉字的形体依一定的理据构成和演变的规律。包括个体字符的构成方式和汉字构形的总体系统中所包含的规律。就汉字的发展历史来说,不同历史阶段的汉字构形具有各自的特色,而汉字构形学要能涵盖各阶段汉字构形的诸多现象,为研究各阶段汉字提供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
汉字形义学与汉字构形学是从不同角度提出来的。这种研究从理论上说,是要抓住汉字因语素的意义而构形的特点,总结出汉字形义统一的规律,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通过对汉字形体的分析达到确定它所记录的词的词义这一目的。从实践说,是要借助字形的分析来探讨古代文献的词义,为古书阅读和古籍整理提供语言释读的依据。
汉字构形学与汉字形义学是一项工作的两个方面。前者借助于意义,探讨的中心是形体,所以属于汉字学范畴;后者借助于字形,探讨的中心是意义,所以属于训诂学或文献词义学范畴。
2.汉字字体学。汉字字体指不同时代、不同用途(鼎彝、碑版、书册、信札等)、不同书写工具(笔、刀等)、不同书写方法(笔写、刀刻、范铸等)、不同地区所形成的汉字书写的大类别和总风格。汉字字体在今文字阶段形成了正规字体和变异字体的差异。一般把隶书、楷书称作正规字体,行书、草书称作变异字体。变异字体的结构是对正规字体结构有系统的变异,因此,它们的构形系统依附正规字体而存在。研究汉字字体风格特征和演变规律,探讨变异字体——行书和草书结构的变异规律,是汉字字体学的任务。
3.汉字字源学。尽量找出汉字的最早字形,寻找每个字构字初期的造字意图,也就是探讨汉字的形源,也叫字源,这是汉字字源学的任务。字源学是研究探讨形源的规律和汉字最初构形方式的学科。
汉字字用学与汉字字源学是从不同角度提出来的。个体字符造出后,并不是永远用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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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原初造字时所依据的那个词或词素,它的记录职能时有变化。字用学就是研究在具体的言语作品里汉字字符记录词和词素时职能的分化和转移的。
汉字字源学探讨原初字形,属于汉字学范畴,字用学探讨汉字记录汉语的实际职能,属于训诂学或文献词义学范畴。
4.汉字文化学。这种研究有两方面的目的:一方面是宏观的,即把汉字看成一种文化事象,然后把它的整体,放在人类文化的大背景、巨系统下,来观察它与其它文化事象的关系,这是宏观汉字文化学;另一方面则是微观的,即要研究汉字个体字符构形和总体构形系统所携带的文化信息,对这些文化信息进行分析、加以揭示,这是微观汉字文化学。总之,汉字文化学是在作为文化事象的汉字与其它文化事象的互证关系中建立起来的。如果说,汉字构形学是描写的,那么,汉字文化学则是解释的:它要从历史文化和客观环境出发,对汉字个体字符构形的状态及其原因加以解释,同时对汉字构形总体系统及其演变的历史所以如此作出回答。
汉字学这四个分支的内容是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的,而汉字构形学则是其它三个分支的枢纽和基础。这是因为,通常所说的汉字三要素形、音、义,音和义都是汉字作为汉语的载体由汉语那儿承袭来的,只有字形是汉字的本体。不论研究汉字的字源、字用、风格和他所携带的文化信息,都必须先把汉字的构形规律搞清楚。
历代的汉字学,包括汉字形义学、汉字字用学、汉字文化学、古汉字考释学、汉字形体演变学??都取得了不少成就。但是,真正的、具有科学理论体系的汉字学基础理论,至今并未完善;这是因为,对汉字本体的研究,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什么是汉字的本体?汉字是记录汉语的视觉符号,它的音与义来源于汉语,字形才是它的本体。在中国,把字形作为汉字的中心来探讨,从理论上研究其内在的规律,必须首先克服传统汉字观造成的两种固有的积习。这两种积习,都是早期汉字研究的实用目的带来的。
中国古代的文字学称作“小学”,因“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这一制度而得名。它的目的开始是起点很低的识字教学,两汉经今古文斗争以后,因古文经学家的推崇,一下子上升为考证、解读儒家经典的津梁,也就是讲解古代书面文献的工具,而有了崇高的地位。汉字所以能成为解读古书、考证古义的依据,不仅因为它具有记录汉语的功能,还因为它始终是表意文字系统,据义而构形,从字形上可以探求词的本义,以本义推导引伸义,再加上语音的因素找到本字而辨明假借义。由词义而句意,由句意而章旨,由章旨而知文献所传播的思想。这种十分明确的解读文献的实用目的,造成了“小学”固有的形、音、义互求的传统方法,而这种方法必然是以义为出发点又以义为落脚点的。“六书”是传统文字学分析汉字构形模式的凡例与法则,但是,“六书”的前四书虽勉强可以涵盖《说文》小篆的构形类型,后二书却与构形没有直接关系。细究“六书”的意图,很大成份是着眼在探求形中的意(造字意图)和义(构字所依据的词义)。只有兼从“释字之法”而不是单从“造字之法”的角度,也就是汉字形义学的角度,才能准确理解“六书”。而通过造字意图来探求词义,已经跨越到语言学范畴,并非单纯的汉字本体研究了。“字”在“小学”家心目中常常是“词”的同义语。正是因为他们忽略作为语言载体的文字相对的独立价值,才经常弄得“字”与“词”混淆,文字学与训诂学划不清界线。
同样由于解读文献的实用目的,“小学”家对汉字的关注一般是以个体为对象的。汉代及此后纂集的“小学”专书,大多以音、义为纲来订编则,以形为纲的《说文解字》尽管包含着十分宝贵的构形系统的思想,但是由于使用他的人解读文献的实用目的太强烈了,后代人对它的应用,多数都着眼在对单个汉字的考据;而对它的评价,自然也以它提供的每个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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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意义考证的效果为标准,较少注重书中包含的构形系统思想。后代《说文》一类的字书在理论的自觉性上比之《说文》远远不如,绝大多数只是袭用《说文》的框架来罗列字形——而且是不同历史层面的字形——因而很难看出汉字形体所具有的系统性。
汉字本体的研究必须以形为中心,而且必须在个体考证的基础上探讨其总体规律。传统文字学在研究上以形附属于义、着重个体而忽略总体的习惯,便无形之中成为这种本体研究的障碍。加之历代字书都不区分字形的历史层面,提供不出一批经过整理的系统字料,创建科学的汉字构形学便更加难以起步。没有一套能够分析汉字构形系统的基础理论与可操作方法,有关汉字的许多争议问题便不易取得共识,汉字史的研究也就难以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传统文字学并非完全没有认识到研究汉字总体的重要性,字书对字的类聚本身就表现出“小学”家认识汉字总体的愿望。而且,任何单字的考证都必须借助大量相关字形作为参照,考据家不可能没有总体与个体关系的意识;但是,传统文字学仍然不能完成创建汉字构形学的任务。这是因为,古代哲学与科学的发展,未能给它提供分析总体字形内部结构的理论和方法,因而面对三千多年不断变化又不断积淀的数万汉字,他们难以由纷繁之中见其规律。 近现代文字学的许多专家对汉字理论的研究,为汉字构形学的创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出土文字的自觉考证和古文字学的建立,不但使汉字构形的规律逐步得到了多方的印证,而且使文字断代的观念得到了强化。从甲骨文到秦篆历代古文字大量形体的实际面貌,隶变以后汉字形体演变的复杂事实,都对传统“六书”提出了挑战,进一步说明了“六书”仅对秦代规范的小篆是适合的,但是它无法覆盖历代的汉字构形。为了使汉字构形的类型划分能够切合古文字的实际,一些文字学家提出了“三书”说,但是,“三书”说对古文字说来过于笼统,对今文字说来又不完全切合,始终未能将“六书”替代下来。“六书”明显的局限性,增加了进一步总结汉字构形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但是,从新的角度来看“六书”,又使我们产生了以下的看法:“六书”本来是以秦代规范的小篆为基础总结出的汉字结构分析模式,它所以能统帅汉字构形分析几千年,主要是它的“结构—功能”分析法适合表意文字形体结构的特点,传统“六书”不应当抛弃,而应当为汉字构形学的总结提供一种合理的思路。
汉字构形学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辨证唯物主义的哲学思想,给汉字构形学的创建提供了理论与方法。它指导我们把中国古代“小学”中的朴素的辨证方法和从自然科学中总结出的系统论思想加以比照,上升为理论,再参考西方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一些适合汉语的合理原则,构建出分析汉字构形体系的可操作方法。
东汉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贮存并整理了秦代“书同文”后统一的、经过简化的篆字,这批篆字中的主要部分,首先被收入小学识字课本,字形上经过严格的规范。其它扩展部分收入的字形,也经过编著者许慎的优选。就资料而言,极为可贵的是,许慎对《说文解字》的编排及对汉字的处理,已经表现出十分明确的系统论思想,在他的思想基础上略加整理便可看出,在小篆阶段,汉字构形系统已经成熟。
20世纪初,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Ludwig von Bertalanffg)提出了一般系统论的基本思想。他给“系统”下的定义是:“处于一定的相互关系中并与环境发生关系的各组成部分(要素)的总体。”在语言学领域,索绪尔首先把系统论的思想用于共时的语言学,提出了结构主义的语言学方法。美国的结构语言学发展了描写的语言分析方法*,欧洲结构语言学形成了功能的和语符的分析方法**。这些方法原则,都可以帮助我们,把传统文字学本来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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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萨皮尔1921年出版的《语言论》和伦纳德·布卢姆菲尔德1933年出版的《语言论》为奠基之作。
以N·特鲁别兹克伊和雅各布森为代表的布拉格“功能”学派,以L·叶姆列夫为代表的哥本哈根“语符”学派在结构主义语言学方法的完善和理论的发展上,起了重要作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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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思想,进一步提升为操作性较强的汉字构形学。
汉字作为一种信息载体,一种被社会创建又被社会共同使用的符号,在构形上必然是以系统的形式存在的。在共时历史层面上的汉字总体,应当有自己的构形元素,这些元素应当有自己的组合层次与组合模式,因而,汉字的个体字符既不是孤立的,也不是散乱的,而是互相关联的、内部呈有序性的符号系统。个体字符的考据只有在整个系统中找到它应有的位置,才能被认为是可信的和合理的。仅仅探讨汉字个体字符的形体变化不能称作汉字史。只有在弄清个体字符形体变化的基础上,考查出汉字构形系统的总体演变规律,并且对这种演变的内在的和外在的原因作出符合历史的解释,才能称为汉字史。汉字构形学应当为各个历史层面上汉字构形系统的描写和历时层面上汉字构形不同系统的比较服务,为之建立基础的理论与可操作的方法。描写是解释的前提,比较又是探讨演变规律的必要条件。毫无疑问,这种汉字构形学的建立,会使汉字学与汉字史都进一步科学化。
汉字构形学的性质与任务是什么?
