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区域发展规划(2009-2020)

业集聚升级。

在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依托现有大型石化企业加快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上海化工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和宁波—舟山化工区,发挥沿海地区深水岸线和管道运输优势建设利用境外资源合作加工的大型石化基地,进一步壮大炼油、乙烯生产规模,建设大型基础石化产业密集区。发挥泰州、盐城、宁波、嘉兴、温州等滨海或临江区位优势,集中布局,优化发展精细化工。充分利用淮安岩盐和盐城矿盐资源,发展盐化工。 (三)加快发展新兴产业。

生物医药产业。充分利用区域医药生产门类齐全的优势,以生物基因工程和现代中药为重点,打造集研发、生产、销售及信息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链,形成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密集区。

建成上海生物及新型医药研发与生产中心,加快建设上海、泰州、杭州国家生物产业基地,进一步做强无锡“太湖药谷”等品牌,建设南京、苏州、连云港、杭州、湖州、金华等中医药、化学原料药和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基地,加快以上海临港新城、盐城、宁波、舟山等为重点的海洋生物产业发展。

新材料产业。依托区域内雄厚的科研实力及产业基础,与电子信息、冶金、汽车、建筑、化工等产业配套衔接,大力发展信息新材料、金属和非金属新材料、纤维新材料、纳米材料、半导体照明用材料、新型建筑材料以及特种工程材料等产业。

以上海为核心,沿江、沿湾为重点区域,发展各类新材料产业。

加快建设上海、苏州、杭州、宁波新材料研发中心和宁波、连云港国家新材

料高技术产业基地,无锡、常州、镇江、泰州、南通、徐州、湖州、嘉兴、绍兴、台州、金华、衢州等城市积极建设新材料研发转化生产基地。

新能源产业。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和发展基础,加大新能源技术研发和生产投入,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等。在沪宁、沪杭甬等沿线大城市,加快新能源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在南通、盐城、舟山、台州、温州等沿海地区以及杭州湾地区,大力发展风能发电。鼓励发展以风电、核电和光伏为主的新能源装备制造,提高零部件研发设计和生产加工能力。优化发展太阳能光伏电池及原材料制造业。

民用航空航天产业。充分依托上海民用航空航天产业研发、制造和综合集成能力较强的优势,利用已有的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的研制基础和国际合作经验,积极推动民用飞机制造业、航空运输业和航空服务业协同发展。全面推进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卫星导航、卫星通信、卫星遥感和相关设备制造业与服务业,加快航天技术向新材料与新能源、节能技术、信息技术、特种制造、特种装备等领域延伸拓展。

(四)巩固提升传统产业。

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发挥国有农场的示范作用,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支持创建名优品牌,发展循环农业。充分发挥沿海地区滩涂资源丰富和山区生态优势,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区。依托沿江靠海的优势,发展现代渔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规模化养殖

基地,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扩大农产品出口,进一步做大做强外向型农业。积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健全农业经营和流通服务体系。

纺织服装业。以提升档次、打造品牌为重点,建成集研发、制造、展销、贸易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国际纺织及服装设计制造中心。上海重点发展服装设计和贸易,苏州、无锡、南通、常州、杭州、宁波、湖州、温州重点发展服装及面料生产、研发、展销等,鼓励扬州、泰州、盐城、湖州、嘉兴、绍兴、金华等地发展现代纺织业,积极提升产业层次和产品档次,促进传统纺织业向周边地区转移。

旅游产业。加强旅游合作,联手推动形成“一核五城七带”的旅游业发展空间格局。以上海为核心,发展上海都市旅游,打造长三角地区旅游集散枢纽。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五城市为节点,培育和开发都市工业旅游、农业旅游、休闲旅游、文化旅游、会展旅游、水上旅游等新型品牌。积极开发以连云港—盐城—南通—上海—嘉兴—宁波—舟山—台州—温州为主的滨海海韵渔情旅游带,以苏州—无锡—常州—湖州为主的环太湖水乡风情旅游带,以上海—嘉兴—杭州—绍兴—宁波为主的杭州湾历史文化旅游带,以南京—镇江—扬州—泰州—南通—上海为主的长江风光旅游带,以杭州—嘉兴—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淮安—宿迁—徐州为主的古运河风情文化旅游带,以杭州—千岛湖—黄山为主的名山名水旅游带,以温州—丽水—金华—衢州为主的山水休闲旅游带。

六、自主创新与创新型区域建设

以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率先在全国建成创新型区域。

(一)建设区域创新体系。

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政府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财税、金融等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到2015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达85%以上。开展自主创新产品的互认或联合认定,将自主创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建立产学研主体之间成果共创、信息互通、利益共享的机制。鼓励发展产学研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合作,重点围绕船舶、冶金、石化、风电、太阳能光伏、软件等产业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业技术研究机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放科技资源,与企业联合兴办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成果转化基地等产学研合作组织。积极推进国际产学研合作,吸引和集聚国外先进技术和人才等创新要素,推动本土企业研发国际化和外资企业研发本土化。

完善区域科技创新平台。选择若干创新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自主创新试点,探索有利于促进区域自主创新一体化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有关政策。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为重点,建设研究实验体系。以科技文献情报资源、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等为重点,加强科技公共支撑体系建设。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建设一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立若干区域性重点科技园区,引导高技术产业、研发机构和融资平台向高新园区集聚,构建布局合理、开放高效的区域创新资源共享网络。加强区域创新合作机制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进科技资质互认,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到2015年,规划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300个左右,创业投融资规模突破1000亿元。

(二)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加快关键领域与核心技术创新。以加快突破核心技术瓶颈、显著增强科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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