汉字构形学的基本方法是对共时平面上的汉字存在的形式加以描写,所以,它属于共时的描写汉字学。它不涉及汉字的诸多复杂现象,只是对有关汉字的基本概念和描写汉字构形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加以说明,所以它属于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这个层面。
处于共时层面上的汉字是杂乱无章的还是以系统的形式存在的?这是一个并未经过验证的问题。要想验证汉字构形的系统性,必须保证字料的共时。这些字料还必须属于同一体制。而验证的方法则是将这个共时的构形系统描写出来。
它应当为各个历史层面上汉字构形系统的描写和历时层面上汉字构形不同系统的比较服务,为之建立基础的理论与可操作的方法。描写是解释的前提,比较又是探讨演变规律的必要条件,所以,汉字构形学在汉字学四个分支中必然处于最基础的地位,其它三个分支都要在它的基础上建立。
汉字构形学的创建是以汉字构形系统的存在为条件的。它的任务应当是: 第一、认识汉字构形的种种现象的实质,为其设置术语;
第二、提出整理汉字的可操作方法,特别是由大量异写字与异构字中优选出代表字作为信息代码的原则和方法;
第三、提出用共时平面上的同一形制的汉字为字料,描写汉字构形系统的方法; 第四、提出对不同历史层面的构形系统进行比较的可操作方法;
第五、在树立系统的观念后,提出对个体字符的分析、考证及相关关系的比较方法。 汉字构形学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价值:
第一,它是探讨汉字史的必要前提。汉字史不是个体字符演变情况的简单相加,仅仅探讨汉字个体字符的形体变化不能称作汉字史。只有在弄清个体字符形体变化的基础上,考查出汉字构形系统的总体演变规律,并且对这种演变的内在的和外在的原因作出符合历史的解释,才能称为汉字史。汉字构形学既然为各个历史层面汉字构形系统的描写和历时汉字构形系统的比较提供了合乎汉字实际的可操作方法,它自然是使汉字史进一步科学化的前提。例如,我们用系统的汉字分析方法分别对甲骨文已释字、《说文》小篆全部和秦简文字抽样进行构件分析后,可以得到以下数据:1380个甲骨文可分析出基础构件412个,每个基础构件平均构字3.35个,而《说文》9431个正篆(许慎《说文》应有小篆9353个,现代通行的陈昌治单行本实有9431个)只分析出基础构件367个,平均构字25.5个;与小篆同时的秦简文字1778个分析出基础构件279个,平均构字也只有6.4个,几乎是甲骨文的一倍。这一事实说明了汉字发展史上的两个普遍规律:首先,汉字构形的严密程度,是逐步提高的;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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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通行的汉字如不加以整理,很难直接看出汉字构形的系统性,只有经过整理,构形的系统性才能全面显现。
第二,汉字的整理、汇集和规范,都需要符合汉字构形的规律,历史上整理、汇集和规范汉字的经验也都需要上升为理论,更加理性化,汉字构形学应当能应用到汉字的整理、汇集和规范工作中,使其更有理可寻。例如,我们运用系统的构形方法分析《说文解字》中的小篆,可以统计出以下基本数字:《说文》小篆最多的结构层次达到8层,如果把每个字按理据依层次切分到底,9431个正篆所切出的各级构件去重後是9681个。也就是说,只有250个是正篆以外的。而这250个正篆以外的构件,在第一次拆分时已经得到了243个,只有7个是在2-5层得到的。拆分所得到的各级构件,累积起来达到279561个之多,而遗存的非字构件居然这样少,《说文》小篆构形系统的严密性,已经得到了最好的证实。
第三,古今文字的考据,凡是可以称为确证的考的,都是遵循汉字构形规律的结果,考据家的证据来自他们掌握和寻求的第一手材料,而他们的思路,也就是考据的逻辑,则来自他们对汉字系统和演变规律的把握,汉字构形学应当从成功的古文字考据的思路中总结出规律来丰富自己的理论。只有这样的理论,才能帮助初学者从看懂别人的考据,到学会自己考据,使自己学习文字考据时少走弯路。
第四,汉字构形学不是只能用到一些比较高深的研究领域,而且对汉字的基础教育也有直接的指导作用。例如,我们要想为计算机设计一种适合中小学用的编码,一般要采用形、音结合的原则,这就需要对每个汉字进行构件的拆分。这种拆分必须与中小学教师对汉字的讲解一致,而中小学教师对汉字的讲解又必须是科学的、符合汉字构形规律的,而不是凭主观臆断随意联想。因为汉字是个符号系统,随意拆分,胡乱讲解,不但违反汉字的实际,还会扰乱它的系统,使它更加难记难学。例如,有人把“饿”解释为“我吃食物因为饿”,那么,“俄”、“蛾”、“鹅”怎么办?其中的构件“我”还能讲出第一人称“我”的意思来吗?讲汉字,讲错了一个,就会弄乱一片。构件拆分也有如何拆分和如何归纳更合理的问题。例如:“悲”上面的“非”与“韭”上面的“非”是否可以拆出来归纳到一起呢?这些问题,只有对汉字构形规律有所了解,用以指导对汉字的科学分析后,才能作出正确的答案。所以,汉字构形学是一门既有高深理论价值又完全适用于普及应用的科学。
第三讲 构形与构意
根据考察和推论,汉字正式起源大约在6000年以前。汉字的存在切切实实被证实,从殷商的甲骨文算起,距今也有3600年。几十个世纪以来,汉字的具体构形方式发生了很多变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即使是一个字的形体,也都有或多或少的差异。但是,从总体看,汉字并没发生性质的变化,它的基本构形特点一直是保持着的。
汉字构形的最大特点是它要根据所表达的意义来构形,因此,汉字的形体总是携带着可供分析的意义信息。汉字形体中可分析的意义信息,来自原初造字时造字者的一种主观造字意图,我们称作构意,也称造意。造意是文字学的概念。例如:“初”的造意是“用刀裁衣”,这个形象用以表现“开端”、“开始”的词义。造意一旦为使用的群体所公认,便成为一种可分析的客体,我们称作造字理据。造字理据因社会约定而与字形较稳定地结合在一起,它是汉字表意性质的体现。
造字理据越是早期就越直接、越具体。例如,早期的甲骨文和金文是靠着直绘物象来构形的,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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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A(见后附,下同):甲骨文“天”,直绘正面人形,突出人的头部,表示头顶。例B:金文“目”,画一只眼睛。例C:甲骨文的“祝”,画一个伸手向木表祝祷的人;例D:甲骨文的“福”,画一个丰满的粮仓,表示有福;例E:金文“初”,画上衣的形象和一把裁衣的刀,表示制衣的开始。例F:甲骨文的“因”,画人睡在席子上,表示茵席。例G:甲骨文“沫(音hui)”,画水点、用手洗脸的人和盆的形状,组合后表示洗脸。例H:甲骨文“洗”,画水点、人的脚和盆的形状,组合后表示洗脚。例I:甲骨文“浴”,画水点、人的身体和盆的形状,组合后表示洗澡。例J:甲骨文“客”象人走入屋中开口说话。
例A 例B 例C 例D 例E 癊 皊 癪
例F 例G 例H 例I 例J
可以看出,在以上汉字的构形里,不但单个的形体是直观物象的描写,就是形体组合,也是反映事物之间的直观关系的。
汉字在发展中,为了书写的快速,逐渐简化,早期古文字的象物性逐渐淡化,汉字不再用直观的物象来反映词义了。但是,因为一批具有意义的基本字符已经形成,它们可以直接把意义信息带到字形里。例如:
“日”已不象太阳,但它在构字时仍然把“太阳”和与它有关的信息诸如“时间”、“明亮”等带入字形:
晶、明、星??中的“日”有“亮”的意义;
晚、昏、昧、时、晨??中的“日”有“时”的意义; 旦、莫??中的“日”仍具“太阳”的意义。
字符与构件象物性淡化,由表形转化为表意的现象,称为“义化”。义化以后的构件组成新字时,有的还保留着物象关系,请看下列小篆:
苗 草长在田地上,构形时草在田上;
益 水由器皿中流溢出来,构形时水纹横着在皿上; 析 用斧子从旁斫木。斤在木旁; 牢 牛被拴在牢圈里,牛在宀下。
而大部分已不保留原来的物象关系了,可以考虑字形的整齐、美观来安置构件。如: 解 用刀剖牛角,刀在牛上,减去了手,意义信息足够说明“解剖”义; 祝 人张口向神祈祷,人、口在示旁,不是物象的组合;
酒 酒坛子装酒水,但表示酒水的“氵”并不放在表示酒坛的“酉”里面;
以上两种组合方式,前者叫形合,它们是物象组合的遗存;后者叫义合,它们只靠字符意义的累积或连缀来表意。但它们的字形都是可以分析的。
最常见的汉字构形方式是半意半声。拿果木来说: “桃”、“柚”、“梅”、“棠”、“梨”,都用“木”来表示它们是木本结果的植物。而“兆”、“由”、“每”、“尚”、“利”则用近似的声音来对这些果木名称加以区别。汉字的声符作用不只在标音,而且用不着和所构的字读音完全一致,它们是一种区别手段,通过这些声符,可以在许多同类词里,区别出这个字是指称哪个词的。“桃”和“兆”并不同音,但人们可以由于“兆”与“桃”声音的近似而确定它不是棠、梨、柚、梅而是桃。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说明汉字表意性质的主要依据,就是它的因义而构形的特点。因为汉字是因义而构形的,所以,说明一个汉字的形体必须包括构形和构意这两个部分。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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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采用哪些构件、数目多少、拼合的方式、放置的位置等。而构意则指这种构形体现了何种造字意图、带来了哪些意义信息,又采用了何种手段来与相似字和同类字相区别。
有些书上把由字形分析出的意义称作“本义”,其实,前人所说的本义包含了两个概念:一个是我们这里所说的构意(造意),这属于文字学的概念,是结合语言意义分析字形构造意图的;另一个我们称作实义,是从文字构形意图推导出词或词素的某一个义项,设置这个概念是用来区别引申义和假借义的,所以是文献词义学的概念。我们一般把后一个概念称作本义,前一个文字学的概念称作构意。早在汉代的《说文解字》里,“构意”这个概念就已经使用了。《说文解字》把用同一个构件体现同一个意图称作“同意”,使用“意”而不使用“义”来称说,正是对文字学的构意和训诂学的本义的一种区分。
通过构意的分析,我们还可以看出汉字构形的另一个特点及其形成的原因:早期汉字大多是采用形合的方式组成的,这种组合需要采用上下左右的相对位置来反映事物的关系。且看上面提到的甲骨文的“洗”、“浴”、“沫”三个字。为了描写出人在器皿中洗脚、洗澡、洗脸的情境,在组字时,器皿一定放在下面,被洗的手脚应放在器皿中,而用手洗脸的人则应放在器皿边上,脸又要放在器皿近上方。这样组合,完全体现了事物的本来情境。这样组构的字,一定是一个两维的平面,而不能是线性的。所以,在古文字时代,方块汉字的格局就已经形成了,当汉字发展到义合组字和义音组字后,由于整体构形已经经过了一番规整,当然也就要保持上下、左右的两维方形。因此可以说,方块汉字正是汉字的表意性必然带来的特点。
从汉字发展的历史事实看,完整的构意并不是在汉字的原初构形时就普遍存在的,甲骨文是现在可以看到的最早汉字,但甲骨文的字形并不都具有可解释性,也有少数只是抽象的可区别符号,要与后代文字对应后才能识别。在早期的古文字中,有一部分汉字难以解释,我们称作“构意不明”,而不认为它们没有构意。
汉字以秦代统一文字前后通行的古隶(秦隶)和整理规范过的小篆为过渡带,分为古文字和今文字两大阶段。从隶变开始,汉字的构意大部分保留了下来,也有少部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可分三种情况:
1、理据重构:形体因书写而变异不能与意义统一时,在使用者表意意识的驱使下,会重新寻求构意去与它的新形切合,或附会它的意义去重新设计它的构形。例如:
“射”甲文时代象一只手持弓箭,是合体象形字,小篆作“射”,弓形变成“身”箭形变成了义化构件“矢”,会以身体射箭的意思。又作“如”,把表示手的“又”变成了“寸”,在小篆里,凡是具有法度意义的行为,字从“又”的都变“寸”,射箭与礼仪规范有关,所以“又”变“寸”。
有些早期的“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假借字,本来形义不统一,不具有构意,在演变的过程中,反而由于形体变异而有了构意。例如:
在甲骨文时代,“东”是借与之声音相同、义为“口袋”的“橐”字来表示的,小篆经过变异,重构了从“日”在“木”中的“东”字,这个重构的理据经过一个时期的流传,为大家所接受,在系统中固定下来。
这些重构的理据依附于演变了的形体,形义仍然是统一的,但与原初的形与义已经不同,从字源的推求出发,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作“讹变”。在汉字构形学里,我们不采用这个术语。我们认为:“讹变”是用原始状态来衡量后代的构形与构意,“讹”意为“错误”,理据重构属于汉字正常的演变,演变后的构形与构意属于另一个共时层面,存于另一个构形系统之中,应当把它放到新的构形系统中来衡量,不能因为它与此前的构形不同而认为是“错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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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据部分丧失:在字体演变中,有些字部分构件发生了无理变异(也叫构件的记号化),构意看不清了,但还有一部分仍保留理据。比如:
“监”的形体来源于甲骨文(下例A),本来是用一个人俯身在装水的盆里看自己的面容来表示古代的镜子,引申为“察视”之意。小篆变“目”为“臣”,把人形卧倒,盆中表示水的一点组合到卧人下面,结果,上半部完全丧失理据,只有下部的“皿”还能联想到古代以盆水为镜子的构意。
3、理据完全丧失:还有一部分汉字,在字形随字体的演变中,由于构件的无理变异或构件的粘合,在视觉上完全失去了构意。无理变异的,例如:
“朋”在甲骨文里是用一挂两向的玉串或贝串来表示一种货币,所以有“朋比”的意思。小篆做僚,改用凤凰的形象,取其群飞而以“朋党”为本义。隶楷则变异为两个“月”,形分为二,实为独体,完全看不出理据了。
“要”甲骨文象一个人叉腰站立之形,小篆形体变异,理据重构为从“交”得声的形声字,隶楷从“西”从“女”,也是形分为二,实为独体,完全丧失理据。 “执”,甲骨文象一人的两手被铐在刑具里,楷书经过几番变异,构意完全失去了。
部件粘合的,例如: “更”,小篆作更本从又、从卜组成眷、丙声,楷书粘合,失去构意,成为粘合式的新独体字,原来的构意也看不到了。
从共时描写的角度,后期汉字的构形分析必须依据他们自身的形体状况,所以,理据重构的字不必认为是“错讹”,而应看作是发展,按照重构以后的构意来拆分字形。局部丧失理据的字中不能分析的部分,不可强行分析这些构件的功能。全部丧失理据的字,更要终止分析,不可依形拆分。例如,“要”仍可看作独体字,不可拆成“西”、“女”,“执”要停止拆分,不可拆成“幸”、“丸”,“更”要处理成粘合型独体字,更不能再拆。
但是在讲解后两部分字时,可以参考原初构形的状态和形体演变的情况,经过溯源,再行讲解。例如:
甲骨文、金文的“受”分别作“ ”、“ ”,是用上下两手受授承盘来会“交付”与“接受”之意,同时“舟”又有示音作用。发展到小篆,形体作“受”,上面一只手略有变形,中间的“舟”简化为“冖”,下面一只手不变。经过追溯,“受”的构意就清楚了。
“兼”和“共”两字,通过它们的楷书形体,我们已无由知道它们何以有“兼得”、“共同”之义。追溯到小篆,可以知道“兼”的篆文写作“兼”,两个“禾”,中间用“又”(表示手)一把抓,所以有兼得、兼并的意思。共,《说文》小篆作“共”,下面是两只手,上面的“廿”还是很难解释,再看它的重文,也就是古文,作“鉴”,上面也是两只相对的手,四只手一起,表示“共同”、“一齐”的意义。楷书把“嫁”都变成了“廾”或“ ”,除“共”外,“艰”变成了“弄”,“柬”变成了“兵”,“肩”变成了“异”等等,都是这一规律的体现。 “尽”字的繁体字“尽”构意难明,甲骨文的字形作 ,从皿从手持棒,象在器皿中以棒拨余火的状态,表示灰烬;战国文字稍有变异;小篆因手持短棒与手持毛笔的“聿”字相近,因而从战国文字改为从“聿”从“八”;隶书又将下部改为“火(灬)”,构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想正确了解它的构意,必须追溯到甲骨文了。
我们在经过溯源探讨构意的时侯,只要找到能反映造字意图的那个字形从而使形义统一就可以了,这个字形可能是甲骨文,可能是金文,也可能是小篆,不一定非要找到最早的字形不可。象上面的“兼”字,我们找到小篆就已经可以知道构意了,而“受”字要找到甲骨文、金文才能知道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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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具备构意或失去构意的字形来任意杜撰构意,叫做望形生义,对维护汉字构形的系统性和汉字的科学应用是有害的。前面说过,即使是古汉字,也不是每一个字都能直接分析构意,少数难以分析构意的汉字,宁可存疑,也不要乱讲。
第四讲 汉字的书写元素和构形元素
线条(甲文、篆文)、铸迹(金文)、笔画(隶书、楷书)是汉字的书写(包括刻、铸)元素。汉字发展到楷书,笔画已经定型,变为可以称说、可以论序、可以计数的书写单位。
笔画写成以后的样式,称作笔形。笔画按笔形来定名称说。楷书的基本笔形有横(无曲、无折、无断的左右平放的笔画)、竖(无曲、无折、无断的上下直放的笔画)、撇(向左下的斜笔)、捺(向右下的斜笔)、提(向右上的斜笔)、折(方向变化的连笔)、点(不足构成横、竖、撇、捺、提的小断笔)几类。
笔形的分类可粗可细,要看分类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为了检索、排序则宜粗。例如现代辞书只归纳为横、竖、撇、点、折五种笔形。如果为了教授书法或描述写法则宜细。例如点可以细分为撇点、提点、顿点等。折也可以按方式、方向和顺序进行更细的描述。
楷书的笔画起落固定,动态的实现与写成的样式一致,所以可以计数。这在笔画没有定型的古文字阶段是难以做到的。试比较:
甲文的“果”与小篆的“果”从已实现的形体上难以看出书写时的起落与顺序,不易计算线条的数量,只有隶书和楷书可以把笔顺和笔数确定下来。
笔顺是在用毛笔书写的时代前人写字的经验总结,其中有相当的灵活性和个人习惯性,本来没有绝对的规则可言。特别是对书写熟练者来说,在一定的范围内,先写哪一笔并不会绝对影响写字的准确和美观。规范笔顺的作用主要是为了给汉字排序,以便检字。对于初学者来说,遵循一定的规律,对于把汉字写得方正、整齐,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也是很有必要的。前人总结的笔顺规则大体有以下几条:先上後下(江),先左後右(河),先横后竖(木),先中后旁(小),正连反断(匹),折不过三(凸、乃)等。国家语委已经制订了笔顺规范,对于写字来说,把规则与具体字的笔顺结合起来教学,比死记每个字的笔顺,更容易把握一些。
汉字的构形单位是构件(也称部件)。当一个形体被用来构造其它的字,成为所构字的一部分时,我们称之为所构字的构件。如“日、木”是“杲”的构件,“木”是“森”的构件,“亻、列”是“例”的构件。
我们把汉字进行拆分,拆到不能再拆的最小单元,这些最小单元就是汉字的基础构形元素,我们称之为形素。例如:“诺”、“器”两字: 讠 口
诺 艹 器 口 若 犬 右 口 口 口 “诺”是层层拆分的,“器”是一次性拆分,它们同样都拆到不能再拆的程度,现出了形素。一般说来,汉字的构形和构意是统一的,这些形素在形体上是相对独立的,并且还都能体现构意。例如“诺”中的“”,是“又”的变形,表示右手,它不能再拆成一和丿,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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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笔画在形体上已没有相对独立性,而且也不具有示音、表义、表形和区别的构意功能了。
同一个汉字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常会有不同的构形形素。例如:小篆的“诺”字与前面所举的现代简化字“诺”就有所区别:
辛
言 诺 口 屮 辫 若 屮 又 右 口
简化字与小篆比较可以看出,现代汉字的拆分和体现构意不如古文字细,这是因为从小篆发展到隶书、楷书有一个简化过程,除了笔画的省简外,还因为书写的便捷而发生了形素粘合的情况,“艹”就是两个“屮”的粘合。粘合以后的构形元素从形体上不宜再拆分了。这也告诉我们:理解和认识汉字,一方面要对不同时代的汉字实际面貌进行客观描写;另一方面也可以追溯它的历史以便对它了解得更深刻。例如“右”字能否再行拆分?“”是否独立体现构意?参考了古文字,就可以处理得更合理一些、科学一些。
在依层次拆分的汉字中,处在全字和形素之间的构形单位,称作这个字的过渡构件,它们可以用层级来指称,例如:
“诺”字含有以下三级构件: 一级构件:讠、若 二级构件:艹、右 三级构件:、口
一级构件又称直接构件,这样称说是因为它们直接构成全字,全字的造字意图是通过直接构件来体现的。例如:
“鞭”的造字意图是通过直接构件“革”和“便”来体现的,“革”指明其意义类别,“便”提示其声音信息。
对独体字来说,它的构件就是它自己,它的基础构件、直接构件和全字是相同的,例如: “自”的形素是“自”,直接构件和全字也是“自”。
以上我们是按拆分的程序来说的。将拆分的程序反转过来就是组合的程序,也就是汉字依层次逐级构成的顺序。“诺”层次构成为:
右 口 若 艹 诺 讠 从上可以看出,形素在层次组合的字中,是逐层加入的。也就是说,虽同是构形的最小单位,它们却可以在不同的层次出现。“口”和“”出现在组合的第一层,而“讠”却到第三层才出现。
构件有成字构件与非字构件之分。成字构件指既能独立成字,又能参与构字、体现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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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构件。也就是说,当它不作其它字的构件时,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字,与语言中的某个词对应。例如:
“目”,在作“睛”、“瞳”的构件时,表示所构字的意义与“眼睛”有关,而“目”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字,与语言中“眼睛”这个义项相对应。
“胡”在作“湖”的构件时,其构意是提示“湖”字的读音,而“胡”本身就有“hu”的读音和“颔肉”的意义。
“目”和“胡”都是成字构件。
非字构件指只能依附于其它构件来体现构意,不能独立用来记录语言的构件。这种构件无法与语言中的词对应。非字构件有以下四种类型:
1.作为标志或表示区别的单笔画或笔画组。例如:
“末”中的上面的一横是依附于“木”而存在,表示“木”的末稍,它本身不能独立存在,不能与语言中的词对应。
“刃”字中的一点、“亦”字中的两点、“母”字中的两点、“夫”字中的短横,都只能依附于成字构件而存在,其构意只有在所构字的具体环境中才能体现出来。 2.古文字传承保存下来的非字象形符号。例如: “果”上的“田”,本是果实的象形变异而来,“番”下的“田”本是兽足的象形变异而来,它们与“田地”的“田”同形而没有音义,都是非字构件。
“谷”《说文解字》作鏝,解释为“泉出通川为谷,从水半见,出于口。”它的上部本来就是一个非字构件,楷书传承保留下来,仍是有构意无实义的非字构件。
“俞”中的“刂”本是“水”的变体,在小篆里已不成字,楷书传承保留下来,仍是非字构件。
3.充当部首的位移变体,例如: “水”在左边写作“氵”(三点水) “火”在下边写作“灬”(底火) “肉”在左边写作“月”(肉旁) “刀”在右边写作“刂”(立刀) “手”在左边写作“扌”(提手) “阜”在左边写作“阝”(左耳) “邑”在右边写作“阝”(右耳)
这部分非字构件在《说文解字》里就属于构字频率高的部首,他们不仅是构形的标志,而且同时决定了字的构意。在《说文解字》里,他们大都是成字的,请看以下小篆,这些部首不论放在哪个部位,都与他们的独体字写法一样,所以都是成字的:
水——河 江 湖 海 火——煎 熬 然 蒸 肉——肥 腹 腐 肾 刀——削 利 剑 判 手——拉 提 挂 挺 阜——陈 阶 陛 陵 邑——都 部 郭 郡
发展到隶楷阶段,产生形体变异,由于构字时所放的位置固定,变异呈现出一种规范,但由于书写的原因,他们与作独体字时的样式已经不同了,变成了非字构件。这类构件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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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两类都不同的是,它们虽不能独立记录汉语,但与成字的对应关系非常整齐,构意也与相应的成字完全一样,十分明确。这类构件我们又称作结构部首,以与仅仅作为查检而设的检索部首相区别。
4.经过变异或粘合、丧失理据作用的记号构件。例如: “冬”上部是古文“终”,本是成字的。楷书成为记号构件,也就是非字构件。 “贵”的上部本是“臾”(古文“蒉”),本是成字的。楷书变异,成为非字构件。 “春”的上部本从“艸”从“屯”,粘合后变为非字构件。
把汉字的书写单位和构形单位区别开来,在理论上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汉字的构件是体现构意的,笔画却不具有体现构意的功能。如“革”是以整体的构形来表示“去毛之皮”这一构意的,拆分成笔画后,各笔画体现不出构字意图。这就使构件与笔画有了根本性质上的差别。
其次,汉字的结构的生成与书写的顺序并不完全一致。书写是一笔一笔实现的,但不都是写完一个构件、再写第二个构件。只是在书写完成后,才能看见全部构件的布局。例如: “回”由“囗(wei)”和“口”两个构件组成,但书写时并不是先写完“囗”再写“口”,也不是先写完“口”再写“囗”。
“东”由“木”和“日”两个构件组成,但书写时并不是将“木”和“日”一先一后分别实现的。
“夹”由“大”和两个“人”构成,但书写时并不是“大”与两个“人”依次分别实现的。
第三,正因为结构生成与书写顺序是不一致的,所以,当我们分析正规字体的结构时,主要分析构件及其功能;而当分析变异字体时,由于这种变异是书写造成的,就必须首先考虑书写顺序和笔画密集程度所起的作用。如果不把书写单位和构形单位区别开来,在分析这些不同现象时,就会产生困难,容易把来源和本质完全不同的现象混淆。
所以,虽然不少形素是由多个笔画构成的,我们在作构形分析时,并不以笔画作为下一层次的单位。也有少数构件是单笔画的,为了理论体系的严谨,这种构件应具双重身份:在书写时,称为笔画;进入构形时,称为单笔构件。这正如一个形音义具备的字往往也有双重身份:在构字时称构件,独用时即称字或字样。
第五讲 平面结构和层次结构
汉字由有限的形素组成数以万计的单字,有两种不同的组合类型,我们分别称之为平面结构和层次结构。
平面结构是由构件一次性集合而成。例如上一讲谈到的“器”字;又如小篆的“辖”字、“舂”字、“解”字、“俞”字??这些字所含的构件都在三个以上,它们是一次合成的,分不出组合的先后层次:
日 午 辖 出 緑 舂 嫁 监 綤艹 盐 米
雀 角 俞 舟 解 刀 巜 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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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平面结构的字,其构意的体现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把多个意义信息集在一起来表示总的字义:“暴”的意义是“曝晒”,用日、出、双手和米集中了曝晒的信息,“俞”字的本义是把木头凿空做成船,以△(集)、舟、ㄍ(水的变体)组合来表示此义。这些字都已不是实际物象的组合,它们是通过构件本身所带有的意义信息或声音信息来体现构意的。另一种是图画式的组合:小篆的“舂”就是用两手持杵在臼里舂米的极富动感的画面来传达“舂”这个动词的意义的。
不论是集合信息还是组成图画,平面结构的字都是三个以上的构件一次性组合,分不出层次来。
汉字的大量组合是层次组合,全字是由形素或构件分作若干层次逐步累加上去而构成的。以“溢”、“历”(“历”的繁体字)、“缴”、“灏”四字为例:
禾 水(横置) 秝
益 厤 禾 溢 皿 歷 厂 氵 止
糸 氵 日 缴 白 灏 景 敫 方 颢 京 放 页 攵
这四个字都是由形素逐次累加而成的。这种层次结构的汉字,其构意是通过直接构件来体现的,其它构件不直接对全字的构意起作用,只是因为逐级生成全字而对全字的构意间接地起作用:
“溢”是形声合成,“氵”表义,“益”示音。“益”的构件“水(横放)”和“皿”不对“溢”直接起构意作用,但没有这个层次,“溢”字就得不到声符。但“益”和“溢”的关系比一般的形声合成字要复杂一点。“益”中横着放置的“水”,表示水从器皿中漫出来。本来是为“满溢”义造的字,引申而有“利益”的意义,后来“利益”义成为“益”的常用义,于是再加“水”旁表示“满溢”义,原来的“益”便转化为声符了。
“歷”由两个“禾”作为组合的起点,生成“秝(li)”,当“匀称”讲。“秝”与表示山岩的“厂”组合为“厤(li)”,保持了“秝”的读音,同时产生了“经历”的意思。后来为了使“经历”之义表现得更为明确,又加上了表示脚的“止”,使构意完善。
“缴”先由表“驱使”义的义符“攵”加声符“方”组成“放”,保持了“方”的读音,同时产生“驱逐”义;“放”和“白”组成会意字“敫”,产生新的读音“jiao”,“敫”又以声符的身份和义符“糸”组成“缴”,既保持了“敫”的读音,又产生了新的意义“生丝缕”。
“灏”的层次组合也同样具有启发性,它由“日”和“京”先组成“景”,在“景”字里“京”是声符,但在下一个层次里,“景”与“页”组合读hao 了,“京”的声符的功能便在这个层次上消失,而在下一个层次与“氵”组合时,“颢”承担了声符的功能。
由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在层次组合中,形素的功能只在自己加入的层次里起作用,每一个层次都生成一些功能,也可能消失一些功能。整个字的构意则是通过直接构件来体现的,而直接构件的功能又是通过下层构件逐级生成的。
有一些字,属于平面组合和层次组合综合构成。,如《说文》小篆的“冠”字,“暴”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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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氵”的“瀑”字,即属于这一类型。
釉
冠 元 又
寸
一
层次结构是以逐级生成的方式来体现构意的,这种结构富有概括性,可以把基础元素减到最少程度,又可以把字与字的构形关系在各个层次上有序地体现出来,所以是一种系统成熟后的结构方式。平面结构则是一种富有个性化的结构方式,是图形式的古文字构形的遗存。我们可以根据层次结构所占比例的多少衡量一个汉字构形系统的严密程度。例如,甲骨文的层次结构大约只占20-30%,而《说文》小篆的层次结构则占到90%以上,这可以说明,小篆构形系统的严密性,大大高于甲骨文。
正因为平面结构与层次结构在构意的体现上,前者是一次性集合式的,后者是两两生成式的,所以在分析汉字的形体结构时,正确区分这两种结构类型,才能准确分析造字的理据,也才能保证构件的拆分不出错误。
依照汉字结构的客观类型和组合程序来拆分汉字,我们称作有理据拆分(简称有理拆分),这种拆分不但保证拆分的最后结果是合理的,而且保证每一个过度构件都是合理的。例如前面所举的“缴”字,如果拆分到第二步时不是拆出“白”和“放”,而是先把“反文”拆出来,就会出现一个“白”加“方”的过度构件,这个构件在汉字族谱中是没有的,因此是不合理的。又如,在拆分“徒”字时,应当先拆出“土”和“辵”,再把“辵”拆成“彳”和“止”(变体),如果先拆成“彳”和“走”,就把一个形声字变成会意字了,当然是错误的。检验拆分是否正确首先要根据构意的体现是否符合客观,其次要检验每一个过度构件是否属于汉字族谱中可能出现的形体。
第六讲 构件在组构中的功能
构件在构字时都体现一定的构意,构件所承担的构意类别,称为这个构件的结构功能。构件在构字时以其功能的类型命名。汉字构件的结构功能有以下四类:
1、表形功能
构件用与物象相似的形体来体现构意,我们就说构件具有表形功能。例如,甲骨文的“天”字(例A)中表示人又突出头部的构件,“福”字(例B)中表示仓廩丰满的构件,“祝”字中表示人张口向上的构件(例C);小篆“果”字中表示水果的构件(例D),“亦”字中表示正面人形的构件(例E);“齿”字(例F)中表示牙齿的构件,“番”字(例G)中表示兽爪印的构件等,承担的都是表形功能。
例A 癊 (天) 例B 癧 (福) 例C 皉 (祝) 例D 果 (果) 例E 亦 (亦) 例F 齿 (齿) 例G 番 (番) 2、表义功能
构件以它在独用时所记录的词的词义来体现构意,这就是构件的表义功能。“打”字中的构件“扌”表示“打击”是一种用手去施行的行为动作,“海”字中的构件“氵”表示“海”的意义和“水”有关;“梅”字中的构件“木”说明“梅”是一种木本植物;“说”字中的“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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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表示“说”是言语行为;“森”字中的三个“木”,表示“森”是众多树木的聚集。上述构件承担的都是表义功能。
表义构件与表形构件的区别在于: 首先,总的说,表义构件给构意提供的作用是概括的语义,而表形构件给构意提供的是与事物相关的具体形象。
有些表形构件是成字构件,本身已具有和物象相关的意义,这时,区分表形与表义要从结构特点来考虑。凡用表形构件构成的合体字,它们在整个字的结构中的位置和置向都是与物象一致的,因而是不能随意更动的,可观察以下甲骨文的字形:
例A 沫 例B洗 例C 浴 例D 益 例 E盡盡
以上 “沫”、“洗”、“浴”、“益”、“盡”等字,都是与器皿有关的,其中都有表形构件“皿”。前面已经说过,为了描写出人在器皿中洗脸(沫)、洗脚(洗)、洗澡(浴)的情境,在组字时,器皿一定放在下面,被洗的手脚放在器皿中,而用手洗脸的人则放在器皿的边上,脸又要放在器皿的侧上方。甲骨文的“益”是“满溢”的本字,用水从器皿中溢出为构意,水一定在器皿里面。“盡”则是用以手持棒拨灰表示火余和灰烬之意,手在侧上方,棒在器皿内,这样组合完全体现了事物的本来情境,是实际物象的反映,所以这些字中的构件承担的都是表形功能。表义构件给字带来的是概括的语义,它的组合位置不象表形构件那样个性化,如果是音义合成字,一般都放在左边或下面。比较甲骨文的“祝”和小篆的“祝”即可看出:
皅 皉 皊 皌 —— 祝
甲骨文“祝”,画的是一个人张着口向着木主祝祷。“示”是木主的形象,放在祝祷者的前方或上方,应是表形构件;但在小篆中“示”已失去了象物性,只提供“祝”与祭祀(示)、祝祷(口)有关的意义信息,它受 “福”、“祀”、“祠”、“祷”等音义合成字的影响,固定地放在字的左边,因此已成为表义构件。
再如,同样是小篆的形素“田”,在“蠹(音jiang)”和“蟋(界)”两个字里,都已经成字。但在“蠹”字里,它具有四四方方田亩的象物性,而且两块田放在三横线之间,显然是反映疆界的实际状况,“田”在这里是表形构件。“蟋”中的“田”只表示“田地”的语义,依常例放在示音的“介”字左面,显然是表义构件。
一般说来,表形构件只在古文字阶段存在,这些构件发展到今文字阶段,绝大部分义化,成为表义构件,如古文字的“皿”、“日”等即属此类;另一部分没有成字,也就是没有义化。如小篆的“果”、“番”、“胃”等字中的“田”,象征实心的圆形物,“谷”、“向”、“豆”、“员”、“回”、“束”等字中的“口”,象征出口、空心的圆形物和圆圈。这些非字构件与某些成字构件同形,属于今文字中表形构件的遗存,这些构件也可以称作象征构件,属于表形构件的附类*。
3、示音功能
构件在构字时体现示音的构意,我们就说它具有示音功能。例如“榆”、“松”、“桐”、“梨”、“桃”、“枫”是表示不同树名的字,“俞”、“公”、“同”、“利”、“兆”、“风”这些构件分别与全字的读音相近或相同,承担的是示音功能。通过这些示音构件,可以将“榆”、“松”、“桐”、
*
取陈淑梅《汉代碑刻隶书构形系统研究》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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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桃”、“枫”所对应的树名提示出来,并与其它树名区别开来。
为什么我们不把声符的功能称作“表(标)音功能”而称“示音功能”?这是因为,汉字的声符从本质上不是用来标音,没有指读字音的功能。由于方言的差异,构字所采用的声符不论在哪个地区,都不可能每个字与所构字绝对同音,大部分只能近似。由于语音的演变,声符与所构汉字之间的声音联系有的已经距离很远,大部分也只能近似。汉字的声符要起的作用只是在义符表示的意义类别范围内,区别出文字表示的个体事物。例如,在表示女性的“女”旁诸字中,用“马”、“且”、“未”、“古”、“夷”、“审”等声符,区别出“妈”、“姐”、“妹”、“姑”、“姨”、“婶”等与女有关的字,然后按照语言的实际读音来读这些字。正因为声符如果不与语词结合无法确定准确的字音,所以,如果没有把握某个词语,光凭声符,任何人都不敢贸然读出这个字的声音。正是因为声符对字音仅有提示作用,不需要准确标音,汉字才具有超方言的特点。
在具有示音功能的构件中,有一部分还同时可以提示词源意义,也就是具有示源功能。这是由于一部分形声字属于源字的分化字:
(1) 广义分化:源字具有广义,加义符分化出其中某一类范围较狭小的意义。例如: “正”分化出“政” “北”分化出“背” “勾”分化出“钩” “申”分化出“绅” “古”分化出“诂” ??等
(2) 引义分化:原来属于一个字的不同义项,加义符将其中的一项分化出来。例如: “心”分化出“芯” “坐”分化出“座”
“齐”分化出“剂” “元”分化出“冠” “弓”分化出“躬” “责”分化出“债” ??等
这种由源字加义符后转化成声符的分化字,声符正是它的源字,自然具有示源功能。但提示意义来源只是一部分示音构件附带的功能,不能单独存在,而且不是所有示音构件都有示源功能,所以不单分一类。
4、标示功能
构件不独立存在,而是附加在另一个构件上,起区别和指事作用,即具有标示功能。承担标示功能的构件一般为非字构件。标示功能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只有区别作用的标示构件。例如:
甲骨文的 (少)与 (小)区别,所加的点具有标示功能 甲骨文的 (旬)与 (云)区别,所加的斜道具有标示功能 甲骨文的 (尤)与 (又)区别,所加的斜道具有标示功能 甲骨文的 (人)与 (千)区别,所加的短横具有标示功能 甲骨文的 (百)与 (白)区别,所加的折具有标示功能 小篆的卒(卒)与衣(衣)区别,所加的斜道具有标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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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楷的“太”与“大”区别,所加的点有标示功能
这种标示符号的位置只从构字的美观、匀称出发,没有构意的作用。 (2)既有区别作用又有指事作用的标示构件。例如:
小篆的“亦”作“亦”,是“腋”的古字,字形为一正面人形,用两点指示腋下,这两点即是起指事作用的标示构件。
“刃”中的“丶”用以指示刀刃之所在 “末”上面的一横指示出树梢的位置,“本”则因指示树根的位置而将一横置于“木”下面,它们都是起指事作用的标示构件。
这种标示符号的位置与它要标示的事物有关,也就是说,它既用来和不加标示符号的字区别,又用所加的位置同时体现构意。
具有以上四种功能的构件,我们分别称为表形构件、表义构件、示音构件、标示构件。 有一部分构件在演变中丧失了构意的功能,变得无法解释了,我们称这些构件为记号构件*。例如:
“執”中的“幸”原是表示手铐的表形构件,隶变楷化后失去象形性,又没有变成相应的成字而义化,也不能成为其他形位的变体,因此沦为记号构件。
简化字“鸡”、“汉”、“轰”等字中的“又”,本来就是用记号来替代某些构件的。 “塞”与“寒”的中部,“春”、“秦”、“泰”的上部,都是两个以上构件粘连而成、无法再行拆分的非字构件,完全失去了可解释性,变为记号构件。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组字中的记号部件看来是同形的,其实,它们在粘合之前的成分并不一样,彼此没有对应性,因此也无法归纳为某种结构的变体。
记号构件只有构形作用,它的构意功能如果不经过溯源,无法解释,所以与上述四种具有不同功能的构件形成总体的对立。
第七讲 汉字的构形模式(上)
构形模式是指构件以不同的功能组合为全字从而体现构意的诸多样式。这些样式是由直接构件的功能决定的。前讲谈到,综观自甲骨文以来各种字体的构件,它们在全字中所具有的构形并体现构意的功能共有4类,只要考察每一个已释字直接构件的功能,就可以对汉字的构形模式作穷尽的分类。前面也说过,记号构件没有直接体现构意的功能,所以,含有记号部件的合体字无法界定它的模式,我们到最后再去讨论。
根据汉字的合成情况及构件在组构中的四种功能,我们从汉字的实际状况出发,总结出以下11种构形模式:
1.全功能零合成字。它是由一个单独的成字构件也就是一个形素构成,或者说,它从一开始就无法再行拆分。由于独体字没有合成对象,我们取语言学的“零”概念来指称它;也因为它没有合成对象,组成它的形素必须既表形义又表音,所以是全功能的。全功能零合成字有两种类型:
一种称作传承式,也就是由古文字的独体象形字直接演变来的独体字,如甲骨文的“羊”(例A),甲骨文的“网”(例B),小篆的“水”(例C)、“象”(例D)等;
例A (羊) 例B (网)
*
“记号”一词,取自裘锡圭先生《文字学概要》,但所指范围略有不同。这里的“记号”只指无法解释、失去构意作用的非字构件,不包括前面所说的象形构件遗存、尚可解释的非字构件,也不用以指称失去象形性的独体字,我们认那种独体字仅仅是义化,而不是记号化。 21
例C 水(水) 例D 象(象)
另一种是粘合式,也就是古文字阶段的合体字,经过隶变、楷化发生变异,构件粘合而无法再分析的字,如“并”、“兼”、“更”、“西”等字。 2.标形合成字。一个表形成字构件加上标示构件,以标示物体的位置或增加与形体相关的信息,即为标形合成字,例如:
小篆的“刃(刃)”是以表形构件“刀”加标示符号“丶”构成; “叉(叉)”是在表形构件“又”(象手形)中加一短横,象手指交错; “旦(旦)”是在“日”下加一横,表示太阳从地平线升起; “甘(甘)”是在“口”中加标示符号,表示甘美的滋味。 3.标义合成字。表义构件加标示构件,以区别近义字, 即组成标义合成字。例如: 小篆的“小(小)”由“八”表分别,分则小,“丨”将“八”隔在两旁,起标示作用; “音”是在“言”中加“一”以示区别; “太”由“大”加区别符号“丶”组成。
4.会形合成字。两个以上的表形构件组合在一起,表示一个新的意义,即为会形合成。会形合成字都是形合字,也就是说,这种合成字不但构件是以物象体现意义,而且按物象的实际状态来放置构件,即以形合的方式来组合。只有古文字才有会形合成字。例如:
小篆的“北(北)”以两个背靠背的人形表示“背立”的意义; “益(益)”象器皿中有水满溢之状;
这种会形合成字如果构件超过了两个,在三个以上,都是平面组合。例如: 甲骨文的“降”(A),以两脚向下与“阜”(象山形)组合,表示向下走; “陟”(B)以两脚向上与“阜”组合,表示向上走。 小篆的“叟”(C)是手拿火炬在屋里搜索之状。 小篆的“弄”(D)是用双手把玩玉的形象。 《说文》古文的“共”(E),以四手表示共同作一件事。 例A (降) 例B (陟) 例C 維(叟) 例D 缄(弄) 例E 贱(共)
这些会形合成字都是用两个以上表形构件组合而成,又以事物的实际状态为依据来平面组构成字。
5.形义合成字。用表义与表形构件组合在一起,表示一个新的意义,即为形义合成。例如:
小篆的“兴(兴)”,四手相对,是表形构件,中间加“同”字表示“共同”。“兴”有“起来”的意思,是用表形与表义两种构件组合而成的。
“柬(柬)”由“束(束)”和“八”组成,“束”象枝叶被捆缚状,是表形构件,中间加“八”,“柬”有把捆在一起的东西分拣出来的意思,“八”有“分别”义,是表义构件。所以“柬”为形义合成字。
形义合成字的两个构件并不是并列的,这种合成字的特点是以表形构件为主体,表义的构件为表形构件增添了意义信息。
6.会义合成字。用两个以上的表义构件组合在一起,表示一个新的意义,即为会义合成字。会义合成字的构意,是由表义构件所提供的诸多意义信息共同表示的。例如:
“友”从两“又”,以一人之手外加一人之手,以会协助者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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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字从“斤”,匠人的工具,从“匚”,匠人的工具箱,或所作之器,两个表义构件提供的都是与匠人有关的意义信息;
“占”由“卜”和“口”会“卜问”义。 “解”字从“角”、从“牛”、从“刀”,用以刀剖解牛角表示“解析”的意思; 会义合成字如果构件超过了两个,在三个以上,如“解”字,就属于平面组合了。 7.无音综合合成字。这种合成是表形、表义与标示构件的一次合成,但没有表音符号介入。例如:
小篆的“葬”(A),由表示草的表形构件,表示“死”的表义构件和标志构件“—”组合而成;
甲骨文的“族”(B),以旗与斿,加上弓箭组合而成,有的还加上标示符号. 例A 葬(葬) 例B (族)
综合合成字的直接构件都在三个或三个以上,因此都属于平面组合。
第八讲 汉字的构形模式(下)
以上的7种结构模式,都是表形构件、表义构件和标示构件组合,没有示音构件的介入。汉字有了示音构件的介入,有了更先进的区别手段,字面所含的信息量也更多样化了,在汉字构形历史上,是一大进步。以下四种构形模式,都有示音构件的介入。
8.标音合成字。示音构件加标示构件,以区别同音字或近音字,即组成表音合成字。例如:
前面提到的甲骨文的“少”、“旬”、“千”、“百”等,都是标音合成字。
9.形音合成字。用表形构件与表音构件组合,即为形音合成字。这种模式在甲骨文是一种很重要的模式。甲骨文中的一些象形字,出于区别或更便于识别的原因,再加上一个示音构件,以增加字音的信息,便成为形音合成字。例如:
甲文中的“凤”、“鸡”、“星”与小篆中的“齿”等, 原来都是象形字,以后又增加了“凡”、“奚”、“生”这样的表音构件,使字面所含的信息更为丰满。(见例A-D)
例A (象形字“凤”) (加示音构件“凡”) 例B (象形字“鸡”) (加示音构件“奚”) 例C (象“星”的表形构件,加示音构件“生”) 例D 齿(象牙齿的表形构件加示音构件“止”)
以上4例,前两例的表形构件是成字的,它们本有读音,这种形音合成字就其意义而言,并没有增加什么新的因素,仍与未加表音构件时一样,表音构件只是起区别与强化作用。后两例的表形构件是非字构件,没有独立的记词职能,在加上示音构件以后才成字。
10.义音合成字。用表义构件与示音构件组合,即为义音合成字。义音合成字就是典型的传统形声字。它以表义构件来体现义类,又以示音构件来提示读音,形成了同类字以音区别,近音字以义区别的格局,例如:
甲骨文的“贞”从“卜”,“鼎”声,“贞卜”义; 小篆的“普”从“日”,“並”声,“並”有“同一”的意思,是“普”的源字,日光四处同一为“普”。
义音合成字的表义构件是用来表示类别的,这种构形模式形成了同类者以音别,近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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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一部分同源者)以类别的格局。加之义音合成字的构件必然都是成字构件,同一字样既可于此字充当表义构件,又可于彼字充当示音构件,在形素的使用上非常经济,因此,它逐渐成为今文字的主体。可以下两列义音合成字为例:
A组:跳 洮 逃 桃 挑 姚 窕 B组:语 议 论 证 试 记 谋 A组字音都与“兆”相近,以“足”、“水”、“辶”、“木”、“手”、“女”、“穴”表示其义类而区别;B组字义都与言语行为有关,以“言”充当它们共同的表义构件,而又以“吾”、“义”、“仑”、“正”、“式”、“己”、“某”提示其声音而区别。
11.有音综合合成字。这种模式是由多个表形、示音、表义、标示构件一次合成的。例如:
甲骨文的“渔”(例A)从两手举网,鱼声; “春”(例B)从草或木,从日,屯声。 例A (渔) 例B (春) 传统分析汉字的另一个角度,是按照汉字结构的复杂程度,把汉字分为独体字和合体字两部分,章太炎先生又加上了准独体字这种边沿现象。如果把独体字界定为只有一个构件的字,则相当11种模式中的零合成字;如果把准独体字界定为一个成字构件加一个非字构件的字,则相当于11种模式中的三种有标示构件参与的模式,其它的就都是合体字了。章太炎先生还在合体字里加上了一种杂体字,也是一种边沿现象,即在数个成字构件之外还有非字构件参构,这种杂体字当然也就包含在11种模式中的两种综合合成字里了。
这11种构形模式,大约可以涵盖自甲骨文以来的可以分析构意的各类字形。前面已经说过,自今文字以来,构件就没有表形功能了,因此,有表形构件参与的模式也就随之消失,也就是说,11种模式只剩下7种,这就是构形系统的简化。小篆经过许慎的规整,首先把构件成字,也就是加以义化,只有独体字才是象形字,因此,它把构件的功能简化为表义、示音和标示三种,构形模式也就简化为前四书了。前四书无法涵盖其他字体,特别是古文字字体,也是必然的。一般人勉强用前四书分析各类汉字时,常按小篆把独体字称作象形字,采用标示构件的字称作指事字,有示音构件的都笼统称形声字,没有示音构件的都笼统称会意字,这种称谓可以和11种模式形成以下的对应格局:
全功能构件+O 表形构件+标示构件 表义构件+标示构件 示音构件+标示构件 表形构件+示音构件 表义构件+示音构件 示音构件+各类构件 表形构件+表形构件 表形构件+表义构件 表义构件+表义构件 零合成字 标形合成字 标义合成字 标音合成字 形音合成字 义音合成字 有音综合合成字 会形合成字 形义合成字 会义合成字 合体字 会意 独体字 准独 体字 象形 指事 形声 各类构件(无表无音综合合成字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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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结构功能分析法把汉字分成11种模式以后,可以看出这种勉强用前四书分析各类字体的做法确实有削足适履的弊病。比如,前面已经说过,会形合成字与会义合成字在特点上是很不一样的,会形合成字的构件所居的位置是与构意有关的,如果在考据时把构件位置不同的会形合成字释为同一个字,势必要产生误失。又如,传统独体字在小篆里的确绝大部分还保留象物性,但是这些字在隶变、楷化以后已经义化,再称为象形字很不妥当。楷书中相当一部分独体字是粘合而成,如果用独体象形字的观念去看,更是难以理解了。再如,甲骨文里的标音合成字,用标示构件来分化同音字,它既不能进入形声字——因为其中没有表义或表形构件,又不都用成字构件构成;算作指事字也不妥当——因为它有示音的要素。可以说,传统“六书”里找不到它的位置。所以,我们现在用“结构-功能”分析法确立的构形模式,对各时代的汉字都可以囊括,它体现了“六书”的基本原理,避免了“六书”的局限,也能涵盖前四书,在理论上和操作上应当是可行的。不过,“六书”的影响实在太大了,在普及的领域里,有时还不得不使用它来大致界定汉字的构形、解释汉字的构意,但有了对结构功能分析的全面认识,对“六书”条例的使用,可以更慎重一些,力求不产生失误。 上述11种构形模式,是由构件4种功能组合而成的,如果合成字的直接构件里有一个是记号构件,这个字就不可能界定构形模式,统称为构意半存字,依据保存构意功能的那个构件的功能,我们分别称其为部分存音字或部分存义字。前者如“春”、“秦”、“鸡”、“区”等字,由于汉字存义的机制大于存音的机制,后者比较少,如“旁”、“旗”等字,就比较典型。
如果合体字的两个构件都是记号构件,说明这个字构意完全丧失,我们称为无构意字,“卿”、“童”、“音”、“执”、“并”等字均属此类。
需要说明的是,“要”、“它”、“朋”等字,如果看成合体字,也应属于无构意字,但是它们实际上是传承式的独体字,仍然处理为独体字,可以与“象”、“虎”、“木”、“舟”等字同样对待,不按无构意字处理。
第九讲 汉字的构形属性与构意讲解
根据上面几讲对汉字构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汉字就其构形而言,究竟有哪些属性。属性是全面描写一个汉字构形必须涉及的方方面面,也是比较多个汉字异同需要涉及的各种参数。
根据上面几讲的分析,汉字具有以下几类构形属性:
1.构件组合的动态特点。汉字组合时有两种不同的过程,一种是层次结构,一种是平面结构。现代汉字大部分属前者;少部分属后者,如“磊”、“暴”、“莽”、“解”等都是平面结构,这种构形过程的特点,对汉字的认读和比较都是非常重要的。
2.结构的级层数。平面结构的汉字由于是一次构成的,所以不存在级层数的问题,如果有,也只是一层。对层次结构的汉字来说,结构的级层数是它很重要的属性。例如,“簿”字的级层数是三层,因而有三级构件:
一级构件:竹、溥 二级构件:氵、尃 三级构件:甫、寸
构件所处的级层和全字的级层数,在区别形体和分析构意上都是重要的属性。
3.各级构件及其功能。汉字由哪些构件构成,这是它最重要的属性,也是决定字与字区别的关键。例如,“桃”与“柳”的相同点在它们都有共同的基础构件“木”,区别则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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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另一个构件分别是“兆”和“卯”。“昌”和“唱”的区别则在后者比前者多一个构件“口”。“口”和“品”的构件虽然都是“口”,但因为“口”的数量不同,也构成区别。
构件是否相同,不但要看它们的形体,还要看它们的功能。例如,“利”和“和”虽然都含有构件“禾”,但“利”中的“禾”是表义构件,“和”中的“禾”却是带有示源功能的示音构件。
4.构件的组合样式。构件的组合样式,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⑴ 构件的置向。如“从”中的两个“人”都是正面放置,“比”中的两个“人”是向右侧放,“北”中的两个“人”是左右反向侧放。
⑵ 构件的相对位置。如“杏”和“呆”、“纹”和“紊”、“怡”与“怠”、“忠”与“忡”,都选用了同形体又同功能的构件,但因构件的相互位置不同而产生了区别。
⑶ 构件的接合方式。现代汉字构件接合的方式有以下几种差别:A. 离与接。例如“旦”的“日”和“—”、“回”的“囗”和“口”、“语”的“言”、“五”、“口”等都是相离的。“委”的“禾”和“女”、“含”的“今”和“口”等,都是相接的。B. 夹与交。例如“哀”、“衷”的“口”、“中”被“衣”所夹,“秉”中的“禾”穿“又”而居。C. 连与重。 例如“我”中的“—”本是两横而相连成一横,“史”是“中”与“又”相连、相重成一形。
5.构形模式。第七、第八两讲将汉字的构形模式分为11种,这11种模式是从直接构件功能的结合特点来划分的。汉字的构形模式直接关系到构形如何体现构意,因而也是区别汉字和认同汉字的重要属性。
6.布局图式。汉字在通过一定的模式组构起来以后,基础构件呈现出一定的布局图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牛 打 湖 吾
莫 因 近 匣
反 司 用 凶
这几种布局图式在多层次、多构件的字里是套用的,呈现出很复杂的局面。例如: 闺 簿 巍 搬
这6类属性,必须综合运用来描写汉字的构形。例如,“兼”的构形应描写为,两个“禾”、一个“又”,以夹交方式组合起来的会形合成的平面结构。
这里需要顺便提到的,还有汉字的书写属性、字体风格属性、职能属性和字用属性。为了让大家明了汉字各类属性的主要内容,我们把汉字的各类属性列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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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组合的动态特点
级层数和各级构件
构形属性 各级构件及其功能 置向 构件的组合样式 相对位置 构形模式 接合方式 布局图式 笔画数 书写属性 笔顺 各笔笔形 笔画交重率 汉字的属性 笔势
笔态 字体风格属性 笔意
结字 转折 行气
字音 本义(造意——实义) 职能属性 字义 引申义 假借义
所构词素是否自由语素 字用属性 构词频度 构字能度
在汉字的应用中,以上属性都是十分重要而且相关的,讨论汉字的构形,也常常要涉及其它的属性,但是在一切属性中,构形是汉字最基础的属性,无形不成其为字,无形不需书写,风格无所依托,职能更无法履行;所以,我们在这里专门讨论构形问题,其它属性就另找机会详细阐述了。
前面说过,任何时候分析汉字,必然有构形与构意两端。汉字的构形属性直接涉及构意的科学分析,也就是涉及汉字的科学讲解,所以在阐明汉字构形属性时,必须深入讨论汉字的构意讲解问题。
如何判断对某个汉字的讲解是否科学?回答是:符合汉字构形属性的讲解,就是科学的讲解。违背汉字的属性,主观、随意地讲解汉字的构意,是对汉字科学的干扰。
下面要讲的,是如何依据汉字构形属性来讲解汉字;如果有人讲错了汉字,我们如何运用汉字构形学的原理指出他的错误所在:
1.不可讲错构件的形音义。汉字是由构件组合而成的,每一个组成字的成字构件,都已有确立的形、音、义,讲错了构件的形、音、义,就会使整个字的讲解发生错误。例如,韭菜的“韭”,像一把多年生的草本植物长在地面上,它的繁体字写作“韮”,还加了表义构件来强化它的草本植物特性,简化后去掉草头儿,由表形构件来体现它的构意。但是,有些人因为“韭”的上部与非常的“非”外形一样,硬把它讲成“不是(非)只有一根,而是一大片”;把“悲”讲成“心里像长了韭菜一样悲哀”。这种讲法似有理而实无理─—把韭菜和否定拉扯在一起,已属荒唐;再和悲哀的感情拉扯在一起,更是离奇。照此讲下去,“排”岂不是变成“手拿韭菜”,“绯”岂不要变成“丝捆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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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可曲解构件体现构意的功能。汉字的构件在进入构字后,就具有了或表形、或示音、或表义、或区别标示的功能,解释汉字必须依据它们的客观功能。讲错了或曲解了构件的功能,就会使整个字的讲解发生错误。例如“饿”字中的“我”,是示音构件,没有表意功能,但有些人硬要把它讲成“我要吃(食),因为我饿”,把“我”曲解为表义构件。这样一来,“俄”、“娥”、“峨”、“鹅”的讲解,就会被类推成“我的人”、“我的女儿”、“我的山”、“、我的鸟”,岂不将学生引入歧途!汉字是以形声字为主体的,示音声符和表义义符都对形声系统起归纳作用,把具有示音功能的构件讲成表义构件,就会扰乱形声系统,造成讲了一个,乱了一片的严重后果,反而增加了识字的困难。
3.不要把层次结构讲成平面结构。由基础元素组构成汉字,大部分是依层次逐级组构的,构意是逐级生成的。小部分是一次性平面组构的,以集合的方式产生构意。在讲解汉字时,必须按它们客观的组合方式来进行,也就是说,既不能把层次结构讲成平面结构,也不能把平面结构讲成层次结构,否则就会发生错误,而人们常犯的错误是不懂得汉字构意依层次生成的道理,见一个构件讲一个构件。例如,有人把“温”字讲成“太阳照在器皿里,使水变温”,这讲法是错误的,因为“日”并不直接对“温”的构意起作用,它先与“皿”构成“昷”,生成一个示音构件,有了wen的读音,再以“氵”为表义构件,构成“温凉”“温暖”的“温”。它的层次如A。甲金文均无“温”字,如果我们把“温”字上溯到小篆,它的形体如B,右上方的“日”实际上是“囚”的变体,与当太阳讲的“日”字毫无关系。“囚”表示封闭,封闭的器皿可以保温,这才是它真正的构意。
A 日 B 昷 温 皿 温 氵 所以,上述讲解有两个错误:一是不顾层次,直接去讲“日”和“温暖”的关系,二是对构件变体理解错误。
4.对粘合、省简、变形、错讹而变得无理据的字不可乱编理据。汉字构形是发展的,现代汉字经过隶变、楷变的过程,出现了一批因粘合、省简、变形、错讹而变得无理据的字,这些字必须上溯它的形源,才能讲得清楚。例如“春”,在篆文中写作“春”,从“艹”,从“日”,“屯”声(第七讲已介绍过这个字的甲骨文字形),在隶变中,它的上部逐渐粘合简化变成了“”,无法讲解了。要想讲它,必须溯源,否则就不要乱讲。有人把“春”讲成“三人一起晒太阳”,这就是强以无理为有理了。还有简化字“鸡”,它的左边的“又”是符号替代而简化的,只能看作是代换符号,有人硬讲成“又一种鸟”,实在没有道理。“又”在“鸡”中代的是示音构件“奚”,不能讲成副词“又”。再说,“鸟”和“隹”都表示鸟类,“鸡”是“又一种(长尾)鸟”,“难”不也成了“又一种(短尾)鸟”了吗?这哪里是科学讲解汉字,简直是文字游戏了!
对于那些需要溯源的记号构件,必须通过溯源才能讲解构意,如何通过溯源来理解它的演变,下面讲汉字的历时认同时还要讲到。如果溯源难度较大,不宜于在教学中进行,可以改变一种教学策略进行讲解,而不要乱编构意,扰乱系统。
5.运用汉字构形系统成批或类推讲解汉字构意时,要进行有理归纳,不可仅因形体相同而认同。汉字构形是成系统的,现代汉字90%以上是形声字,讲解汉字可以利用形声字的声符系统和义符系统通过归纳和演绎成批的进行。例如:
义符“酉”,可以组成“醉”、“酣”、“醺”、“酗”、“醒”等字,都与饮酒后的生理反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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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可以合起来进行归纳和序列化的讲解。
表音度较高的声符“青”,可以组成“清”、“蜻”、 “情”、“晴”、“请”,和“精”、“睛”、“靖”、“菁”、“静”等字,可以归纳出qing和jing两种读音合起来讲解。 但是,隶变、楷化以后,由于系统的简化,在古文字阶段不同的构件,产生了混同现象,形同而源不同、也就是音和义不相同的现象,大量存在。这些混同构件实质上不属同一系统,就讲解构意而言,不应归纳到一起,也不能相互类推演绎。例如:
吹 谷 器 鼓 向 舍 吕
口 以上7个字,表面看都含一个“口”字,但除了“吹”中的“口”是口鼻之口以外,“谷”中的“口”表示出水口,勉强可以与口鼻之口归纳,其余的“口”分别表示器皿(器)、圆形的鼓面(鼓)、窗户(向)、房屋结构的一部分(舍)、脊椎骨(吕),大多是古文字象形符号的变异,有的连抽取出来都不能(如“鼓”、“舍”等字中的“口”),无法用类推的办法去成批解释。“谷”在简化字里因同音而替代“榖”字,有人把它解释作“八个人的口粮”,完全是牵强附会,望形生义。
如果说,上举各字的构件“口”的一些原来的表形构件,还可以用“开口”和“出口”做部分的归纳;那么,下面所举的“土”,就构意而言,则完全不能归纳了:
赤 黑 幸 去 走 地
土
以上6个字中所含的构件“土”,除了“地”中的“土”与“土地”义有关,其余都是其他形体的变异,都与“土”无关。例如,“走”上的“土”,原象一个走路的人,隶变后与“土”混同。有人把“走”的构意解释成“脚在土地上行走”,看似合理,其实违背了这个字的字形演变规律。
既考虑形,又考虑音义的归纳,我们称作依理归纳;只考虑形,不考虑音义的归纳,我们称作依形归纳。在对不发生混同现象的构件进行归纳时,依形与依理是一致的;而在对发生混同现象的构件进行归纳时,依形与依理之间就要产生一定的矛盾。学会运用依理归纳,准确地分析构意,是学习汉字科学的一项基本功,随时都要注意。例如:
“鼻”、“咱”、“息”中的“自”可以归纳,但与“首”下的“自”不能归纳。 “咫”、“呎”、“迟”中的“尺”可以归纳,但与“尽”上部的“尺”不能归纳。 “弄”、“开”的下部,与“升”的下部形体相同,但不同源,不能归纳。“弄”、“开”的下部与“兵”、“共”、“与”、“兴”的下部形体不同,但同源,却可以归纳。
科学的讲解汉字,就是要在不违背汉字构形规律和演变规律的前提下,对构意直接、明确的字加以准确讲解;或对需要经过推源再来讲解的汉字,推源后再来讲解。在讲解个体汉字时,要把它放到汉字构形系统中去,找到它应有的位置再来讲解,以免讲了一个,乱了一片。
现代汉字确有少数的字变异度很大,甚至难以追溯形源,何况,即使是早期古文字,也有一些字难以讲解,《说文解字》是一部力图系统解释汉字形义关系的书,许慎“博采通人,至于小大”,但因未见更早的字形,也有讲得很牵强的地方。科学的态度应该是:对已经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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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构意的形体,或探讨形源迂曲困难的字,不要随意乱加分析。在基础教学里,也没有必要字字去讲字理。对构意明晰度不同的字,要采取不同的教学策略来教,要培养学生科学的汉字学观念,为他们进一步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这是提高学生文化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十讲 汉字构形的共时相关关系
汉字的构形属性可以用来对一个汉字的构形进行描写,因而也就可以用来比较两个以上汉字构形的异同,弄清汉字与汉字之间的构形关系。
汉字之间的构形关系可以分两大类:一类是共时的,也就是在同一历史时期同时使用的汉字的形体关系;另一类是历时的,也就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构形的传承和演变关系。这里先讲共时的构形关系。在同一历史时期同时使用的汉字中,只有职能相同也就是音义相同的字,才有必要比较其构形。共时汉字中有两种职能相同形体不同的情况值得注意:一是异写字,一是异构字。
异写字是职能相同的同一个字,因写法不同而形成的异形。例如在汉碑中,隶书“刻”字有多种写法:
这五种形体,都是“刻”字,左边从“亥”,是个独体的示音构件,右边从“刀”,只是“亥”和“刀”的写法各异。也就是说,这五个整体的差异,不是结构要素、结构模式、结构分布的差异,因而它们的构形属性是全然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各结构要素质内部笔画上的差异,也就是书写属性的差异。这种差异当然也不会影响它们的构意。可以说,这些形体其实就是同一个字的不同写法。
异写现象在汉字发生早期,由于形体不固定,带有随意性,所以大量存在,例如在甲骨文里,一个简单的“酉”字,就可以找到几十种写法:
到了汉字的使用非常广泛以后,在个人使用汉字这个层面上,由于书写人的个人习惯不同,会形成一些异写字,例如:
“绍”在《龙龛手镜》里就有四种写法(例A) “佻”有三种写法(例B) “漫”有两种写法(例C) 例A 例B 例C
这些都是手写汉字使用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
异写字的相互差异只是书写方面的、在笔画这个层次上的差异,没有构形上的实质差别,它的存在说明,人们对汉字的形体识别,具有在一定程度上的兼容性;在高层次的书法领域里,书法家常常借助这种兼容性来美化字体,表现个性。
异写现象从社会用字的角度上看,是一种对全社会文化普遍交流不利的现象。首先,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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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一般汉字使用者记忆的负担,明明是一个字,要记很多形体;其次,它影响印刷与汉字信息处理,使排版和打印的字库增加许多没有用处的形体,字形加多,信息量却没有增加;第三,在基础教育与对外汉语教学中,字形的多样化使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备受干扰,文化的传播必然因此受到影响。所以,对异写字,在高层次领域应当容许,但在普遍的社会用字领域,又必须规范。规范异写字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是直接在异写字中找出一个标准体作正字,其他形体只要能与标准体认同就可以了。例如,上举A、B、C三例中,“绍”、“佻”、“漫”为正体,其他的形体,在教材和公开的社会用字中,一律取消,印刷历史文献,只要与正体认同,用正体置换,也就达到了规范的目的。
第二,是对基础构件加以规范。由上述各例可以看出,异写字的形体差异,都是在汉字最小的基础构件内部产生的,如果我们把汉字的基础构件——也就是形素——规范了,由基础构件构成的字也就避免了异写现象。例如,“刻”的异写字可以由“亥”来规范,“绍”的异写字可以由“召”来规范。
异构字也就是经常所说的异体字。这里称作异构字,是为了跟异写字区分开。异构字在记录汉语的职能上是相同的,也就是说,音与义绝对相同,它们在书写记录言语作品时,不论在什么语境下,都可以互相置换。但异构字的构形属性起码有一项是不相同的,所以称为异构字。
有些异构字示音基础构件不同,例如“线”的异构形体(例A),“嫻”的异构形体(例B)。 有些异构字表义基础构件不同,如“迹”的异构形体(例C),“呓”的异构形体(例D)。 有些异构字构形模式不同,如“曼”的异构形体,从“万”得声,变为双声符形声字(例E)。“窠”的异构形体,从“穴”从“巢”,变为会意字(例F)。
有些异构字累加了或减少了形符或义符。如“洼”的异构形体(例G),“时”的异构形体(例H)。
有些异构字完全采用新的思路造字。如“野”的异构形体(例I),“泪”的异构形体(例J) 有些异构字其中的一个字形彻底隶变楷化了,而另一个字形则是古文字的传承隶定形。如“差” (例K)、“县”(例L)、“星”(例M)
例A 綫 缐 例B 嫻 嫺 例C 跡 迹 例D 呓 呓 例E 曼 例F 窠 窼 例G 洼 漥 例H 时 旹 例I 野 埜 壄 例J 泪 淚 例K 差 例L 县 県 例M 星 曐 从以上诸例可以看出,异构字的记词功能虽完全一致但构形属性不同,便无法认同,它们是不同的字,而不是同一个字的不同形体。它们的差异既然发生在构件、构形模式和构形布局上,推其构意,也必然不相同。所以,异构字在造字上是重复的,但在析字上又各有各的作用,可以帮助我们丰富对字所记录的词的本义的认识。
这里,我们还需要对什么是一个字这个问题加以说明,在传统的观念里,记录同一个词的字,就是一个字。这个说法我们认为是不够周全的。首先,在探讨汉字构形问题上,仅从职能出发来论定是不是一个字,会影响体系的严密性。前面已经说过,形是汉字的本体,确定两个字是否可以认同,首先要根据它的本体属性,也就是构形属性来确定。不这样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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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具体问题时,常常会产生以词代字的弊病。比如,我们统计一个文本文件里有多少字,与统计这个文本有多少词,二者的目的并不完全一样。统计字的目的,常常是为了把文本上所用的字转化为字表,以便查检字用量,或对这些字进行信息处理。在这种工作中,两个字结构上的差异是不能忽略的,忽略了,就会丢失信息。其次,异构字在汉字史上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一般说来,如果两个异构字完全是共时的,而且一直是共时的,情形就比较简单;但是事实上,异构字多半都经过字书的贮存,看起来好象在一个共时平面上,其实并不是完全共时,历史上常有两个字一行一废的现象,其中就包括异构字。例如:
“熔”与“镕”,“ 镕”通行的时代早于“熔”,“熔”是后出的手写体字,但“镕”的通行时代也结束得早,起码是在近现代,在书写现代白话文的时代,它已被“熔”取代。因此,在某些字书里,二字的义项并不完全一样。根据异构字必须音义全同,任何时候都可以互相取代的确定原则,有人就会简单地认定二者不是同职能异构字,这就恰恰发生了仅仅依据字书来确定职能是否相同的毛病。
异构字在不同的时代常常产生职能分化,也就是说,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能够成为异构字的时间只是在某一个时期。例如:
《说文解字》认定“常”与“裳”是重文,原因是它们的声符相同而义符同类,在构字上有通用的例子(《说文解字·巾部》“常”下的“裙”也有从“巾”从“衣”两形),“常”“裳”什么时候属于异构字,目前没有文献可以获得准确信息,但起码是在东周的文献里,他们已经分化为两个字了。也就是说,它们即使曾经是异构字,也只可能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
异构字有如此复杂的情况,需要进行各种分析和综合才能确定其关系,笼统地把它们称为同一个字显然是不合事实又不合字理的。
异构字在汉字构形学也就是描写汉字学里,是指称职能相同的字群的,也就是说,这些字是处于平等地位的。如果换一个正字法也就是社会用字规范的领域,就必须在多个异构字中优选一个作为通行字,也可称作正字。在这种情况下,正字与异构字就形成一种对立关系。但是,由于异构字具有上述的复杂情况,另外的形体只可以在记词职能上认同,可以在某种场合限制使用,却不宜贸然取消,以免丢掉必要的信息。
第十一讲 汉字构形的历时传承关系
我们说不同历史时期的汉字具有传承关系,就等于说它们是不同时期、不同构形系统中的同一个字,因此,我们把确定字与字之间的历史传承关系称作汉字的历时认同。
证明字与字之间有历史传承关系,首先需要认同它们的记词职能,也就是说,需要证实它们记录的是不同时期的同一个词。这里需要明确的是,不同历史时期的语言,有着不同的词汇系统,表面看来是一个词,其实,由于系统的变化,它们的音和义可能随着所记录的词的音义发展而有所差异。例如:“拯”在现代汉语中用于“拯救”一词,而在甲骨文里,“拯救”的“拯”写作“丞”,小篆“丞”加上“手”又作“承”。所以,历时职能的认同与形体的认同可能会产生矛盾,历时认同应以形体传承为主线。
历时汉字的传承大约有以下四种情况:
(一) 汉字经过发展,因为总的形制变化,笔法有所不同,但构形全同,全然可以断定是同一个字。例如:
小篆的“果”用圆转线条;而楷书的“果”,形制发生了变化,变为平笔划直了,但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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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是上象果形下从“木”);
甲骨文、金文、小篆和隶书、楷书的“日”字,笔势上虽有差异,构形属性却是一脉相承的。由于构形属性没有发生变化,构意的解释当然也不会发生变化。
(二) 汉字经过发展,结构要素、结构模式和结构层次与分布都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形素的样式发生了变化,直观上不象同一个字,但只要通过构形分析,便可知道它们是同一个字。例如:
前面说过的甲骨文的“ (果)”,上面的果形更具象形意味,但仍是上象果形下从木,这种变化是发生在结构元素的内部,发生在组合的最底层。
甲、金文的“受”作 ,是用上下两手受付舟(承盘)来会接受之意,发展到小篆作受,上面一只手略有变形,中间的“舟”简化为“冖”下面一只手不变。
笼统地直观看来形体变化很大,但采用形素分析法将异写的形素认同后,很容易分析出它们的形体传承关系。这类传承我们称作形体变异传承,简称变异传承。变异传承最值得注意的是一部分变成后来变成结构部首的汉字。例如:
楷书写在右边的“攵”,小篆都作绢 “水”小篆在任何位置上都写作“水”,而楷书写在左面变成“氵”。 “衣”,小篆在任何时候都写作“衣”,而楷书写在左边变成“衣补旁” ??等等。
这种变异我们称作位移变异,它的特点是,传承前的汉字是成字,传承后成为非字,只能充当构件,不能单用了。但是,含有这种变异构件的字构意没有变化,传承关系是显而易见的。
(三) 汉字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后代书写的简化,产生了构形属性的变化。或构形元素发生变化,例如:
金文的“射”,是以手持弓箭形,到小篆时,弓箭变成了“身”字(例A)。 甲骨文的“尽”从皿从手持涤器,象食毕洗涤器皿的形状,战国文字稍有变异。小篆因手持涤器形与手持毛笔的“聿”字相近,而从战国文字改为从“聿”从“八”又将下都改为“火”,构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B)。
“更”在周代金文中上像钟形,下边从“攴”,以示用锤击钟。小篆时变为从丙声,从“攴”,到隶书时“丙”与“攴”粘合成一体,无法分析了(例C)。
例A —— 射 — 射 例B —— —— 盡 例C —— 更 — 更
这些变化发生在不同层次上,由于构件发生了变化,构形模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构意的解释自然也不同了,但是,在形体上,还能找到后一时代字形由前代字形演变过来的轨迹。有人把这种变化一律称作“讹变”。其实,汉字的字形和汉语的词义都在不断发生变化,每隔一个时期,有些字形义的统一就要发生一次突变,这种突变只要是符合当时汉字自身的构形系统,就应当承认它的合理性,只有那些变得不合规律又不可解的形体,才可称为“讹变”,在分析形体的传承关系时,“讹变”一词要慎用。
(四) 汉字在发展过程中,整个轮廓发生了变化。例如:
“曹”在小篆中作曹,与楷书很难认同。但通过隶书的过渡形体,便可见其传承的轨迹。 (五)不同字体的转写产生的传承字。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字书与字典编写的过程中,特别是唐宋以后的楷书字典,为了保存古文字字形,要把古文字转写为楷书,一般称为“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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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定”或“隶古定”;为了保存变异字体的简化结构,要把行书、草书转写为楷书,一般称为“行书楷化”或“草书楷化”。转写带有人为的特点,本来不属于汉字的自然演变,但是,由于字书的流通与汉字的社会流通有着相互的影响,一部分转写字成为社会通行汉字甚至权威规范汉字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历时认同是文字考据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功,也是现代文字溯源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功,在汉字构形学中,它的应用意义是很大的,但也是较有难度的。在这一讲里,我们只是大概言之而已。
第十二讲 汉字构形系统
表意文字所遇到的最难解决的问题,是随着词的不断丰富、意义不断增多,字形便会无限增加,致使符形量超过人有限的记忆能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汉字必须在对构件进行规整的前提下,形成一个严密的构形系统。许慎的《说文解字》,第一次把这个构形系统整理和描写出来。从小篆起,汉字就有了一批兼有音和义的成字构件,作为构形的基础。汉字有了这批构件,便有条件把甲骨文的多形符象形字改造为多义符拼合的会意字,并且产生了一大批意符和声符相互制约的形声字。凡同义的字,用声符别词,如“根”、“枝”、“条”、“标”??都是树的部位,都从“木”,用声符来提示它们记录哪个词而区别。“玩”、“完”、“冠”、“顽”??都从“元”声,用义符来将它们分类而区别。这种形声字,大约占汉字总数的87%以上,成为汉字的主体。同时,汉字的义符和声符的表意示源功能又都得到了进一步规整,这样,汉字便形成了以形声系统为中心的构形体系,由于采用了基础构件拼合生成的方法来增加新的字形,因此,不论字数如何增加,基础构件的数目都能保持稳定,只在四百多个上下浮动。而且,就构字功能说,构字量较大的基础构件只占48%左右,人的记忆负荷是完全可以随受的。
形声系统形成后,汉字的表意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人们对字符的认识不再是与物象直接联系的,也就是说,不需要从字形中直接辨识出物象来,而是凭借形音义已经结合了的基础构件来概括表意。例如:“心”,早已不像心脏的样子,“氵”,也已没有水纹的痕迹。但“心”形与“心脏”义,“氵”形与“水流”意,都已形成固定的联系,“心”部字与“水”部字的意义都可以由此辨识了。
汉字的构形系统形成后,仍然不断进行规整和简化。例如,基础构件既然不与物象联系,笔画便可以统一的进行合理的减省。同功能的义符还可以合并,例如小篆的骒、骘与惚到楷书里就已合并为“水”。“鸟”与“隹”作表义部件时渐渐合并为“鸟”,“隹”只作声符等等。声符的一部分在不破坏同源系统的情况下,还可按其示源作用进行规整,例如从“弘”与“宏”得声的字,已渐渐规整为从“厷”,从“宛”与从“苑”得声的字则规整为直接从“夗”,这样也可减省一部分声符。汉字构形系统的严密与简化是同时实现的,这是汉字发展的历史趋势中最重要的一点。
汉字构形系统确实是存在的,问题在于如何将它描写出来。
要显示汉字的构形系统,首先得实现汉字构形要素的规整性。前面说过,汉字是在社会上流传使用的,不论是历史汉字还是现行汉字,都会产生一些纷繁的写法,这些纷繁的字或构件如不规整,很难看出系统性。规整,指的是把异写形素、异写构件、异写字经过认同归纳到一起,选择一个优化的形体作为标准体,也就是择出一个形体作为其他异写形体的信息代码。以汉魏碑所书的隶书为例,“参”的繁体一个基础构件异写(例A);“盐”的繁体字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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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基础构件异写(例B)。“绵”(例C)、“宣”(例D)直接构件异写。我们都选标*者为标准体。
例A 例B 例C 例D
这样,我们可以得出在同一历史层面上的汉字经过规整后被归纳的形素群体,我们称之为形位。形位与形素不同的是,形素是一个具体的构形基础元素,形位则是同一共时构形系统中异写的基础构件归纳的结果。将全部形位归纳起来,才可见到构形系统的基础元素整体。以形素的归纳为基础,可以使汉字的纷纭杂乱状态在各个层次上得到整理,现出清晰、整齐的总体状态。经过对不少历史层面的文本文字的整理,运用前面已讲过的十讲的知识,我们可以看出,每个历史层面上的汉字总体的确是成系统的。这个系统的情况大致如下:
1.汉字是由一批具有构字能量并能体现构意的最小元素为基础组合而成的,归纳这些最小元素──形素,得出形位。在每个历史层面上,形位的数量都大致在250-400个左右,它们分别或完全具有表音、表义、表形、标示四种功能。例如“示”,有表音(构成“视”时)、表义(构成“礼”、“福”等字时)功能,“日”有表音(构成“昵”时)、表义(构成“晴”、“明”等字时)、表形(构成“旦”、“莫”等字时)等功能。这样就使这250-400个形位具有了双重甚至三倍的构字能量。
2.汉字由这批形位组构而成,近、现代汉字绝大部分是依层次组合,少部分是依平面组合。这些组合依“结构─功能”分析,都有一定的结构模式。在层次组合中,字义是一层层生成的。在平面组合中,字义是一次性集合而成的。正因为如此,汉字才能由少量的形位,造成构形和构意各异的成千上万个单字。这些单字凡是其中具有共同的元素,或既具有共同的元素又采用同一模式的字,彼此都会发生一定的关系,这就使每个汉字的构形,可以纳入一个网络中去。例如“骤”字,在义类上与从“马”之字归入一个子系统,在声类上与从“聚”、从“取”的字又可以归入另一个子系统,在同源系统中与“聚”有关,在同义系统中与“众”有关。可以说,这些互有关系的字在类聚时和分析结构时彼此都是互为背景、互有参照价值的。
3.小篆以后的汉字,在构形的模式上已经变成以形声为主,义音合成字占到90%以上,剩下的几种构形模式,基本上都是这些形声字的构件,完全可以系联到形声系统中去。因此,我们可以把上述的关系网络描写为一个字表。这个字表以表义、表形形位为一个维度,将义近形位归纳在一起,以表音形位为第二个维度,将音近形位类聚在一起,采取有层次的排列。从这个字表里可以显示汉字总体构形的有序状态,也可以显示汉字的单字之间的相互关系。这就是汉字构形系统的总体表现。
汉字的构形是成系统的,这个系统是否严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观察:第一,形位数量与总字数的比例,比例越低,形位的组构能量越大,汉字的构形系统越严密。这就告诉我们,在汉字进行规范时,尽量不要胡乱增加形位;第二,构形模式越单纯,汉字的构形系统越严密。甲骨文有十种构形模式,到小篆时,演变为“六书”的前“四书”,基本定型了;第三,越是层次结构占主导地位,系统越呈网络状,也就越严密,平面结构体现个性比较突出,很难进入网络,越多越不利于系统的严密性;第四,异写字与异构字的比例越小,规整程度越高,构形系统越严密。
根据这四个定律,我们从一系列统计数据中,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汉字的构形系统严密化,约从东周开始,系统的严密化是逐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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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汉字从个人书写的随意性、自发性,经过长期的全社会使用,进入社会通行的层面,系统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但仍不能达到比较完善的地步,只有经过权威规范,而且是符合汉字构形规律的规范以后,才能使系统达到严密化。因此,《说文》小篆所达到的系统严密化程度最高。《说文》的价值不在贮存的全面性,而在系统整理之功;由《说文》体现的“六书”所以对后世文字有如此大的影响,是它经过整理,全面显现了汉字构形的规律。
第三,义音合成模式(传统的形声字)是表意汉字维持自身严密系统的最优化的构形模式,汉字停留在形声系统不再发生质变,是符合规律的。
第四,依照汉字构形规律,尽量优选一批通行的字形,增强构意的明晰度,整理纷乱又不合理的异写字与异构字,减少形位的数量,这是汉字规范必须进行的工作。
汉字构形系统,应当是汉字构形学的最后落脚点,前面所有的知识,都要在这个问题上汇总,所以,讲到这里,对汉字构形学的大体脉络的介绍,可以告一段落了。
第十三讲 汉字构形规律与汉字教学
前面讲到,汉字构形学是一门应用很广泛的学科,在普及方面,它首先是应用在各层次的汉字教育上。小学识字教学是汉字教育的开端。
识字是求知的前提,识字活动是一种终身的学习活动。小学识字教学要为这种终身的学习活动打好基石;所以,我们不能把小学识字教学的目标仅仅设定为认识几个字,而应当从终身自我教育的长远目标来考虑其效果。从这个长远目标出发,识字教学不但必须遵循汉字自身的规律,而且要使学习者在不言中感受到汉字的表义特点、汉字的构形规律性和汉字的系统性。而且,识字教学也只有遵循汉字构形的规律,才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速度。
1.根据汉字的属性来确定识字教学初期积累的字表。
识字教学是分阶段进行的,每到一个阶段,教学方法和策略都要因积累的不同而发生变化。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是选择好初期积累的字,也就是选择第一批字来突破“零”。这一批字必须是比较容易的,同时还应当是能够更有效地带动以后的学习的。确定这一批字必须根据汉字的属性,而且要根据汉字的多种属性综合确定。这些条件是:
A.结构相对简单,即构件一般不超过2个; B.构意明晰度高,即不含理据丧失的记号构件;
C.构字频度高,特别是作表义构件的构字频度高,有利于带动第二阶段的学习;
D.一般先教书写自由语素的常用字,选择书写不自由语素的单字时,应同时选择经常与之构成双音词的另一个字进入初期积累字表;
E.初期积累字对应的词,应是6-7岁儿童口语中已经会说的,也就是音与义已经被学习者把握了的;
F.适当选择虚词,以便组句。
要同时满足以上六个条件,必须运用汉字构形学所提供的汉字属性——包括构形属性、职能属性和字用属性,进行综合的择定。
2.依据汉字构形规律,科学地讲解字理
在第八讲里,我们已经谈到科学地讲解汉字构意的问题。鉴于这个问题在汉字教学中是最经常遇到的问题,这里还想作一些补充。
前面说过,原初的汉字是因义构形的,形义的统一是汉字的特点;但是,现代汉字已经是经过长期演变的字形,虽然多数仍保留着可分析的字理,但不能直接分析的形体已比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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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多得多了。因此,在分析现代汉字时,需要作一定的工作,使形义统一的条件具备。对字理的分析来说,为由于字形演变而不能直接分析构意的字复形,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复形就是通过对字形的历时认同,沿着汉字发展的历史脉络向上溯源,恢复保留着构意的字形,通过早期的字形使形义关系显现出来。
第十讲已经指出,汉字由起源而渐进为现代楷书,其间经历了很多的发展阶段。就形体的外观来说,不同历史时期的汉字存在较大差别,但各历史阶段又是相互联系、一脉相承的,汉字字体的演变有一定内在规律和一定发展趋势的。我们在复形时,只有依照汉字形体演变的规律和趋势去做,才能不主观而有说服力。例如:
“壤”、“禳”、“瓤”、“镶”所从的“襄”字,构意难明,复形时先找到小篆,《说文》作襄,从衣,中间的形体仍不明白。再找到金文 ,发现它的过渡字形有 形,原来小篆的两个“口”字是祭器的两耳的讹变。这个字的构意是以在土地上支起祭器攘除恶鬼,所以有“除去”义。
我们在构件的构意功能里设置了记号构件,就是为了从理论体系的严密性上对这类构意不明的构件作妥善的处理。
这里,我们还需要明确,汉字不仅是历史的现实,而且是共时的系统。前面已经说过,汉字的构形是成系统的,它们相互之间发生着网络的关系,考察汉字的形与义,讲解汉字的形与义,都不能仅对单个汉字从主观的猜测出发,随意地作出结论,以免讲了一个,却与另外一个甚至一批发生矛盾,这是不科学的,也无法说服人,更不利于教学。
有一种被称作“流俗文字学”的主张,他们认为汉字是一种拼形拼义的文字,现代汉字的字理大都可以用会意的方法来解决,而且可以不顾字形演变和结构的特点用主观联想来任意讲解。前面所举的例子大都是从这种主张中挑出的。这种主张在理论上有以下三方面的错误:第一,它违背了汉字本体的事实,一方面忽略了现代汉字大约有15%左右的字形,即使在直接构件组合(即一级组合)层次已经无法分析字理,硬加分析,必然走向荒谬;第二,它否认或根本不知道汉字形义的统一,也就是构字的理据早已是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只能解释,以求其相对准确,而不能编造杜撰的;第三,它对汉字是一个具有不同程度严密性的体系视而不见,否认或不知道汉字的构形系统是建立在形声系统的基础上的,每一个字在这个系统中都有自己适当的位置,具有纵横两方面的字际关系,对任何字的讲解都会涉及其他的字,是不允许有随意性的。
汉字教学长远的目标,决定了必须在教学中体现对汉字正确的理解;汉字自身的系统性和结构的规律性,给汉字教学提供了增加形象性和趣味性的足够条件。教师的创造性必须也绝对可以在科学的基础上体现出来,这就需要提高汉字科学的水平,提高对各种不同说法的识别能力。
3.根据不同教学阶段和汉字不同的属性,选择不同的教学策略 我们主张“教无定法,殊途同归”,识字教学的具体方法和切入点可以选择。但是,汉字的科学规律是不能违背的,这就是“教有定则,勿离勿违”的原则。汉字教学的方法不应当是一元化的,不但在每个阶段是不同的,对属性不同的字,也要选择不同的策略来教。例如,初期积累阶段,在教学传承独体字时,可以采用古文字作背景,沟通物象、古代象形字和楷书,而对粘合独体字就不宜用这种办法;又如,对理据明晰度高的会义合成字,可以以个体为单位,多用字理讲解法,而对形声字,则宜于用系统归纳法;再如,对表音度比较高的形声系统,可以利用声符系统编成韵语成批讲解,而对表音度很差的声符系统,就不宜于采用这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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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科学是一门内容非常丰富的科学,教学方法的多样化,必须建立在对汉字科学深广的把握上,汉字科学的基础理论尤其需要认真普及。汉字构形学要解决的是汉字科学中最基本的问题,希望它对汉字教学起到应有的作用。但是,要想实现识字教学的科学化,保证教学的高质量和良好的效果,还必须掌握有关汉字构形与构意的具体知识,因此,我们准备在另一部书里,给老师们提供关于2500常用字形义关系的具体知识和选择教学策略的建议,把那部书与《汉字构形学讲座》合起来读,也许收效会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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